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主持人张敏报导)郭飞雄的妻子张青,日前接受采访说,同样由于执法者违法和刁难,他家的经济状况陷入更严重的困境,有人上门向她索要长时间拖欠的住房管理费等,自己无力交纳。
*张青:执法者违法,郭飞雄申诉无法启动,家人更陷经济困境*
此前报导了狱中维权人士郭飞雄先生要求启动申诉程序,但是会见律师的时候,监狱方违法,让他们隔着玻璃会见,并监听录音,致使申诉无法启动。
郭飞雄的妻子张青,日前接受采访说,同样由于执法者违法和刁难,他家的经济状况陷入更严重的困境,有人上门向她索要长时间拖欠的住房管理费等,自己无力交纳。
在广州家中的张青说:“我11日去见郭飞雄以后,14日他们来的。说‘你的管理费没有交’,让交管理费和水电费等。要说人家来收这个钱,也说得过去,这是我的欠帐,也是有蛮长时间没交。当然,我今天主要想说的是,因为去年别人把我的帐户封掉了。”
*郭飞雄和郭案相关简况*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曾经参与广东太石村等维权活动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郭飞雄和高智晟都当选香港《亚洲周刊》“2005年风云人物”(共十四位中国大陆法律工作者当选)。
郭飞雄于2006年9月被拘捕,去年11月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涉案是被捕之前五年出版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此事几年前已经处理过,并罚没十万元人民币。
郭飞雄案曾因证据不足,两度“退查”。郭飞雄在看守所会见律师的时候陈述,遭到包括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酷刑逼供。
郭飞雄案判决之后,当局有关方面提走了张青的存款,其中包括朋友们为帮助她和孩子生活的捐款,冻结了她的帐户。
*张青:路途远,孩子小,探视难*
谈到目前的经济困境,张青从最近一次探视郭飞雄谈起:“11月11日,我去梅州看望了郭飞雄。中间两个月没去,因为太远了,家里小孩没人管。”
*张青:当局有意刁难,白跑空耗旅费,狱中情况有变,郭飞雄仍希望申诉*
张青说:“见他的时候,是刚刚律师会见以后,他说‘这次律师来,用电话交谈,有录音监听,这是违背《律师法》的。会见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该谈的话都没有谈到’。说以后如果一直是这样的会见方式,相当于取消了他的申诉权利。
他说,律师当时也跟他讲了‘来这里一趟,成本非常高,不仅是金钱成本,还有时间成本,是非常大的成本’。
律师胡啸10月20日来办手续,待了一星期,在这里等(会见准许),没等到又回去,白跑了一趟。第二次来,星期天来,星期三才被允许会见,四天时间在这里等着。然后莫少平律师来,到梅州会见必须提前一天去,见面又非常不理想。
我知道,律师是免费打官司,本来就已经很那个了……
郭飞雄见我,问起经济状况怎么样,支付律师差旅费有压力没有,我说因为白跑了一趟,这次又等了这么多天,当局明摆着是有意刁难,所以估计数额跟实际数额相差很远。
郭飞雄跟我讲,自从九月份说到要申诉以后,他那边的情况就跟平常不一样了,但是他并不放弃他的权利,还是希望能够申诉。”
*张青:我看见“连环套”,不按法律做事,郭飞雄处境险 *
就我来看,梅州监狱当时说,他们不懂律师法,整个事情就大包大揽,全部放在他们自己身上。今年2月12日,有人来见我时就直接讲‘底下的监狱他们根本不懂法,他们真正就是以很专业的方式,对人体造成很大伤害致残,你连检查都检查不出来’。
郭飞雄现在处境非常危险,他是跟杀死自己父亲、杀死自己母亲的精神有问题的死刑犯在一起,发生了什么事情的话,所有人都能说‘梅州监狱的人不懂法’,底下任何人做成一个事情,就把事情推到这么个人身上的话,这就……这个政权哪,有很多可乘之机。这种连在一起‘连环套’的方式,其实很危险。
像这样的事,看在眼里,如果不把它说破的话,以后肯定还有更糟糕的事情发生。而且以前的死刑犯曾经要挖郭飞雄的眼睛。只要对中国的司法现状、中国的现状有一些了解,就应该知道,中国不是真正按照法律在做事。”
*张青:郭飞雄案宣判一周年,再次有人来催债*
