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 黑龍江一財政局稱被騙3千萬 檢察院:不起訴

2024年12月10日社會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2月11日訊】近日,黑龍江一市財政局報案稱被騙走3千萬,公安抓捕嫌犯並移交檢察院,但是檢察院稱,有詐騙性質但是不構成犯罪,不予起訴,引發爭議。
12月10日,據大陸新黃河報導,黑龍江省綏化福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福都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明表示,自己投資3千多萬買了一塊土地。但當地財政局稱,3千多萬出讓土地金被人騙走,收回土地,詐騙嫌疑人被公安抓捕,之後移交檢察院起訴到法院,案子被擱置三年多後,卻突然撤案。
報導說,這起「土地出讓金詐騙案」並不複雜,2014年,福都公司以4650萬元的價款競得綏化市兩宗土地使用權,時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成和朋友李某濤共同出資,向綏化市財政局轉付土地出讓金2925萬元,後因資金不足,差1000萬元一直未能交齊。
2016年10月,劉某成將福都公司及上述宗地項目以3650萬元轉讓給杜明,但所得轉讓款並未分給李某濤。同年12月,李某濤向綏化市財政局申請退款,聲稱福都公司「不存在了」,2017年10月26日,綏化市財政局將2925萬元土地出讓金匯入李某濤指定帳戶。
同年11月,杜明發現這一情況後,向綏化市財政局討要說法,綏化市財政局隨即報警,綏化市公安局直屬分局以涉嫌詐騙罪將李某濤等人抓獲,後將此案移送檢方起訴。綏化市檢察院公訴至綏化市中院,曾兩次開庭審理,然後一直擱置,至2022年7月27日,綏化市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書。
報導稱,2022年10月,黑龍江省檢察院的一封「回函」解釋了該案最終不起訴的原因,「李某濤通過一定的欺騙手段『取回』屬於自己的財產,客觀手段雖帶有欺詐性質,但主觀上不宜認定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犯罪目的,從而不構成刑法意義上的詐騙罪」。
杜明成了最大的「受害者」,既沒有了地,也沒有了錢,他表示,「福都公司一開始就跟李某濤沒有關聯,拍地也是以公司名義拍的,我開始並不清楚李某濤出過錢。劉某成把整個公司和土地轉讓給我後,我把錢打給他,至於怎麼分配就是他們之間的問題,是另外一種法律關係了。」
他又表示,「詭異的是,法院原本應該及時下達判決書,卻不知什麼原因將案件上報至黑龍江省高院,案件一下子擱置了三年多沒下判決。」
報導引用了一段通話錄音顯示,2024年9月,綏化市檢察院負責該案的張姓副檢察長在接待福都公司人員時表示:「我也知道你們是受害人,李某濤有沒有罪不是我來定的,也不是檢察院來定的。」
報導引述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的分析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福都公司2925萬元土地出讓金的資金權屬經股權交易已歸杜明為法定代表人的福都公司,李某濤隱瞞福都公司已轉讓事實,冒充工作人員以欺騙手段獲取這筆錢財,屬於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涉嫌構成詐騙罪。
網友評價說,「公轉私這一步就很迷惑」「奇葩,葫蘆僧判的糊塗帳…」「一句話,背後有人!」
(責任編輯: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