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真相】揭秘:云南头号恶霸死刑不死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1月31日讯】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百年真相》。
中共标榜是法治社会,但是红二代、红三代、官二代、官三代们却往往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一个中共央视《打黑除恶》节目报导的死刑不死的案例。
2018年7月,在昆明市一家KTV里,发生了冲突,一名男子猛踢另一名男子的腹部,当场将其膀胱踢裂,然后这名男子扬长而去。
当地法院在调查这起案件时,踢人男子的名字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这名男子叫孙小果。
在1998年,当地一名男子因为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他的名字也是孙小果。
工作人员对比了那个孙小果和这个孙小果的个人信息,发现他们竟然是同一个人。
早在21年前就被判立即执行死刑的人怎么还活着呢?

第一次被判刑

孙小果曾经是云南一所武警学校的学生。根据学校里的档案,孙小果出生于1975年10月27日。
1994年10月,当时还是武警学校学生的孙小果因为犯轮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但是,奇怪的是,明明他当时已经19岁了,在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变成了“现年16岁”,出生日期变成了1977年10月27日。
就这样,孙小果不仅成为五名轮奸犯中刑罚最轻的一个,还被取保候审、保外就医。

第二次被判刑

三年后,孙小果再次犯案,而且行为极其恶劣。
1997年4月至6月,他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强奸四名未成年少女,其中一个女孩是未满14岁的幼女,其他三名女孩,也都未满18岁。
1997年11月,他纠集和指使人殴打两名17岁的未成年少女,情节十分恶劣。
1998年2月18日,孙小果因强奸、侮辱多位女性,其中包括数位未成年女孩,并有当众强奸情节,以及犯有故意伤害、强奸罪等罪名,被昆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孙小果提出上诉,1999年云南省高等法院将他改判为死缓,2007年死缓改为有期徒刑20年,此后他多次被减刑,实际服刑只有12年零五个月,就被释放出狱。
从死刑立即执行到坐牢12年五个月,这显然不是一般背景的人能够做得到的。
孙小果一次次逃脱法网,都是因为他的背后有保护伞,他是一名“警二代”。他的母亲孙鹤予曾经是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的民警。
继父李桥忠曾经是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副局长,1998年因插手孙小果强奸案被处分,2004年转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
孙小果二审被改判死缓后,他的继父李桥忠通过关系,向省高院转发了申诉材料,让孙小果案启动再审,再通过关系,促成了再审改判20年有期徒刑。

幕后悄悄改判

仔细研究这些官方说法,其实有一个很大的漏洞,那就是其中没有包括孙小果如何被从死刑立即执行变成了死缓。这其实是这起案件中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因为这个环节是最难的,一般背景的人根本做不到。
1999年《中国法律年鉴》上的纪录显示,孙小果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维持原判就相当于已经核准死刑了,那么孙小果是如何逃脱的呢?
通常情况下,从高法核准死刑到向中级法院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中间间隔的时间十几天到几十天不等。而孙小果显然是在二审之后、死刑之前这段时间里,启动了再审,然后改判。
但是,从孙小果案件的情况来看,再审没有公开,官方也根本没有通报有关改判的事情。
这一点从法院工作人员处理孙小果在2018年7月在KTV故意伤人案时的反应也能看出来。
虽然两起案件相隔20年,但是由于孙小果当年案件的情节十分严重,因此知道的人很多,记得他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人可能也很多。但是,他最终没有被执行死刑的事情,知道的人显然是很少,而且即使是司法系统内部的人,很多都不知道这件事。
还有专家质疑孙小果被改判死缓的理由。根据孙小果被判刑时期中国大陆的法律,“枪下留人”一般只有三种情形:一是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需要改判;二是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其它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三是罪犯正在怀孕。
不知道他当时符合哪一条?

