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瓮安事件引出的一点绝望感想

几天前,网友通知我贵州瓮安县发生骚乱,希望我能写点评论,但我实在是兴趣缺缺,盖大陆就是发生一万次骚乱,官方的解释也绝对只会一模一样。那个公式,就是白痴也能倒背如流了:一小撮暴乱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政府机关,打砸抢烧,危害了社会治安,破坏了安定团结,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但在我人民政府的英明领导和果断处理之下,事件迅速得到平定,社会秩序恢复正常;处理方式也绝对只会一模一样:出动重兵镇压。万能的枪杆子一使出来,自然河清海晏,天下太平:四五运动、六四、汕尾、拉萨、瓮安......哪一次不是这么解释,哪一次不是这么处理?区别只在于事件规模和地区罢了。

让我惊奇不止的,是人民何以能忍受这种千篇一律毫无创意的机械重复。撇开道义不说,这也是对中国人民智力的放肆侮辱:难道13亿人民个个是白痴,只需喂以智力含量为负值的粗饲料,便会傻傻地鼓腹而歌,歌颂天皇圣明,民罪当诛,坚信人民永远不会对,政府永远不会错;坚信政府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民间流传的一切都是假的;坚信在党英明领导下的太平盛世里,一小撮坏人就是能轻而易举地动辄煽惑上万群众,围攻政府机关那全民爱戴中心,而“不明真相,轻信谣言”就足以冲销他们对党国的无限热爱?

这种拙劣表演,弄上一次也就够了,还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只给少数人讲不行,要使广大人民都知道。这不等于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政府是白痴政府,中国人民是只配让白痴政府饲以比锯末还乏味的粗饲料的白痴人民么?

因此之故,我实在是懒得去看有关消息。可惜刚才打开邮箱,见一位网友来信,给我作了个新华网的视频链接,只好打开看看,原来是贵州省政府的新闻发布会现场转播,看了之后绝望到连脚杆都抹细了。

最强烈的印象,就是那些人民公仆的惊人弱智。名曰记者招待会,所有的人都是照本宣科。那位主要发言人最绝。当他念到6月22日晚间李树芬投水、陈某刘某下水打捞的节骨眼上,突然发现下面缺了一两页发言稿,不知道下文如何,便只好戛然中断。经过一段难堪的沉默,他遍寻缺文不获,别无选择,只能用嘴匆忙简单地通告大家李树芬死了,接着念既有的讲稿,案情介绍便突兀地跳到6月28日的事件。于是这之间发生了什么事,王、刘、陈又是怎么处理的,便只有天知道了。离开发言稿就不知道事件经过的人,居然也能充当案情介绍人。既然如此,何不使用更可靠的录音机?起码不会出这种“中间没有了”的事故不是?

整个招待会都给人一种演戏的感觉,显然是针对网上传闻而召开的。不同记者给指派了不同的问题,提的都是网上的说法,而答案早已写就,并指派专人宣读。亏得那主持人的记性还好,谁的手上有相应的答案记得清清楚楚,一点没弄错。又幸亏没谁再像那位主要发言人一样遗失讲稿,而答案都是针对问题事先写好的,于是那指定回答者便流畅宣读了预先写好的讲稿,完美解答了问者的疑惑,大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大将风度。

如此记者招待会我还真没见过,当真是开眼界了。它对网络文化的贡献,便是“在桥上做俯卧撑”以及“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的经典名言,肯定与“很黄很暴力”一样,要在网上流传一阵子。

据政府告诉我们,李树芬自杀前,兴致勃勃地和同学出去玩,兴致勃勃地和他们一道吃晚饭,却在席间毫无来由突然提出要自杀。而王某也竟然没有被吓坏,把她送回家去或是通知家长,还要跟她去桥上玩,并在一旁做俯卧撑,似乎生怕她没有机会兑现前言,而李果然没让王失望,在自杀前还宣称:“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所以,她的全部自杀动机,似乎就只是为了检验河里能不能淹死人!

老实说,这说法之离奇,以致我禁不住都要怀疑那是真实的了----如果是编造,就算我党官员的智商再低,也该弄点稍微有点可信度的说法出来吧?

