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档案】“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真相 (下)

2011年07月18日私密档案
【新唐人2011年7月18日讯】

(续上篇)很明显,这一招比直接出兵更省事。

而且,“主持缴械的是周凤岐属下的第二十六军,他们要的是枪械,不一定要杀人。所以缴械时我们的同志被捕去的,都没有死。王一飞指挥南市纠察队,缴了械后被捕了。一个军官问了他几句话,就放他走。他冒充上海大学学生。”这句话,出自于中共早期革命家郑超麟的回忆录,当时他正在上海,应该具有可信度。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流的血自然不会很多,除双方在对打的过程中小有伤亡以外,只有两人遭处决,即《白崇禧回忆录》所说的共党全国总工会委员长汪寿华□、总书记侯绍裘,“至于传说中集体枪毙若干人之事,完全是**之恶意宣传。”

然而,正因为造成的伤亡不大,没有把人吓倒,所以才有了第二天的全市总罢工,以为人家不敢把他们怎么样,企图以这种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来迫使国民党反动派让步,结果酿成一场更大的惨剧。

真相说法一:胡愈之以人格作保

第二天,4月13日中午,数万名工人上街游行,在经过湖州会馆时,要求驻军撤退,不答应就硬冲,结果一冲还真的冲进去了,重新夺回自己的总工会大本营,把枪杆子吓得掉头就跑。“由于这次傥来的胜利,使得群众们更形疯狂,尤其,也让共产党人误会了东路军仍将忍让为先,他们不会开枪抵抗。”

在这一场胜利鼓舞下,总工会宣布全市总罢工,又在下午举行大游行,赴宝山路天主堂第二十六军第二师司令部请愿,一路上漫天的风雨,也浇不灭心中的怒火,一阵阵口号直冲云霄,强烈要求立即释放被捕工人,交还纠察队枪支,惩办杀人凶手。

“当游行队伍走到宝山路时,蒋介石令反动军队用机枪扫射手无寸铁的工人群众”。这是教科书上的说法。
“受三民主义洗礼之军队,竟向徒手群众开枪轰击,伤毙至百馀人……以上为昨日午后弟等在宝山路所目睹之实况。弟等愿以人格保证无一字之虚妄。弟等尤愿证明,群众在当时并无袭击司令部之意,军队开枪绝非必要。”这是亲眼目睹这一惨案的上海文化界名人胡愈之、郑振锋等人联名写的抗议书,刊登在当年4月15日的上海《商报》上。

既然敢用人格作保证,看来还真的是“无一字之虚妄”吧?

然而,也是目击者的左翼作家叶灵凤,却“清晰记得,走在游行队伍最前列的是工人纠察队,仍保持了相当的武装,有轻机枪,有盒子炮,有步枪,武装的纠察队过后,就是徒手的工人纠察队,紧接着的是一般工人和民众,其中有不少是妇女和小孩。他们一路走一路喊着口号,态度十分激昂。”

尽管叶灵凤最后也说“这些军队是在近在咫尺的距离内,事先一点警告也没有,突然就疯狂的开枪扫射”,但在关于是不是“徒手”的问题上,他的回忆显然与胡愈之等人的传统说法大不一样,工人纠察队居然还有轻机枪!

如果群众真的有武器,而不是“无一字之虚妄”,那胡愈之他们岂不是没有人格了吗?

真相说法二:谁先动手?

至于现场到底是谁先动的手,我们再看看当时的新闻和亲历者是怎么说的。

一、国闻周报第4卷第13期的《4月8日-14日一周国内外大事述评》记载:

“下午一时,闸北工人二千馀结队游行,军队制止不服,手执铁棍、炸弹,其势汹汹,旋冲入旧俄教堂内,师司令部屋内现炸弹声,军队始开枪,被击毙十馀,工人均扯苏俄红色国旗,纠察队被捕者百馀人,中有六十馀系旧鲁军兵士,因抄出旧符号……被拘工人供全系因雇佣受迫攻军,并非本意,与逃入民居者语全同。中以苦工为多,有知识工人预先早已规避。”

