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7月23日訊】中共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措施被濫用,辦案人員為取得口供,對嫌犯嚴刑逼供,導致嫌犯死亡事件屢見不鮮。日前,多名大陸學者呼籲改革,維權律師認為,應該廢除。
所謂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是中共規定的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7月20日,《南方週末》稱,「指居」已異化為更嚴重的「超羈押措施」,辦案人員為了獲取口供,對嫌犯刑訊逼供,手段包括強制戴手銬、腳鏈坐審訊鐵椅、毆打、電擊、挨餓、限制如廁等。
近年來,嫌犯在「指居」期間被虐待致死事件屢見不鮮。包括河北石家莊男子暴欽瑞、47歲的老牌程序員邢燕軍、湖北盜竊案嫌犯袁時宏等,還有嫌犯在指居期間成為植物人。
旅美中國維權律師吳紹平指出,中共辦案人員一直都在濫用「指居」措施,而被曝光出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
旅美中國維權律師吳紹平:「像『709』案件當中的律師,凡是被中共抓了,幾乎全都遭遇了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還有我參與的2019年的廈門聚會案,我的所有公民運動的同仁,特別是被判刑的這些人,包括現在還有兩位,外界完全不知道他們的情況,一個劉家財,一個張忠順,他們都遭受了中共的指定監視居住。」
陝西維權律師常瑋平2019年12月因參加廈門聚會,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他曾發視頻講述自己被鎖在老虎凳上10天不能休息。
陝西人權律師常瑋平:「每天24小時,10天的時間,這是一種極端的酷刑。給我造成的傷害是,我右手的十指和無名指到現在依然是麻木的。」
吳紹平:「我代理過一起案件,就是朱承志所謂的尋釁滋事案。這位老先生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了,在這期間,他也被實施了酷刑折磨,比如說不讓他睡覺,然後不讓他吃飽,單獨關押等等。」
2015年發生的『709』案,300多名律師及維權人士被抓,他們也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
北京維權律師謝燕益曾披露,他被關在天津武警部隊的一個監居場所,遭到毆打、恐嚇、不讓吃飯、禁止走動、睡覺固定姿勢、每天16個小時坐軍姿,限止如廁等酷刑。
謝燕益指出,指定監視居住是一種反人類、反人道,反人權的酷刑。威脅到每一個人,包括統治者,他們一旦失勢也會被指定監視居住。
前北京律師、民陣加拿大主席賴建平:「中共為什麼要出台這樣一種所謂監視居住的刑事強制措施呢?就是為了更好的壓迫和奴役構陷中國公民。這一種措施時間可以長達半年,它的這個決定只需要公安機關一家單位批准就行了,不需要任何其它部門的參與。」
中共公安機關可以指定任何地點進行監視居住,執行過程缺乏法律規範及制約與監督。
賴建平:「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通常最後還會要當事人來承擔費用,看守所的費用還是所謂的國家財政負擔的。所以這樣一種方法對於公安機關來說,不需要任何的批准,又這麼廉價又可以隨心所欲,這樣的一種制度時間又那麼長。它對公安部門刑訊逼供去構陷中國的百姓,剝奪他們的基本人權和自由,這是一種非常得心應手的方法。」
吳紹平說,中共歷來都是重口供、輕證據,它出台「指定監視居住」措施,以提高辦案效率。
吳紹平:「這種做法當然是違法的,因為即使是犯人,你也不能對他實施酷刑刑訊逼供,他都有基本的人權。憲法也提到了要尊重和保障人權,這肯定是侵害了這些人的人權的,違反憲法的。同時也是嚴重違反刑法的犯罪行為,因為刑訊逼供本身就是刑法明令禁止的辦案方式。」
《南方週末》稱,指定監視居住制度需要改變已成中國學界共識,目前已有多名學者公開發表改革呼聲。
吳紹平:「這種改革的話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它也解決不了中共警察濫用指定監視居住措施的問題。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直接廢除,斷絕了這些人想通過或者變相的通過指定監視居住的措施來辦案的念頭。」
吳紹平指出,中共體制下,辦案人員的權力過大,這樣的措施沒必要存在,直接廢除可以減少嫌犯被刑訊逼供致死問題。
編輯/採訪/李韻 後製/王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