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12月14日訊】近日,浙江一縣發通知稱孩子入學需家長「自願獻血」,「自願登記捐獻人體器官」掙積分換孩子上學,引發熱議。網友稱,「恐怖!」「抓軟肋!」「最好的綁票!」有法律專家分析,這種做法違反憲法和法律。
12月10日,有網友發帖稱,浙江金華武義縣一學校發布通知稱,外地戶籍人員孩子如果想要在當地上小學,要按照積分排名。
按照當地積分管理標準,除了居住年限越久分越高外,還可以通過無償獻血積分,獻血每100ml得2分,最高可通過獻血得30分,還有參加人體器官(遺體、組織)意願登記的得5分,造血幹細胞採樣的得10分,遺體捐獻的直系親屬得30分等。
(網絡截圖)
早在今年3月28日,武義縣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武義公安」曾發文《速看!武義縣2023年積分入學報名開始了》,稿件顯示,《武義縣新市民量化積分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於2023年3月1日起實行,新市民(在武義縣範圍內居住、工作,並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人員)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積分按照此辦法「量化積分管理賦分標準」計算。稿件還包括申報時間、聯審積分公示等。
(網絡截圖)
據大陸羊城晚報12月11日報導,武義縣教育局工作人員表示,該縣對於新市民孩子在當地上小學都採取積分入學政策,明年也將採取類似政策。每年的具體政策都有所不同,但大體原則不會改變。家長為孩子申報學校後,學校將根據家長的積分,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武義縣的新市民積分管理辦法不是由教育部門制定的,而是由「公安部門」制定的,積分將用於多個方面,並不僅僅用於孩子入學。
大陸一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郭憲(筆名)對新唐人表示,這種做法肯定是違法,因為獻血這種事,根據中國的獻血法規定,自願獻血,這種積分要求,是變相的強制。
另外,這種做法也違反義務教育法,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是一種權利,都是平等的,不能因為戶籍不在本地,就實行這種歧視性政策,要求家長積分。
網友吐槽,「軟肋利用的真是淋漓盡致」,「無所不用其極」,「難怪天天忽悠年輕人生孩子,沒孩子不好掌控啊」,「本應發自內心的公益行為,與入學資格掛鈎,且明碼標價,其中蘊含著精妙的拿捏,抓『軟肋』如此穩和准」,「這不是強制,這是用孩子的教育脅迫」,「有個孩子簡直是最好的綁票」。
還有網友吐槽:「(民眾是)生物礦,被自願」,「以前聽過賣血供孩子讀書。這麼多年了。還這樣」,「這是被自願的」,「中國樓市,要你們錢,中國教育,要錢還要命!」
也有網友聯想到獻血獻器官,直喊「恐怖」:「到底是什麼人在操控這一切 ,太恐怖了」,「過兩年是不是會出來獻骨髓了,以後這種事都捲起來,是不是得獻個腎才行了」,「會不會過幾天家長捐腎孩子保送大學。家長捐眼角膜,給孩子保送985?」
(微博截圖)
有當地家長分享說,「我在武義,孩子明年要讀小學,老公說要去獻血,群裡很多家長都去了,自願嗎?怎麼可能?」
有廣東網友則表示,「廣東早就是這樣了,同事說當年小孩上學積分不夠,實在沒辦法就去獻血了」,「新式賣血讀書,還讓人生孩子,血要抽乾了。」
多地有類似規定
新唐人記者查詢發現,對於小孩上學要求家長獻血積分的,不止浙江武義縣一地,多地都有類似政策。如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縣規定,近三年內,本人或配偶在安吉縣無償獻血:每滿100毫升得0.5分,最高5分;其他還有向安吉縣慈善機構捐贈的,或相應積分。
浙江寧波象山縣明確規定了人體器官捐獻的積分,《象山縣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指標體系(暫行》中規定,在本縣內登記成為捐獻造血幹細胞或人體器官(角膜、遺體)的得1分;成功捐獻造血幹細胞或人體器官(角膜、遺體)的得50分;在本縣內無償獻血每300毫升加2分,最高20分。
其他如廣東佛山、廣州、珠海等,也都有類似規定。
有網友分享,去年就有家長為了孩子獻血積分。
(網絡視頻截圖)
微信公眾號「顧禮先生」發文質疑,「明明都是九年義務教育,可偏偏要加上一個前綴詞:積分高低擇優錄取」,「現在好了,變成了有錢出錢,有血出血;有錢拼爹,沒錢拼血。看似扭捏,實則拿捏。軟肋在手,天下我有」。
文章還分析此做法的不合理之處,「比如說你現在要積分,於是大家都去弄積分,結果家長們想方設法好不容易把積分弄到手了,本以為孩子能上公辦學校了。結果卻發現大家積分都差不多,這時候該怎麼辦?豈不是說手裡的積分沒用了? 血也獻了,錢也捐了,結果還沒用,最後好處歸了誰我不說大家都知道」。
(記者李酈採訪報導/責任編輯: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