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奥运囚徒杨春林 决定上诉

2008年03月28日大陆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维权人士杨春林,日前因为“不要奥运要人权”的主张,遭到当局判囚5年。3月28号杨春林向辩护律师李方平表示决定上诉的意愿,并透露近期他仍然继续受到酷刑。下面请看本台记者的报导。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家法院3月24号宣布杨春林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当时杨春林对中国司法失去信心,因此不准备上诉。

杨春林的辩护律师李方平说,杨春林虽然接受了律师及家人的建议,决定上诉,但不代表他承认法庭审判的合法性。上诉,只是他希望再为中国的民主再尽一份心力。

李方平:“对这个判决他是无法接受的,应该说他有接受到我们律师的建议,对上诉,他的上诉,其实并不是对法院言论治罪做合法性的认同,他还是认为他的上诉的话只是对言论自由的坚持和重申。”

李方平表示,3月31号上诉状将会寄给黑龙江省高级法院。

李方平还说,杨春林3月5日在看守所内曾遭狱警殴打,眼角出血。

杨春林的妹妹杨春平说, 2007年8月6号杨春林刚被拘捕期间,因他在狱中拒绝认罪,并继续宣扬“民主”理念,连续9天被施以酷刑。

杨春平:“就是8月6号的时候给他钉了9天笼子,就是手和脚就是固定在一个什么地方,手和脚就是拿铁炼给他固定成大字吧,手脚拿铁炼子固定,给他钉了9天,钉笼子不是不能动了嘛,然后就内分泌失调,9天只大便一次,而且还是量非常少,我们就是希望国际社会能够帮助呼吁我哥在监狱里受到不人道的待遇!”

李方平表示,将会把杨春林在狱中转述的,遭受的酷刑虐待整理成书面材料,向社会公布。

杨春林是佳木斯市失地农民的维权代表,过去11年,他一直试图帮助土地被政府强制征收的农民争取权益,但政府不予理会。

2007年7月杨春林发起“不要奥运要人权”的联署签名活动,获得一万多人支持。事后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逮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