11日探视郭飞雄,我们的电话交谈都是有录音的。14日,也就是2007年11月14日郭飞雄案宣判的一周年,我当时还想写一点文章纪念这一天。
中午有个朋友来,她说郭飞雄所在监狱实在是太远了,你应该向他们提出要求,让郭飞雄换到广州的监狱,按道理讲,他应该是在广州的监狱关押,从广州到梅州,在火车上都要整整六个小时,加上到火车站和从火车站到梅州要七、八个小时。
后来朋友还开了句玩笑,说‘哎呀,我今天住在你家里,晚上会不会有人来,不许我住在你这里呀’。基本上来过我家的朋友,都说我们家有窃听器。可能是因为出去以后,别人可以很原样地把我们在家里说的话拿出来说。
晚上七点多,管理处的两个人就来敲门,说底下要装一个铁门,向每家收钱。之后说‘你的管理费没交’就让交管理费,我确实很长时间没交。当然我主要想说,因为去年有人把我帐户封掉了,提走接近四万块钱。我自己当时想,老杨在受酷刑,身体已经受到了伤残。今年我把这事提出来,事实上他们的作法是违反行为。
去年追债,就是违法,追债前已经把我的钱取走了。”
*胡啸律师:应通过法律程序把事情说清楚,罚款不应及于夫妻家庭*
受郭飞雄委托的在北京的胡啸律师就此谈他的看法:“应该通过法律的方式和正当的程序,把这个事情说清楚,弄清楚,弄明白。
关于对杨茂东,也就是郭飞雄的罚金,属于刑罚的一种方式,是针对其个人的,它不及于夫妻,也不及于家庭。在帐户中的钱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每人一半,这是第一点,他们贸然去把它封了,是不合适。
第二点,我国相关刑法规定也明确‘在处以罚金,发没单位财产和家庭财产的时候,都应该考虑必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不能把罪犯罚到不能维持生活的程度’,规定‘必须留以基本的生活和生产资料’。
所以从这两点来说,有关机构没有明确,应该罚你多少,已经罚了多少,你还剩多少。其中有部分不是杨茂东的,就应该返还。是杨茂东的,给你说出为什么是杨茂东的,予以扣押,上缴国库……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即使他们罚的数额和判决是相一致的,但是他们的程序都没有走得很清楚。”
*胡啸律师:张青可以投诉或提起覆议、诉讼*
主持人:“您认为依照法律,张青现在可以做什么呢?”
胡啸律师:“她可以向有关部门的直接执行这个财产刑的机构,例如执行厅去投诉,或向他们的上级机构要求监督、复议,同时还能提起直接的诉讼。”
*胡啸律师:律师发出书面意见,等待有关部门依法回覆*
主持人:“对郭飞雄的申诉程序还有没有机会启动,您是怎么看?”
胡啸律师:“我是有一定信心的,因为在见到杨茂东,就是郭飞雄之后,莫律师和我已经形成了一个有效的书面意见,向有关部门去沟通,同时也在积极等他们答覆,因为他们这是明确违反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律师法》规定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能够作出的合理的答覆只能是限期去改变这种不合适的方式,而不应该继续维护这种不合理的方式。
所以,在我积极和他们联系的时候,希望他们针对两件事情给我回覆──
第一、我已经得到身分确认之后,应该可以直接到梅州监狱会见,而不应该再到广州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先得到批准,再去会见,因为这样成本很高。
第二、我和莫少平律师都希望能看见、没有任何打扰监听的情况下,跟当事人进行充分自由的沟通,这也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
针对这两点向他们提了一个建议书,期待他们的回覆。”
主持人:“寄出去多久了?”
胡啸律师:“有二十天左右,我还会继续跟两个部门,一个是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狱政,一个是梅州市监狱管理局去直接沟通,让他们给我们一个电话的直接反馈。”
*胡啸律师:希望关注受到不合法对待的维权者,帮助张青和孩子*
主持人:“就郭飞雄申诉所遇到的困难和张青目前的经济困境,特别其中有的是因为执法者违法造成的,您还有什么特别要说的吗?”
