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记协提说帖催生通传管理法

2007年09月01日大陆
【新唐人】针对台湾媒体被中资、假外资介入,以及媒体工作者欠缺“新闻自主权”,台湾新闻记者协会邀集台湾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媒体改造学社共同发起“通讯传播管理法”草案说帖,透过法律性“他律”督促媒体“自律”。

中资介入媒体的消息频传,根据官方掌握资料,台湾已有十七家媒体疑似接受中资或遭中资介入,导致新闻判断扭曲,刻意回避中共打压人权报导等现象。

媒观基金会董事长管中祥指出,日前中广和TVBS股权争议事件,凸显其股权结构混乱,他认为,根本作法应修“公司法”。媒体经营是一项特许事业,需要有更多资讯揭露,因此希望透过立法,要求媒体资方定期公开财务报表。至于设“外部监察人”制度,才能维持独立性,并且也能把公民的意见纳入其中。

管中祥以TVBS播出黑道呛声录影带为例,表示公民团体不是在要求特权,而是“不要让记者负不该负的责任”,期待新闻工作者能够真正自主。

台湾新闻记者协会表示,今天记者会后,建议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NCC)将“新闻自主权与劳动权”、“财务透明”以及“外部监察人”等三项制度纳入立法,期望这些建议在未来举办的公听会能纳入讨论作为未来立法依据。

新唐人亚太电视 和田明子 陈曦台湾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