凭藉“专利”减刑

那么孙小果如何只坐牢不到12年半就出狱呢?一名犯下多重重罪的囚犯竟然获得了专利!
孙小果的继父在熟人的牵线搭桥下,结识了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的政委。
在这位政委等人的关照下,孙小果在省一监服刑期间多次受到记功、表扬,监狱两次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孙小果报请减刑。
为了让孙小果尽快出狱,孙鹤予等人还策划出了专利减刑的办法。
孙小果申请的专利是“防盗窨井盖”,他因此被减刑两年八个月。
那么这个专利是如何产生的呢?
这个专利是由云南省第一监狱的总工程师提供的图纸,狱警把图纸带进监狱,同监服刑人员按图纸制作出模型,然后署上孙小果的名字。整个过程孙小果从未参与。
对于这个专利是否可以构成重大立功表现从而获得减刑,大陆的刑事辩护专家表示质疑,因为孙小果申请的是实用新型专利,相对简单,没有技术含量,有时只是一个噱头。
孙小果在2010年4月出狱。

三个名字

孙小果有三个名字,孙小果是随他母亲的姓氏的名字,他还有随继父的姓氏的名字叫“李林宸”以及随他的生父的名字,叫陈果。
他出狱后,开始使用“李林宸”的名字,并且成为昆明的黑社会老大、一名恶霸,被称为“大李总”。
2015年,“李林宸”改回原名孙小果,并且高调起来。甚至,昆明一度流传“白天小平管,夜晚小果管”的说法。
2019年年初,孙小果因为KTV故意伤人案而被发现当年死刑不死的秘密。这条消息不胫而走,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民愤。
这一年的3月,孙小果被逮捕。
四个月后,为了平息民愤,他当年的案件被再审,并且公开宣判,他再次被判死刑。

众多疑点

2020年2月,孙小果被执行死刑。他的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分别被判坐牢20年和19年。另有17名官员因为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判坐牢。
但是,这起案件仍留下许多疑问。比如,《官渡区公安志》显示,1992年,孙鹤予在没有担任任何职务的情况下,以一个普通民警的身分成为中共公安部首次评定的三级警督。这个级别高过当时她所在的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的级别。没有职务却有级别,她是如何做到的?
孙小果的养父李桥忠明明已经因为插手他的案件而被处分,后来却能够转任城管局的局长。他又是如何做到的?
当然,这起案件最大的疑问可能就是,孙小果的母亲和继父的职位其实并不高,他们是如何充当他的保护伞并且帮他脱罪的?
多次报导孙小果案件的大陆媒体《南方周末》披露,该报获得的多个可信的消息来源表示,“仅以孙小果继父和生母的职务背景,是难以做到让当时的昆明市公安局都不敢办孙小果的”,“孙小果的‘背景’是其当‘大官’的生父”。

谁是“大官生父”

根据云南省扫黑办发布的有关这起案件的公告,孙小果的生父陈某是昆明市某单位职工,1996年因脑溢血中风瘫痪后病退,2016年去世。官方的通报强调,生父陈某从未直接出面干预过此案。
但是,官方的说法给人感觉是欲盖弥彰。
有云南省政法部门知情人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大家都知道孙小果的生父是谁,但大家都不敢提起。
一些迹象显示,这位“生父”在云南省位高权重。
1998年《南方周末》刊登有关孙小果的报导的当天,写这篇报导的记者就接到孙鹤予和李桥忠打来的电话,他们叫嚣:“你一个《南方周末》的小记者算什么,我一月之内让你进监狱!”
这位记者还披露,当年是昆明市公安局的一位领导主动找到他要求他写这篇报导的。
这位领导告诉这位记者,办案过程中受到的阻力太大,公安“不敢放人也不敢办他”,于是主动联系媒体记者,希望藉助舆论的力量来推动查办孙小果。
孙小果“生父”的威力还能让云南当地媒体自搧耳光。
1997年孙小果案被曝光后,昆明当地一家媒体对此做了详细报导,还配发了一篇很有力量的短评,直指孙小果背后握有重权的人在“姑息、迁就、纵容、包庇”。
不过,戏剧性的是,仅仅20天之后,这家报纸就在头版位置发表了“孙小果父母访谈录”,感叹于“可怜天下父母心”。
从批评孙小果背后的保护势力,到感概“父母之心”,可见孙小果“生父”的权势不一般。
孙小果的生父到底是谁?大陆媒体至今没有任何报导。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儿了,谢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百年真相》节目组制作
(责任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