【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6月09日訊】6月2日,北京81歲的法輪功學員胡行銑的家中來了3位北京第二中級法院人員。他們送來所謂裁定書,上面稱,駁回胡行銑的上訴、維持原判3年徒刑、罰款3,000元。老太太拒絕簽字,表示要繼續上訴。
明慧網報導,胡行銑問來她家的審判長王洪波等3人兩個問題:「一、如果做一個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按『真、善、忍』做好人被判有罪,請問你們認為什麼樣的人才無罪?二、國家認定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我不知道我利用了14種邪教中的哪種邪教破壞了哪種法律實施?」
他們說她的申訴要等豐台法院處理,只待了20分鐘就匆匆離去。
2020年4月23日,時年78歲的胡行銑被人惡告後,社區人員領來派出所6個警察,對她抄家,抄走一箱法輪功書籍、5部手機等。隨後她和兒子被綁架到派出所。兒子當晚被釋放,她被送到豐台區看守所,被拒收,後被扣留在派出所一宿;次日以「取保候審」1年,被兒子接回家。
1年後,2021年3月至5月,豐台區檢察院多次通知胡行銑去拿傳票,被她拒絕。11月豐台區法院、檢察院人員給她送來起訴書,準備第二天下午在她家非法庭審,因疫情緣故未遂。
2023年2月8日下午3點,豐台區法院非法庭審胡行銑。3月30日,法院人員給她送來所謂判決書,她被非法判刑3年、罰款3,000元。
中共法院的審判形同虛設
通過明慧網的大量報導可見,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後上訴,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初級法院對他們的冤判,實屬常態。旅美的大陸人權律師吳紹平2022年年初向大紀元表示,法輪功學員被一審非法判刑後,通常都會選擇上訴,但是二審基本上維持原判,幾乎沒有看到有改判的。
「一審法院的判決實質上就是二審法院做出的決定。一審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當中,他們實際上是沒有審判權的,在庭審中只是走個過場。
「二審法院才是決定刑期長短的法院,因此被中共視為所謂的敏感案件,它是沒有二審的。」
他舉例說,他曾在寧夏銀川法院代理過法輪功學員的案件,當事人一審被判決後,上訴到二審,繼續聘請他為代理律師。「我們在閱卷過程中就發現,一審法院在審理期間就向二審法院請示匯報,二審法院回函給他們,說這個案件要判多久、怎麼判等等,就已經定了。」
如胡行銑的上訴被駁回一樣,今年5月18日,北京畫家、法輪功學員許那也是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針對此案,吳紹平向大紀元表示,中共法院對許那等法輪功學員的一審、二審都是「迫害」,「都是違法的」。
2020年7月,許那等11位北京法輪功學員因向大紀元寄發疫情下北京市內的街景照,被北京當局抓捕。2022年1月14日,許那被北京市東城區法院一審宣判8年、罰金2萬元。其他10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2年至5年不等。
吳紹平認為,許那等人只是傳播圖片、真相,有什麼罪?本身無罪而被判為有罪,這樣的審判都是構陷。
「中共司法不獨立。一審乃至二審,都沒有獨立的審判權利。」他再次強調,二審法院在一審階段就已介入,給出判決結果。
政法委、「610」操縱法院枉判
與胡行銑有相同經歷的北京75歲的法輪功學員王君萍,於今年3月29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寃判3年、罰款3,000元。2020年11月,她在盧溝橋一停車場給人講法輪功真相後被人惡告,隨後遭綁架、構陷,於2022年12月28日被非法判刑3年。她上訴後,中院非法維持原判。在非法庭審中,王君萍為自己辯護:法輪功教人「真、善、忍」,講真相不是犯罪,憲法規定言論自由等。期間她多次被法官胡春生打斷。
吳紹平曾對記者說,「(中共)為什麼要迫害法輪功?它實際上最害怕的就是法輪功學員向民眾去講真相,向世界去講真相。這個講真相對於中共來講,它的醜陋、它的邪惡就都讓世人見到了。」
大陸一知名律師告訴大紀元記者,中共把法輪功指定為X教,是沒有法律根據的,就是在《刑法》300條中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也沒有直接指明法輪功是X教。
律師指明,對法輪功學員抓捕、判刑,都是由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主導。
1999年6月10日,在時任中共黨魁江澤民的指令下,成立了「610」辦公室。它凌駕於中共一切法律之上,操縱公檢法司迫害法輪功。早在2013年,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就認為,「610」辦公室是中共管理的國家安全「法外機構」。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