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政法委干预 法院裁定书写“被维稳”

2010年11月06日大陆
【新唐人2010年11月6日讯】(新唐人记者李静综合报导)最近,负面新闻连连的湖南省政法系统又传丑闻。长沙市芙蓉区政府的一名负责官员,以“维稳”的名义卖掉了一家公司的土地。后又打出“维稳”旗号,通过省政法委施加压力,在湖南省高院“协调”下,“成功”抗拒了慈利县法院对该土地的强制执行。而法官赵书军把“被维稳”的情况写入了法院裁定书中,在中国法院裁决书上也是一个破天荒。

法官被迫裁决 良心受谴责

据《南方周末报》报道,9月10日,湖南省慈利县法院法官赵书军在抗争无效的情况下,迫于上级的“维稳要求”,违心地作出了一份“解除财产查封”的裁定(涉及一宗市值数亿元的土地)。他认为这是违法的裁定,以至一个多月来,他天天都在忍受内心的折磨。

执行法官赵书军在展示被“维稳”的法院执行案证据。 (网络图片)


赵书军说,“这是一起典型的行政干预司法,甚至是违法,最终导致司法腐败的案件。”

赵书军是慈利县政法系统中有名的“顶牛法官”。慈利县法院一负责人称赵业务能力强,敢说敢干,道理在手,谁的账也不买。有一次甚至因为院领导干涉一个案子,他直接在办公室冲领导发了一通火。

临危接手“烫手山芋”

2010年7月,赵书军接手这个执行案子被慈利法院一负责人认为是“烫手山芋”。这个“烫手山芋”式的案子是湖南省高院指令慈利县法院执行的。

这是一个刑事附带民事的案子。长沙商人许俊伟、张建英诈骗了张家界慈利县人章胜汉4460万元,被判无期徒刑。章胜汉申请追缴其赃款返还受害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但长沙中院一名法官说,案子“很烫手”,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使得法院寸步难行。

长沙中院查封了许俊伟用诈骗资金幷购的一家华城公司位于长沙芙蓉区的一块土地,欲过户给章胜汉,但长沙市政法委则命令法院直接将土地解冻,过户给了另外的受益者。

长沙中院立案半年未能给章胜汉拿回一分钱。受害人章胜汉向湖南省高院反映,省高院遂于2010年上半年指令慈利县法院承办此案。

慈利法院接受此案后,各方压力更大。原专案组解散后,由法官赵书军接手,组成了新的执行专案组。

调查发现芙蓉区官员涉嫌卖地

由赵书军接手的新的专案组将重点放在了追查诈骗资金的流向上。调查发现,长沙市芙蓉区政府与彭再魁副区长冒用了土地拥有方华城公司的名义,将一块市值亿元的土地转让给了长沙信天房地产公司。

专案组追查付款情况。结果又发现,地价款6000万元幷非来自受益方长信公司,而是一家长沙佳天房地产有限公司。卖地款进入了长沙市芙蓉区政府下辖的、属于副区长彭再魁分管的重点工程投资建设办公室。

当法院想进一步调查,却被长沙芙蓉区官方拒绝。赵书军认为,这是严重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但冒名转让土地究竟出于政府行为还是彭再魁副区长的个人行为,还不清楚。

慈利法院方查封了这块土地。

芙蓉区官方打“维稳”旗号获得省政法委过问

此后,长沙市芙蓉区官方向中共湖南省政法委要求“协调”,解除这块土地的冻结。他们提出两个解冻的理由:“因为一些历史遗留原因,这块土地涉及的老百姓要上访,恐出现不稳定因素”;长信公司属正当交易,是“善意取得”。

湖南省政法委一位负责人要求张家界市政法委副书记陈旗陈旗组织双方协调。

陈旗当即向湖南省政法委解释:这是省高院交办的一个案子,走的是司法程序,政法委不能插手干涉办案。但湖南省政法委那名负责人要求张家界政法委“监督”该案。陈旗认为,芙蓉区政府向上面汇报的时候,打出了“维稳”的旗帜,省政法委要过问了。

9月中旬,湖南省高级法院一位黄姓法官向慈利法院副院长汪坚口头宣布:要求慈利县法院立即解除对那块土地的查封。慈利法院要求湖南省高院出具“解除查封”的书面指令,被拒绝。

赵书军认为,有证据显示,所有问题,包括老百姓的上访等,都是区政府官员们弄出来的;你不稳定了,也不能拿人家公司的财产来解决问题呀;未经授权冒名将人家公司的土地转让给另外一家公司,是非法的。”

双方在长沙举行两次“协调会”,都是不欢而散。

法院“解除查封” 申请人猝死

在湖南省高院的压力下,慈利法院院长王某要求专案组解除对这块土地的冻结,赵书军拒绝。慈利法院于是临时召开了审委会,以5∶4的结果决定“解除查封”。

9月10日,合议庭被迫执行审判委员会决议,作出解除查封的裁定。心有不甘的法官们在《慈利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慈法执异字第395-16号]这些写下:“本院合议庭审查后认为……解除查封理由不成立。但湖南省高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指令本院解除查封,本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解除对本宗土地的查封”。

10月28日,59岁的原案受害人、强制执行申请人章胜汉,因脑溢血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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