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投稿:从亲身经历看中国人权状况

【新唐人2009年7月29日讯】我叫彭光兴,男,身份证号:522726195506250014,土家族,祖籍湖南省人,系贵州省独山县水泥厂职工,住独山县环东路安居大楼九栋对面迎春巷一号。

1970年在独山县水泥厂参加工作。1981年9月11日,厂里领导派我出差到荔波县甲良镇为本厂买煤,当车行至独山县大河时,驾驶员孟小福想超尧梭乡党委付书记蒙泽芳开的拖拉机时,蒙却故意不让,有意将拖拉机左右摇摆,横停在路中间,不让孟小福车过。为此,双方发生争吵,我们一再忍让,才让我们把车开走。谁知当晚我们运煤车返回大河时,蒙泽芳同在县委开小车的大哥蒙泽元及一些地痞流氓和社会流浪闲杂人等十几人,他们以放电影为名,等我们的车子一到,他就用高音喇叭喊:“就是这辆车,你们给我打,我们已经打过三次了,屁事没有,我们不用怕,县委、公安到处都有我们的人。”于是,这几十人蜂拥而上将早已准备好的砖头、扁担、棍棒、柴刀等凶器像凶器像冰雹般似地打车,而且有歹徒一上来将司机孟小福的手砍伤。我见此情形,立即下车跟他们讲:“我是水泥厂的采购员,有甚么意思可以商量解决,不要动粗。”话音未落,就被一歹徒抓住拳打脚踢,棍打刀砍,当时我被打伤在地,不省人事。司机见状不妙,开车跑了,那伙歹徒就把我拖到附近铁路轨道上,妄图毁尸灭口。后来幸好被巡道工发现,把我送到独山县人民医院抢救,才免遭一死,我身上十多处受重伤,头上逢了四十多针,下颚骨被凿穿,数十天处于昏迷状态。经医院诊断为:全身复活性损伤,中度脑震荡,这是一起明显的有预谋,故意伤人案件,这些丧心病狂的家伙,伤天害理,老百姓无不义愤填膺。

可事件发生后,违法犯罪的蒙泽芳不但没有得到法律制裁,反而采取恶人先告状,说我是肇事者,包庇孟小福,实在是荒谬绝伦。使我感到十分气愤的是:我厂领导不做任何调查了解,反而屈服蒙家人多势大,竟忘了做人起码的道德和良心,与其同流合污狼狈为奸。当我病情未见好转,医院叫转院时,厂领导不但不关心我的病情,反而拒付医药费,同时又逼我上班,我无法上班,厂里就停发了我的工资。在我病重期间,厂领导三番五次逼我归还被蒙抢走的了买煤的100多元公款,这样更加重了我的病情。在此情况下,我母亲为了救我四处借钱、借高利贷给我医治。

三、1982年8月1日晚,我厂枪支弹两保管室被盗走五六式冲锋枪6支,五三式步骑枪3支,各种子弹419发及弹夹、弹袋等物,这批枪支弹药是在蒙X X家附近水塘找到。执法机关不但不去追查事实真相,查找真凶,反而将盗窃枪支弹药罪名强加在我头上,他们真是胆大包天,胡作非为。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证实这些枪支弹药是我所盗,乡政府和公安法院完全是凭张口说了算,合谋诬陷我。

一进牢房四五个土匪公安就给我一顿毒打,用穿皮鞋的脚踢我两根胁骨变形,双腿不能站立,打得我失去意志,任由他们摆布屈打成招,使我蒙冤四年,在牢中我时常看到土匪警察任意打骂人,我整天在凄苦悲愤中打发时光,但心中一个意念在我心中顽强的回旋着“活下去!活下去!为了追回失去的公道正义!”

访民彭光兴:从亲身经历看中国人权状况



访民彭光兴:从亲身经历看中国人权状况

86年当我放出后,我的生活已不能自理,失去工作,妻离子散,是60多岁的母亲四处求告借债把我治疗才能走动,后来,母亲因躲高利贷债,惨死他乡……

土匪公安留在我身体的累累伤痕,至今时时都在折磨我,痛苦不堪……

二十三年过去了,我在层层政府,上京上访,未讨回公道和做人的尊严!我去在京看见访民冤民千千万万,在国家相关信访部门四处寻找公道,却四处碰得头破血流,各地政府劫访人在国家最高政府所在地——北京,公开在光天化日之下,任意把访民打死打伤,110警察不为访民撑腰保护,还有无数的访民被抓回当地判刑坐牢,劳教、拘留、强送精神病院……惨无人道,惨不忍睹。

1996年我的住房又被政府强拆,至今不安置,现我无家可归,四处流浪。

中国是权大于法!

多年我在痛苦中我寻找人权!多少次我在风雨中呐喊,中国的人权在哪里?因此在这里,作为中国痛苦、悲愤的公民和冤民,我向全中国、全世界的人民强烈呼吁,为了人类人人和子孙后代,长久共享平等人权和幸福,,关注我们的命运,帮助中国成为真正宪法人权的国家!世界文明、仁爱、同乐!!!联络电话 136 9120 4404

中国湖南、贵州难民彭光兴 2009年5月1日

*本文分析不代表新唐人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