二、刊载在4月14日时事新报上的《上海总工会纠察队缴械后之惨剧》一文称:

“昨日下午一时许,总工会召集工人五百馀人游行示威,在香山路会所排队出发,行经止园路、中兴路、中华新路、鸿兴路、香山路。当由宝兴路转入宝山路时,第二十六军第二师司令部闻讯,深恐人数太多,于通过时发生意外,即令所属集中部内,听候调动,一面在各区布置步哨,以资弹压。

及至下午二时零五分,工人方面,渐向第二师司令部接近。同时狂喊各种口号,愈喊愈烈。卫兵方面,以工人等似有包围司令部行动,即向工人等警告,谓此处系第二师司令部,尔等须避嫌疑,齐从对面路旁过去,否则干涉未便。工人等闻语,当有一形似领袖者出答,谓我等可服从,但全体恐未必皆服从云云。卫兵等见情紧迫,即将司令部大门紧护,阻其冲来。该首领者见不能进,突然掉首大呼“往前冲”。语甫出,即有纠察工人一百馀人,齐在后方袖出手枪,向司令部门前开放。在前工人等,亦均袖出铁棒木棍,施行殴击,卫兵队猝不及防,当时被击毙─人,弹伤四人,殴伤二十馀人。

第二师长斯烈闻讯,以来势甚是汹涌,无从劝解,为自卫之计,乃下令还击,一时枪声大作,子弹横飞。沿宝山路一带之商店见状,纷纷收拾闭门。各处居民,咸惊惶失措,不知所适。车辆行人.顿时绝迹。十五分钟后,枪声益密,间以炮声,盖军队方面,已由司令部大门冲出,向工人队伍中射击。时工人方面,已死二十馀人,抵抗力渐觉不支,遂纷纷向后方退走。军队方面,亦渐向前进逼,当工人等退至宝通路一区党部门前,突又开枪反攻,经军队方面,用机关枪扫射二次,工人残队,始窜奔四散,分头逃逸,一场惨剧,予此始告停歇。综计是役,计激战三十分钟,军队方面死二人,伤三十馀人;工人方面,死三十馀人,伤四十馀人,被拘八十馀人;路人被流弹致死者有某水果摊贩及一皮匠,均中要害而死,负伤者亦有十馀人。

三、第二师参谋长祝绍周的回忆:

“匪党在青云路举行集会大会,数虽有一万馀人,但以长枪被缴,为祸不烈,故其先头匪徒众行经宝山路向本部直冲时,能为本部守卫所阻,惟其人众势大,蓄意谋乱,多持铁棒乱殴,中间尚杂有不少手枪,我卫兵遂有死一伤数,在此不得已情形下,卫兵始鸣枪自卫,当场伤毙百馀人,馀均作鸟兽散。经派队围截,捕得七百馀人,身均藏有直鲁军符号,查系溃散军阀馀部,为匪党以金钱收买,充作扰乱地方秩序危害党国人民者,何来真正之工人?”

四、《杜月笙传》的相关记载:

当时,第二十六军军长和第二师师长都不在闸北,天主堂司令部,由祝绍周将军负责指挥,游行队伍快过来之时,特务营长请示如何处置,祝绍周断然的回答说:

“请他们改道!”

“万一他们不肯呢?”

祝绍周斩钉截铁的说:

“枪在你们手上!”

全体官兵严密防范,冲要地带架设机关枪,天主堂每一扇门,每一个窗口,最低限度布置一名枪兵。移时,共党暴徒果然发动了凌厉攻势,人潮开始向天主堂猛冲。司令部第一线的指挥人员,恐怕共产党徒逼得太近,路窄人多,双方开火,秩序一乱,可能造成重大的死伤,因而先开一排朝天枪,加以警告,表示军方有坚守的决心。然而这边的排枪轰出了一蓬蓬的白烟,共产党的前锋却立刻拔枪还击,一排排子弹射得石迸瓦飞,显见他们拥有枪支不少。守军迫于自卫,只好还手,移转枪口开始平射,置身最前的群众当纷纷卧倒,指挥官更加不敢疏忽大意,因为他一看对方的动作,便晓得他们不但不是乌合之众,而且必定受过军事训练。

