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未审三通先行 台湾立委批违宪

2008年12月20日台湾
【新唐人12月20日讯】两岸大三通已经在本周启动,不过江陈会的四项协议仍在台湾立法院审查阶段,在野党立委批评,法定效力尚未完备就进行大三通,已经违反中华民国宪法,应该向大法官申请释宪,在野党并质疑,如果国民党在一党优势的情况下就能让协议自动生效,那未来在和其他国家签订任何协议的时候,国会要如何为人民做好把关的动作?

大三通起航,成为吸引两岸媒体的目光焦点,不过也引来在野党立委的强烈抨击

民进党立委蔡同荣以中华民国宪法第63条:立法院有议决法律案、预算案、戒严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及条约案之权利,批评江陈会四项协议未经立法院审查通过就先开放大三通违反宪法

立委蔡同荣:“这是违宪之行为,所以民进党应该循管道申请最高大法官释宪,三通是否有违宪之虞?”

这四项协议案目前都还在立法院陆续审议与政党协商当中,民进党立委陈亭妃表示,行政院未经立法院同意就签署协议已经违法,在国民党一党优势的情况下,又让协议拖延至签署40天后自动生效,她呼吁国民党立委悬崖勒马.

立委 陈亭妃:“我们所担心的今天不只是台湾中国的这四项协议而已,如果未来是不是我们台湾跟其他国家所签署的任何协议案,都可能循求这样的模式,这是我们所担心的,立法院没有办法监督,台湾人民选这些立法委员要干甚么?”


两岸大三通在12月15日正式启动,首班直航班机船只也陆续返航,大三通对两岸经济的商机尚待观察,可以预料的是,四项协议的争议未来在立法院仍然会成为话题焦点.

新唐人亚太电视 陈进交张明筑 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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