胡啸律师:“希望社会上关心维权者受到不合适、乃至于不合法对待的人,给予他们一定的关注和帮助,不管是言语上的,还是行动上的。而我呢,也会积极跟张青女士联系,看她是否需要我们提供法律上的援助,例如帐户问题。
现在能帮助杨茂东,就是郭飞雄的,可能集中在媒体和律师这里。但能帮助张青的人,我想要多一些。希望尽可能帮助张青和两个孩子,孩子的学业和他们的生活。”
*胡啸律师:中国一个典型问题──怎样保证律师合法会见当事人*
另外我也希望有些媒体能够和律师一起,把这个有关在中国一个典型的问题,就是律师会见,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会见?怎么去会见?会见能达到什么样的沟通程度?这个又敏感又典型的事情,进一步把它推进。”
另注:郭飞雄案宣判日是2007年11月14日星期三。此后,每逢星期三,张青绝食一天,以示为丈夫抗争鸣冤。
*张青:执法者违法,郭飞雄申诉无法启动,家人更陷经济困境*
此前报导了狱中维权人士郭飞雄先生要求启动申诉程序,但是会见律师的时候,监狱方违法,让他们隔着玻璃会见,并监听录音,致使申诉无法启动。
郭飞雄的妻子张青,日前接受采访说,同样由于执法者违法和刁难,他家的经济状况陷入更严重的困境,有人上门向她索要长时间拖欠的住房管理费等,自己无力交纳。
在广州家中的张青说:“我11日去见郭飞雄以后,14日他们来的。说‘你的管理费没有交’,让交管理费和水电费等。要说人家来收这个钱,也说得过去,这是我的欠帐,也是有蛮长时间没交。当然,我今天主要想说的是,因为去年别人把我的帐户封掉了。”
*郭飞雄和郭案相关简况*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曾经参与广东太石村等维权活动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郭飞雄和高智晟都当选香港《亚洲周刊》“2005年风云人物”(共十四位中国大陆法律工作者当选)。
郭飞雄于2006年9月被拘捕,去年11月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涉案是被捕之前五年出版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此事几年前已经处理过,并罚没十万元人民币。
郭飞雄案曾因证据不足,两度“退查”。郭飞雄在看守所会见律师的时候陈述,遭到包括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酷刑逼供。
郭飞雄案判决之后,当局有关方面提走了张青的存款,其中包括朋友们为帮助她和孩子生活的捐款,冻结了她的帐户。
*张青:路途远,孩子小,探视难*
谈到目前的经济困境,张青从最近一次探视郭飞雄谈起:“11月11日,我去梅州看望了郭飞雄。中间两个月没去,因为太远了,家里小孩没人管。”
*张青:当局有意刁难,白跑空耗旅费,狱中情况有变,郭飞雄仍希望申诉*
张青说:“见他的时候,是刚刚律师会见以后,他说‘这次律师来,用电话交谈,有录音监听,这是违背《律师法》的。会见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该谈的话都没有谈到’。说以后如果一直是这样的会见方式,相当于取消了他的申诉权利。
他说,律师当时也跟他讲了‘来这里一趟,成本非常高,不仅是金钱成本,还有时间成本,是非常大的成本’。
律师胡啸10月20日来办手续,待了一星期,在这里等(会见准许),没等到又回去,白跑了一趟。第二次来,星期天来,星期三才被允许会见,四天时间在这里等着。然后莫少平律师来,到梅州会见必须提前一天去,见面又非常不理想。
我知道,律师是免费打官司,本来就已经很那个了……
郭飞雄见我,问起经济状况怎么样,支付律师差旅费有压力没有,我说因为白跑了一趟,这次又等了这么多天,当局明摆着是有意刁难,所以估计数额跟实际数额相差很远。
郭飞雄跟我讲,自从九月份说到要申诉以后,他那边的情况就跟平常不一样了,但是他并不放弃他的权利,还是希望能够申诉。”
*张青:我看见“连环套”,不按法律做事,郭飞雄处境险 *
就我来看,梅州监狱当时说,他们不懂律师法,整个事情就大包大揽,全部放在他们自己身上。今年2月12日,有人来见我时就直接讲‘底下的监狱他们根本不懂法,他们真正就是以很专业的方式,对人体造成很大伤害致残,你连检查都检查不出来’。
郭飞雄现在处境非常危险,他是跟杀死自己父亲、杀死自己母亲的精神有问题的死刑犯在一起,发生了什么事情的话,所有人都能说‘梅州监狱的人不懂法’,底下任何人做成一个事情,就把事情推到这么个人身上的话,这就……这个政权哪,有很多可乘之机。这种连在一起‘连环套’的方式,其实很危险。
像这样的事,看在眼里,如果不把它说破的话,以后肯定还有更糟糕的事情发生。而且以前的死刑犯曾经要挖郭飞雄的眼睛。只要对中国的司法现状、中国的现状有一些了解,就应该知道,中国不是真正按照法律在做事。”
*张青:郭飞雄案宣判一周年,再次有人来催债*
11日探视郭飞雄,我们的电话交谈都是有录音的。14日,也就是2007年11月14日郭飞雄案宣判的一周年,我当时还想写一点文章纪念这一天。
