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實習律師遭青島警方跨省傳喚 扒光逼穿囚服

2024年03月23日人權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3月24日訊】近日,實習7年都沒有獲得執業證的深圳實習律師張文鵬被青島警方跨省傳喚,被扒光衣服,逼穿囚服,理由是「擅自闖入青島司法局」,引發熱議。
3月21日,在山東曉臨律師事務所實習的張文鵬在微博發文稱,20日,他在深圳被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跨省傳喚,理由是擾亂單位秩序。張文鵬到深圳本地派出所詢問,了解到,跨省傳喚的事由是「擅自闖入青島司法局」。
張文鵬說,他進門把他衣服扒光,內褲都不讓穿,持續傳喚八小時,剛剛出來。
7年實習律師遭青島警方跨省傳喚 扒光逼穿囚服
(網絡截圖)
他還質問,「青島司法局是公共場所,又不是局長鄧煥禮自家,公民進出司法局不知道怎麼就擅自了?也不知道違反了哪條法律規定?更不知道,對社會秩序有什麼影響?」
張文鵬對新唐人記者表示,傳喚他的警察是青島市市南分局金湖路派出所的,當時,他要求對方出示傳喚證,對方沒有出示,還把他手機搶走,手指被劃傷。傳喚持續了近八個小時。直到第二天凌晨4點多才放他回家。
張文鵬說,傳喚過程中,警察把他的衣服全部扒光,還有人專門有人盯著,逼他換上囚服,讓他感覺受到侮辱。
他說,「(警察)連畜生都不如,這是嚴重的侵犯人權,就是侮辱人。」
張文鵬介紹, 青島警方在審訊過程中,反覆問他今年1月底去青島市司法局的情況,才知道被傳喚的原因。警察說他去司法局是違法的,是擾亂單位秩序。
張文鵬說,警察問他「知不知道司法局是非請莫入的?」他回答說「不知道,青島司法局是公共場所,公民進出司法局怎麼就擅自了?」
張文鵬對新唐人表示,「說我去青島市司法局是擅自闖入,特別的荒唐。」「司法局是公共機構,又不是私人的客廳,我憑什麼不能去?」「我沒有任何的違法事實,他們沒有資格傳喚我。」
張文鵬表示,在今年1月27日,因申請實習考核一事,他與他所在實習的律師事務所主任於凱等三人前往青島市司法局,試圖與司法局相關負責人進行交涉。在他們出示了律師證件後,司法局所在大樓的保安給他們刷卡,他們才進了司法局的大門,但是最終未見到相關負責人,於是就在司法局門口拍攝了打卡視頻。

7年實習無法獲得律師執業證書

據張文鵬介紹,自從他取得律師資格證書,已經過去7年了,按照中國的法律規定,實習一年就能獲得律師執業證書,但是他實習7年了,一直無法獲得執業證。原因是他一直在反對「官辦律師協會」,上了司法部的黑名單,因此青島市司法局一直刁難他,不給他執業證,一拖就是7年。
張文鵬說,律師協會表面上是律師選舉出來,其實全是假的,全是司法局的親信控制律師協會,實習律師實習結束後,由律師協會搞個面試,面試通過,才能拿到執業證。
「這個面試依據的是律師協會的文件,是律師協會祕密搞了一個文件,把律師法架空了」,他說,面試的標準是什麼,完全依據律師協會的主觀解釋,「說你行你就行,說你不行就不行,完全沒有標準」。
他說,司法局和律師協會是利益共同體,律師協會的人都是司法局的傀儡,完全聽命於司法局。他估計,司法部是通過這個面試收錢,這就動了司法部的奶酪了,所以司法部就把他列到黑名單中了。
他表示,律師協會從來不維護律師的權利,而是打壓和侵害律師的權利,亂收費,吃、拿、卡、要。
他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1月份他就去青島市司法局詢問,結果導致了現在青島市警察對他跨省傳喚,說他擾亂秩序。
「我從23歲大學畢業,已經31歲了,7年了,我有多少個7年啊」,他表示,「中國就沒有法律,律協會出個文件就比法律大。」

揭露中國司法律師界亂象 成官方眼中釘

張文鵬從2018年7月開始在深圳一家律所實習,後來轉到了山東曉臨律所,2024年1月一年實習期已滿,按規定,張文鵬可參加面試,面試通過即可取得律師證、正式執業;但青島市司法局工作人員稱,相關部門不願讓張文鵬通過面試,不給他發律師執業證;張文鵬所在的律所,多次與青島市司法局溝通,但對方始終未能說出不讓張文鵬通過面試、不給發律師證的具體原因。
根據知名法律行業自媒體「法度Law」此前發布文章《張文鵬為什麼拿不到律師證》一文介紹,張文鵬數年來一直在堅持維護實習律師權益、舉報律師協會偷稅漏稅、舉報律協會長等人行賄等,而遭到相關人員打擊報復、被「惡意」限制執業。
2018年,張文鵬在深圳某律所實習期間,舉報律師協會涉嫌偷稅漏稅;2023年11月4日,張文鵬通過微博公開譴責司法部門對律師實行嚴格控制,強制律師加入律協,虛假選舉產生會長,「以奸馭良,紅頂律師男盜女娼,勾兌行賄」,而「正經律師正常工作維護法律,常常寸步難行」。
7年實習律師遭青島警方跨省傳喚 扒光逼穿囚服
(網絡截圖)
2023年12月25日,張文鵬直接炮轟律協的年檢規定。
2024年1月15日,張文鵬再次劍指律協,稱律協越了司法的權,敲詐了律師的錢,天天干敲詐勒索的勾當。
近年來,張文鵬還參與舉報了一些律協會長行賄的事情,如原深圳市律師協會會長林昌熾向法官行賄20萬元、原青島市律師協會會長張金海向教育系統官員行賄5000歐元等事。
張文鵬還舉報北京市律協私自規定去北京執業的律師必須面試,交錢。他發帖稱,「全國轉所都不要面試,北京律協搞面試,不知道賺了多少錢,不知道打斷了多少律師腿,再不整治,律師行業就亡了。」
他質疑律師被強制加入律師協會,律協對律師事務所的年檢等的合法性,「為啥律師必須加入律協,每年還必須交錢?」「律師是不是唯一一個被律協強迫學習的行業?」
7年實習律師遭青島警方跨省傳喚 扒光逼穿囚服
(網絡截圖)
3月3日,微信號「法網暉暉」發文說,從法理上說,律師協會存在的理由是,律師藉此獲得自治,實現自我管理。結社以對抗公權力對律師執業可能的侵犯,以保持律師群體的專業性、執業獨立性,更好的達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法律正確實施,社會公平正義的目的。但現狀卻是,律師協會本身已經成為摧毀律師獨立性、專業性的的機構,成為一個逼迫正義律師,損害律師職業形象的機構。

中國沒有法律 權力說了算

張文鵬對新唐人表示,中國沒有法律,權力想怎麼搞就怎麼搞,沒有一點規則和秩序,人大和律師協會一樣,都是傀儡,選舉全是假的,法律不是為了維護人權,而是剝奪人權,法治國家是法律把權力關進籠子裡,而中國的法律是把老百姓關進籠子裡,中國老百姓沒有一個人是有自由的。
他還表示,「我要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實名檢舉,人權公約中規定,人都有結社的自由,中國的憲法中,也有結社自由權,但是,律師法強制我們加入律師協會,這是嚴重違憲違法的,這是惡法。」
(記者李酈採訪報導/責任編輯: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