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前夕 百度在纽约遭起诉

2011年05月22日大纽约
【新唐人2011年5月22日讯】新闻周刊270期“六·四”事件22周年前夕,8名美国人在纽约起诉中国最大的搜寻系统,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百度(Baidu)公司和中国政府,他们指控中国政府审查制度导致他们无法用百度搜寻到包括“六·四”等有关中国民主运动的文章或短片,侵犯了美国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共索偿1600万美元(1.24亿港元)。

这8位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在纽约当地时间5月18日向曼哈顿地方法院提交起诉书,指控已经在美国上市的搜寻引擎公司百度公司违反美国法律,他们不能用百度搜寻有关1989年“六四”事件的文章和短片,侵害了他们言论自由和获取谘询的自由。他们同时还控告了中国政府。

起诉书提出两项诉求:

一、要求维护原告的言论和获取资讯的自由权利,并由此让更多海内外的中国人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要求联邦法院依据美国的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维护原告的权利,并弥补原告的损失(1千6百万美元)。

原告律师史蒂文‧普里泽欧西指出,起诉依据了三条有关人权和民权的联邦法律,以及纽约州有关民权的法律,原告参与民主活动的言论应该同其他人一样受到保护,无论是美国居民还是公民。

原告律师史蒂文‧普里泽欧:“这8位当事人,他们参加民主活动的多媒体资料,百度都会过滤。而且它是中国政府的帮凶,这等于百度与中国政府合谋,压制宪法第一修正案中规定的言论自由。”

原告张玉红:“百度已是美国上市公司,应遵守美国法律,但中国政府和百度剥夺了我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原告王天成:“百度虽然在大洋彼岸,你还是不能为所欲为。你不能到别的国家去侵犯那里居民的权利和自由。”

对于在美国遭到起诉, 百度发言人郭怡广拒绝评论,而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则在记者会上回应媒体询问时称,中国政府依法保障“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并指中国依法管理互联网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属于主权行为,根据国际法,外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对此,本身也因遭中共当局迫害而流亡海外的着名人权律师郭国汀认为,这个案件涉及国际人权问题,也就是国际公约,如果跟中国国内法有冲突时,要以国际公约为准,并不存在侵犯中国主权的问题

中国着名人权律师郭国汀: [一个公共企业不应该侵犯普通民众的知情权、言论表达的自由权, 百度作为现在中国最大的搜寻引擎公司, 他实际上是配合中共当局,对于敏感人士,就是异议人士,他们的文章、他们的观点,全面的封杀封锁,美国公民、美国居民从美国起诉百度公司, 从法律上,法理上来讲,完全有这个权利
]

这起诉讼案是史上第一例针对网路引擎公司的诉讼﹔也是第一次在美国本土针对一家外国公司和外国政府的诉讼。

原告张健:“在中国人的心目当中,中国政府就像是皇帝一样,独裁机器一样。每一个人是多么的憎恨它,但是每一个人又无法拿它怎么办。那么这一群人,今天能坐在这里,我们走出了历史的一步。”

中国着名人权律师郭国汀:[中共操控下的中国政府, 用这种方式封锁、 封杀 (异议人士), 已经是由来已久,这个八个公民的起诉 就起到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这个判例一旦成立, -中共在通过谷歌、 雅虎、百度, 封杀中国异议人士他们的政治言论等等, 都会成为可诉的行为, 这个案子具有相当重大的意义。]

原告律师普里泽欧强调,不管有多么困难,他将全力支持原告的立场,维护原告的利益,将这场诉讼持续的进行下去。

新唐人记者林平、萧宇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