于此,我便遇到不可解的两难:假定那证词是真,又能排除李是精神病患者,则世上就是有人会为了检验投河能否致死而去自杀;假定那证词是假,则贵州公安乃至省政府官员的智力就低下到了神鬼莫测的地步。我虽然不惮从最坏处估计中国官员的智力,然而打死我也难以相信他们会到了这种匪夷所思的化境。

不幸的是,尽管事前写好了脚本,大概还作了彩排,人民政府的官员们毕竟还是留下了两大漏洞。第一就是那遗失讲稿的主要发言人念的:“6月26日经县做工作,死者家属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同意在28日上午签订协议,了结此事...... ”

这未免太蹊跷得过了份:既然李是自杀,那公安局的责任,似乎也就是通知家属真相吧,哪还需要县里专门组成“协调组”来做家属工作,甚至“签订协议,了结此事”?签什么协议?那是需要双方同意的买卖么?谁听说过自杀者的亲属要跟政府签协议的怪事?了结什么事?自杀是需要了结的事么?怎么个了结?要了结也就是家属办后事吧,与政府什么相干?还要特地签订协议,以确保家属不会反悔!

第二个漏洞就是李的叔叔去公安局谈完话后,走到保险公司门口遭到毒打,以致重伤入院。为什么挨打?莫非也是为了检验一下去找公安局麻烦的后果,如果没被打死就好好活下去?公安局不是专管社会治安的么?那时上哪儿去了?为什么竟然坐视一个从本局走出去的人被流氓毒打?这岂不是故意扫自己的面子,让执法机构的威信荡然无存么?

我不是说凡是政府的说法就要怀疑,我深知民间流传难免夸张,例如李的叔叔被打死就被证实是误传,谁谁的头发被剪光也未必属实。但政府凭什么让大众相信自己的一面之词?就凭手上捏的万能的枪杆子?既然如此,那又何必开什么记者招待会,直接动用暴力严格封锁消息不就完了?就算要按伟大领袖的指示办事,那还有“我们应当相信群众”一条啊?凭什么不让大家相信群众只相信党?

稍微有点文明常识的人都该知道,我们不该相信群众,我们也不该相信党,我们只能相信独立的第三方调查。这独立的第三方可以是媒体,也可以是司法界,而不许媒体和司法界独立的政府,当然就永远只能是天然的伪证罪嫌疑人。哪怕蠢如党朋也得同意,无辜者绝对只会欢迎独立的第三方调查。

这些其实都是老话了。我最觉得绝望的,还是再次感受到中国社会自“解放”以来的惊人倒退,以致改革开放三十年,社会上虽然发生了巨大进步,然而政治上的清明还远远没有进步到“封建”王朝的水平。

任何一个对传统社会略有所知的人,都该知道这种事若发生在“封建”王朝,不论是非曲直如何,地方官都得掉脑袋。盖地方官员代天子牧民,其责任是爱护子民,但凡激起民变,不管曲在何方,都说明该地已经民怨沸腾,地方官虐待子民引起了反弹。还从未有过但凡官民发生争执,朝廷永远只会站在官府一边的怪事。在传统社会中,官官相护寻常事,君臣相护就少见了。相反,明君最怕的就是官吏虐待百姓,毁了他的明君名声。皇帝和官僚集团的利害并不一致,常常是互相冲突的。为了自己的长远利益,明君的努力目标就是竭力防止官吏利用他授予的权力侵害人民。

换言之,传统皇朝的构建方式,使得皇帝成了官民冲突的最高仲裁人,在理论上起到了制衡官僚集团权力的作用。在这种社会中,“明君为民作主”具有充分的理论可能,缺乏的只是可操作性罢了。

但在现代极权社会中则连这种理论可能性都压根儿不存在。在这种烂污社会里,没有权威高于一切、不容质疑的皇帝,只有“最大的官”,而这最大的官之所以能爬到最高位,全靠下面的官的支持。与皇帝不一样,“最大的官”和下面的官利害完全一致。他能保住权位,靠的不是人民而是官吏集团的拥戴。

于是传统的“君--臣--民”的三明治结构便成了“官--民”两极结构。在这种烂污社会里有的只是官官相护,绝无可能发生传统社会那种皇帝为民作主,严惩贪官污吏的事。传统社会是“百姓怕官,官怕皇帝,皇帝怕百姓”,而如今连环少了一节,只剩下“百姓怕官”了。

这就是为何但凡官民发生冲突,党国政府永远只会指责百姓。如果杨乃武生于今日,则绝无指望有个慈禧太后出来指派干吏,进行相对独立的司法调查,洗雪他与“小白菜”的沉冤,并撤职查办自钦差大臣胡瑞澜、巡抚杨昌睿以下三十多名官员。

由此可知,胡锦涛所谓“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人为本,为民负责”等等,不但是假话,而且是大话,他就算有心,也没那个胆子兑现。 (芦笛自治区)

--转自《新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