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4月12日訊】原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長張福生日前受審,他被控受賄折合人民幣3893萬餘元。張福生曾長期在中共公安部任職,他也是應急管理部首個落馬的中管幹部。
4月11日,張福生受賄一案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他被控受賄時間長達25年。
官方指控,張福生從1997年至2022年在公安部和應急管理部任職期間,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893萬餘元。
張福生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張福生出生於1962年9月,遼寧瀋陽人,1983年7月起先後在北京衛戍區、軍方第二炮兵裝備技術部等部門任職。
1995年7月後,張福生轉入中共公安部,歷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訓練局機關幹部處主任科員、副處長,公安部政治部調研室副主任、公安部消防局警務處處長、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等職。
2018年4月16日,中共應急管理部掛牌成立後,張福生於次年11月出任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2年11月,官方通報張福生被查。張福生不但在任職期間被查,也是應急管理部設立後首個落馬的中管幹部。
2023年6月,中共官方通報,張福生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長期沉迷賭博」,以及「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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