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讨论布兰妮无照驾驶是否罪名成立

2008年10月18日娱乐
(中央社记者颜伶如旧金山十八日专电)流行女星布兰妮被以无照驾驶轻罪罪名起诉,罪名是否成立,正由陪审团讨论中。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将面临六个月有期徒刑与一千美元罚款。

布兰妮去年夏天在洛杉矶开车撞上停放在路边的车辆之后肇事逃逸,警方调查后发现她并没有合法、有效的加州驾照,因此以无照驾驶轻罪罪名将她移送法办。

过去两天法院开庭审理,二十六岁的布兰妮并没有出庭,委托律师代表出面。

由四男八女组成的陪审团,昨天已经进入讨论阶段,布兰妮是否被定罪?将由陪审团员讨论决定。

这起官司的关键在于,布兰妮肇事当时虽然没有合法、有效的加州驾照,却确实持有合法的路易西安那州驾照,她是否应该算是“加州居民”因此成为争议核心。

如果罪名成立,这位女星最高可能面临六个月有期徒刑以及一千美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