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游法修正 团体要求保障人民自由

2008年11月19日国际
[新唐人亚太电视台阜东 庄斌台湾台北报导]台湾民间团体,日前在立法院前集会,要求尽速修正集会游行法,把许可制改为报备制,回覆到保障人民集会游行的权利,让相关法律回到保障人民自由的原点。

立法院院前群众聚集,旗帜飘扬,几个民间团体在现场游行。“集游法违宪,人权变不见。”

台湾人权协会副会长林佳范,提出四点需求,要求立法院修改集会游行法。

他表示:“第一点许可制改成报备制,第二点废除禁制区的限制,第三点废除命令解散的部份,第四点删除特别刑罚的规定。”

在自由广场举行静坐的野草莓成员,也到场声援,希望立法院将集游法,修改成保障人民集会自由的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