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1月22日訊】川普一上任,就密集簽署了眾多行政令。什麼是行政令,它的效力有多大,與法律的界線是什麼?來看新唐人數據新聞中心記者項依的報導。
好的主播,行政令是由美國總統行使行政權,而頒布及執行的命令。不過各州州長和地方市長等,這些不同層級的行政長官,也都有權發布區域性的行政令。
美國最早一項行政令源自1789年,行政令通常是針對政府僱員發出的,用來指導政府僱員的行動,不直接針對公民個人或實體,但又會切實地影響到他們。
川普總統是過去幾十年來,相對比較喜歡推出行政令的總統之一。他平均每年會發布55項行政命令,僅次於卡特總統(每年80項)。
行政令不是法律,所以不需要國會批准。它相當於聯邦機構頒布的法規,
那是不是總統就可以隨意制定行政令而不受約束呢? 並不是這樣,美國有很多制衡機制。
首先,反對方可以對總統的行政令發起訴訟。由法院來裁決總統的行政令是否違背了憲法。通常最高法院擁有權威話語權,但有時地方法院的裁決也會被其他地方法院效仿。
其次,國會有權通過立法程序,來修改或廢除總統的行政令。不過必須有超過三分之二的多數才能推翻行政令。
第三,新一任總統可以否決前一任總統的行政令。就像巴黎氣候協議,川普在第一個任期內宣布退出,拜登上任後宣布重返;川普這次又宣布退出,來來回回都是通過總統行政令完成的。
那麼川普頒發的行政令能否順利推行,就值得我們密切觀察了。好的,把鏡頭交還給主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