斂財逾千萬 內蒙古高院前院長胡毅峰被判14年

2024年01月10日時政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1月10日訊】1月9日,中共內蒙古高級法院前院長胡毅峰被判刑14年,其被指控非法受賄共計3554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胡毅峰被指控,1997年至2018年,利用擔任內蒙古黨委政法委副書記,內蒙古人大常委會祕書長,內蒙古高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等職時,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和案件協調等牟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3554萬餘元。
2019年,胡毅峰退休後利用曾擔任內蒙古高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時的條件,通過有關公職人員為他人所涉案件處理提供幫助,收受他人所送200萬元。
因此,胡毅峰以受賄罪被判刑13年,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刑3年,兩罪併罰,共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320萬元。
現年69歲的胡毅峰,於2022年4月22日被調查。2022年9月30日被開除中共黨籍。當時中共官方通報稱,胡毅峰大肆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大搞權錢交易為他人在案件辦理、工程承攬等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胡毅峰曾是已落馬的內蒙古黨委政法委前書記邢雲的下屬。2019年12月3日,邢雲被判死緩、終身監禁,其被指控受賄4.49億餘元。
中共十九大以來,內蒙古有多名政法系統高官落馬。除邢雲、胡毅峰外,還包括內蒙古公安廳廳長馬明。馬明於2022年2月17日被判無期徒刑,其被指控受賄1.57億餘元。
據陸媒2021年統計,內蒙古有多達52名廳級官員被查。這些被查的官員裡有15名官員來自政法系統。
如內蒙古監獄管理局前副巡視員閆建中,內蒙古公安廳前副廳長張效敏,內蒙古信訪局二級巡視員於海,呼和浩特市檢察院前檢察長王漢武,內蒙古司法廳前黨委書記、廳長郝澤軍等。
胡毅峰任內蒙古高級法院院長期間,曾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明慧網點名。
(責任編輯:李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