激烈的枪战又展开,由于第二师据险而守,机关枪在咯咯的响,往后拥来的群众听到了密集的枪声,四散奔逃,共产党人高声叱叫,竭力堵截,但他们自己反而被急于逃命的人潮冲倒,直到后面徒手和持刀斧棍棒的群众逃得一干二净,前面的人虽然死伤狼藉,却仍懵然无知的还在猛烈攻击。这时候天主堂的窗口伸出喇叭喊话: “后面的人都跑光了,你们还不快点缴枪投降?”卧地射击的暴徒这才发现上了大当,于是有人高声喊叫:“不打了,咱们走!”

官兵们一听讲的是山东话,当时便极感诧异,冲出去活捉九十多名暴徒,原来他们是张宗昌部下的直鲁军,近来流落在上海,共产党诱之以利,许他们当带兵官,或者送盘缠、买船票送他们回老家,他们这才跑来充敢死队,打先锋。

以上4种说法,除了在对方人数等细节上有出入以外,皆异口同声,即:游行队伍并非都是工人群众,混杂有收编的原北洋士兵;游行队伍并非赤手空拳,至少有手枪、铁棍。

在关于是谁先动手的这一问题上,也大致相同,都说驻军还击在后。国闻周报的记载是:师司令部响起炸弹声,军队始开枪;时事新报的报道是:卫兵队在被击毙─ 人,弹伤四人以后才开枪还击;祝绍周的回忆是:我卫兵遂有死一伤数,在此不得已情形下,卫兵始鸣枪自卫;《杜月笙传》的说法是:第一线指挥人员先朝天鸣枪示警,共产党的前锋却立刻拔枪还击,守军迫于自卫,只好还手。我们再根据当天上午游行队伍强行夺回总工会的动作,就不难判断谁是谁非了。

既然是迫于自卫,就不可能在遭攻击的情况下,还要向蒋总司令请示能不能还手。何况老蒋噎去了南京,那时候通讯技术十分落后,要等老蒋下命令开枪是不可能的,这是常识。当然,老蒋也有可能在事前作部署,提前下达必杀令,但这种可能性相当小。因为吴稚晖、蔡元培他们辛辛苦苦搞出来的通缉名单直到4月15日才下来,结果让一度落网的两条大鱼都跑了。多年以后,当事人祝绍周还悔恨不已,说:“当时周匪恩来与顾匪顺章,曾同时一度扣留,因恪于未奉明令,纠察队缴械后,随即释放,当时除恶未尽,至令渠今日为虎作伥,残害同袍,实深惋惜。”

连大鱼都没有及时下令去捉,何况虾子?

真相说法三:伤亡总数一百零三人

时事新报在4月18日公布了具体的伤亡数字,请各位注意,这是包括了12日和13日两天以来的伤亡总数。

以下是全文,

纠察队缴械之死伤者
──连十三日宝山路冲突事件
计共伤亡者一百零三人


联合社云;本月十二日纠察队缴械,十三日宝山路发生兵工冲突,外间有谓死伤数百人者,殊属咳人听闻。兹经确实调查,计闸北浦东两处,共死兵士十二名,工人三十名,受伤兵土五名,工人及民众五十六名。总计死亡四十二名,受伤六十一名,死伤并计一百零三名。兹将死伤姓名情形录后。

