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29日电)台北市陈姓女子涉嫌伪造朋友身分证、学历证明应征知名保险公司的工作,再以朋友名义买下2 份保单。台北地方法院认定陈女触犯3个伪造文书罪,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台北市30岁陈姓女子在民国96年间,利用曹姓友人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税的机会,取得朋友身分证影本,还上网下载朋友大学学位证书。事后伪造证件冒充朋友身分到1 间知名保险公司应征工作,并获得公司任用。
陈女冒充朋友身分工作长达2 年多,还以朋友名义购买2 份保单,98年朋友发现身分被冒用后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陈女坦承犯行。法官认为陈女伪造身分证、学历证明、冒充友人名义买保险,犯罪时间不同,犯意各别,应予分论并罚,认定她触犯3 个伪造文书罪,判决有期徒刑6 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台北市30岁陈姓女子在民国96年间,利用曹姓友人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税的机会,取得朋友身分证影本,还上网下载朋友大学学位证书。事后伪造证件冒充朋友身分到1 间知名保险公司应征工作,并获得公司任用。
陈女冒充朋友身分工作长达2 年多,还以朋友名义购买2 份保单,98年朋友发现身分被冒用后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陈女坦承犯行。法官认为陈女伪造身分证、学历证明、冒充友人名义买保险,犯罪时间不同,犯意各别,应予分论并罚,认定她触犯3 个伪造文书罪,判决有期徒刑6 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