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1月23日訊】1月23日,有關江蘇「徐州稅務局一辦公地裝修後10人患癌」的消息登上熱搜榜,引發關注。
大陸紅星新聞報導,2007年,徐州市第五稅務局辦公地點搬遷。同年11月,該局員工搬入了剛裝修完工一個月的大樓辦公。2008年至2012年,他們都在103辦公室辦公,曾出現頻繁感冒、掉髮及呼吸道不適等反應。
2014年2月,肖先生去醫院檢查,發現甲狀腺多髮結節,次月,他被確診患有右甲狀腺癌,並進行手術。2015年,徐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曾對辦公大樓作出《室內環境檢驗報告》,仍有辦公室甲醛和氨氣含量超過技術要求指標。
肖先生表示,搬入新辦公樓後,能明顯地聞到辦公室內存在異味,他和同事們曾向單位反映,但並未收到調整反饋。2014年前後,職工們對於異味的反映越發強烈,包括肖先生在內,多名員工被診斷患有腫瘤。
截至2018年,職工共有30餘人,2009年起共有10人罹患不同癌症。包括甲狀腺癌、腎癌、乳腺癌、膀胱癌等。他們認為,罪魁禍首或是辦公大樓裝修。
2017年,肖先生起訴徐州市稅務局,要求其支付護理費、營養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等合計約7000元人民幣。徐州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徐州市稅務局應承擔環境侵權民事責任,並判決稅務局支付相關費用。
判決書稱,「甲醛、氨氣等污染物對人體機能具有一定的破壞性」在醫學領域已被廣泛認同,其中,甲醛於2004年已被世衛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定性為1類致癌物(對人體致癌),於2010年被列為室內空氣主要化學污染物。
2019年,徐州市稅務局提起上訴,同年,案件進行二審開庭審理。2024年12月,徐州市中院二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駁回肖先生的訴訟請求。稱本案糾紛不作為生態環境侵權案件處理,肖先生的請求權基礎不存在。
肖先生表示,在患癌的職工中,目前只有他提起訴訟,曾希冀以訴訟結果供其他同事參考。在獲悉二審判決後,他目前計劃以人身權受侵害再次提起訴訟,但在舉證上會存在困難,難以直接證明裝修與患癌的因果關係。
據悉,2018年後,事發地點已不再為第五稅務分局辦公地點,家具也被處理。
此事引發大陸網民關註:「太慘了,無法被證明,無法維權的完全工傷。」「個人想告贏單位本來就難如登天。」「得癌就算一審成立才7000元賠償又有什麼用,居然二審還給駁回,打工人的命不是命。」
「那人家費這麼大勁考公務員幹啥,坐有毒辦公室辦公,三分之一人患癌,還不受職業病和工傷保護。現在辦公地點移了,家具也沒了,證據都不見了。」
「8年後檢查,甲醛和氨氣含量還超標,這還不能說明問題嗎?」
「這個怎麼通過驗收的?真是要了命了!算不算工傷?」
「我舅媽就是之前稅務局辦公大樓搬遷裝修,然後患癌,當時她們稅務局好幾個人都患癌。就是覺得搬遷導致的。」
「真嚇人,太可怕了。」「裝修材料質量的問題。」「裝修用的都不環保,甲醛超標吧,多坑人,不查查當時誰做的項目嗎?」
「想起來了蘇州毒地,國內檢測機構沒問題,中外合資小學自己找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才查出來。」
(責任編輯:李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