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良:小心“警察新规”中的陷阱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中共公安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关于警察执法方面的新规定,并称将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称,警察“依法履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对侵犯警察“执法权威”的民众,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等等。2019年01月22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