中午有个朋友来,她说郭飞雄所在监狱实在是太远了,你应该向他们提出要求,让郭飞雄换到广州的监狱,按道理讲,他应该是在广州的监狱关押,从广州到梅州,在火车上都要整整六个小时,加上到火车站和从火车站到梅州要七、八个小时。
后来朋友还开了句玩笑,说‘哎呀,我今天住在你家里,晚上会不会有人来,不许我住在你这里呀’。基本上来过我家的朋友,都说我们家有窃听器。可能是因为出去以后,别人可以很原样地把我们在家里说的话拿出来说。
晚上七点多,管理处的两个人就来敲门,说底下要装一个铁门,向每家收钱。之后说‘你的管理费没交’就让交管理费,我确实很长时间没交。当然我主要想说,因为去年有人把我帐户封掉了,提走接近四万块钱。我自己当时想,老杨在受酷刑,身体已经受到了伤残。今年我把这事提出来,事实上他们的作法是违反行为。
去年追债,就是违法,追债前已经把我的钱取走了。”
*胡啸律师:应通过法律程序把事情说清楚,罚款不应及于夫妻家庭*
受郭飞雄委托的在北京的胡啸律师就此谈他的看法:“应该通过法律的方式和正当的程序,把这个事情说清楚,弄清楚,弄明白。
关于对杨茂东,也就是郭飞雄的罚金,属于刑罚的一种方式,是针对其个人的,它不及于夫妻,也不及于家庭。在帐户中的钱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每人一半,这是第一点,他们贸然去把它封了,是不合适。
第二点,我国相关刑法规定也明确‘在处以罚金,发没单位财产和家庭财产的时候,都应该考虑必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不能把罪犯罚到不能维持生活的程度’,规定‘必须留以基本的生活和生产资料’。
所以从这两点来说,有关机构没有明确,应该罚你多少,已经罚了多少,你还剩多少。其中有部分不是杨茂东的,就应该返还。是杨茂东的,给你说出为什么是杨茂东的,予以扣押,上缴国库……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即使他们罚的数额和判决是相一致的,但是他们的程序都没有走得很清楚。”
*胡啸律师:张青可以投诉或提起覆议、诉讼*
主持人:“您认为依照法律,张青现在可以做什么呢?”
胡啸律师:“她可以向有关部门的直接执行这个财产刑的机构,例如执行厅去投诉,或向他们的上级机构要求监督、复议,同时还能提起直接的诉讼。”
*胡啸律师:律师发出书面意见,等待有关部门依法回覆*
主持人:“对郭飞雄的申诉程序还有没有机会启动,您是怎么看?”
胡啸律师:“我是有一定信心的,因为在见到杨茂东,就是郭飞雄之后,莫律师和我已经形成了一个有效的书面意见,向有关部门去沟通,同时也在积极等他们答覆,因为他们这是明确违反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律师法》规定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能够作出的合理的答覆只能是限期去改变这种不合适的方式,而不应该继续维护这种不合理的方式。
所以,在我积极和他们联系的时候,希望他们针对两件事情给我回覆──
第一、我已经得到身分确认之后,应该可以直接到梅州监狱会见,而不应该再到广州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先得到批准,再去会见,因为这样成本很高。
第二、我和莫少平律师都希望能看见、没有任何打扰监听的情况下,跟当事人进行充分自由的沟通,这也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
针对这两点向他们提了一个建议书,期待他们的回覆。”
主持人:“寄出去多久了?”
胡啸律师:“有二十天左右,我还会继续跟两个部门,一个是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狱政,一个是梅州市监狱管理局去直接沟通,让他们给我们一个电话的直接反馈。”
*胡啸律师:希望关注受到不合法对待的维权者,帮助张青和孩子*
主持人:“就郭飞雄申诉所遇到的困难和张青目前的经济困境,特别其中有的是因为执法者违法造成的,您还有什么特别要说的吗?”
胡啸律师:“希望社会上关心维权者受到不合适、乃至于不合法对待的人,给予他们一定的关注和帮助,不管是言语上的,还是行动上的。而我呢,也会积极跟张青女士联系,看她是否需要我们提供法律上的援助,例如帐户问题。
现在能帮助杨茂东,就是郭飞雄的,可能集中在媒体和律师这里。但能帮助张青的人,我想要多一些。希望尽可能帮助张青和两个孩子,孩子的学业和他们的生活。”
*胡啸律师:中国一个典型问题──怎样保证律师合法会见当事人*
另外我也希望有些媒体能够和律师一起,把这个有关在中国一个典型的问题,就是律师会见,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会见?怎么去会见?会见能达到什么样的沟通程度?这个又敏感又典型的事情,进一步把它推进。”
另注:郭飞雄案宣判日是2007年11月14日星期三。此后,每逢星期三,张青绝食一天,以示为丈夫抗争鸣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