姓名和职业 死伤情形
傅 松 二师特务连一等兵 由缴械司令部收殓
张延令 同上 同上
王 熊 同上 同上
周得标 同上 同上
周金标 二师特务连二等 同上
李鹏飞 同上 同上
张金标 二师特务连下士 同上
兵士五名 四团 同上
田浦龙 内外棉东二厂 死在宝山路济难会收尸
秦润泉 中华书局工人 同上
张发源 茶箱工人 同上
刘金山 小车夫 同上
俞昌福 商务书信 同上
郑廷瑞 茶叶工人 同上
王树元 同上
朱志成 三星毛巾厂 同上
刘 增 中华书局 同上
王生培 同上
邓金标 同上
无名男行路人 同上
无名男纠察队 同上
无名男纠察队 同上
无名男纠察队 同上
无名男纠察队 同上
无名男红领带黑衣衫 同上
俞杜山工人 同上
魏阳春 流弹死家属收殓
汤斌权工人 因枪枝缴死在浦东小沙渡教堂收
彭海清工人 同上
冷汉辉工人 同上
杨森云工人 同上
晏 邦工人 伤右胯右足 在卡德路红十医院
俞校朗皮匠 伤两腿同上
戴小四重兴纱厂 伤两腿同上
孙长根 东五厂 弹穿肚同上
成金波 同上 弹穿右足同上
丁学昌第一军别动队 伤右膀同上
王仁梁书贩 伤两足在卡德路红十医院
倪有发公益纱厂 弹穿股同上
王阿林出外寻友 弹穿股同上
张学成中央公司 在宝山路枪伤大腿
杨福全黄包车夫 弹穿口在正德医院
赵环子同上 奶部同上
朱士鉴中华工业厂 左手同上
步占金前被拉夫 伤两腿在济生医院
丁裕春订书 伤腿同上
江孝理同上 左膀同上
袁盛呆火柴工人 左足同上
陈小根 伤腰同上
吴都明振丰布厂 伤阴部同上
赵阿夫猪鬃工人 肚及膀同上
曹嘉五书局工人 右腿同上
殷成信火柴工人 右腿同上
金胖头兵士 头部同上
黄文标席三纱厂 足部同上
王义样黄包车夫 左腿同上
孔样福 右腿同上
缪阿昌 烟草工人 在浦东被打伤腰部在南市红十字会死
李社盛 茶叶栈死在宝山路 济难会收尸 家属领去
顾荣兴 弹穿肚死在济生医院
刘炳坤 同上
温炳坤中华书局 重伤死在济生医院
朱君玉同 重伤死在红十字总全
尤阿波龙华水泥公司 压伤死在红十字
陈金标丰田纱厂 同上
莫棋杨 木匠 伤腿在红十字总会
乔文敏中华书局 伤足
陆中磷 同上 伤腿在红十字总会
许三宝 同上 伤足在宝隆医院
龚肇洲 同 伤头足
苗龙江同 伤腿
夏福昌兵士 伤脚
郑觐光同 左腿
陈罗贫兵士 伤左手
许良保工人 被缴械伤腹部甚危
温晋山商务书馆 伤腿
袁连山工人 在浦东被缴械伤
王安桂工人 同上
吴喜欲同上 同上
江宠汉同上 同上
陈康提同上 同上
钟生福同上 同上
石长胜同上 同上
黄子卿同上 同上
董学根茶叶店学徒 伤小肚死红十字总合
周锦臣书坊工人 左背伤同上
段少卿兵士 伤左足同上
孙杰三工人 背伤同上
刘如结工人 头部伤同上
蔡鹤庭工人 头部伤同上
徐生商务书馆 臂部伤同上
张忠林小贩 大腿伤同上
张立根玻璃厂工人 大腿同上
宋万盛泥水匠 肚中二枪颈一刀
王小禹义勇队兵 左手同上
黄根元木匠 足部同上
孙朝元纱厂工人 腿部在卡德路红十字医院
曹国斌工人 头足均伤同上
胡阿三申新纱厂 弹穿太阳穴同上

这份名单除了澄清死伤者没有传闻中的“数百人”以外,还有一个数据相当重要,即:伤在大腿以下的群众,至少有24人,占伤亡总数的28%以上,而伤在腿部的兵士却只有2 人,仅占其伤亡总数的12%。这说明什么?说明国民党反动派在大开杀戒的时候,依然有所克制,把枪口压低了。

与杨奎松教授商榷

历史学家杨奎松也注意到这份名单,不过看法却有些偏差。他在《1927年南京国民党“清党”运动之研究》一书中写道:“13日的请愿群众游行至刚刚由孙传芳五省联军浙军改编而成的第二十六军二师司令部时,竟至于发生了军队射杀示威群众的严重流血事件。开枪十几分钟之后,士兵还闯入附近里弄居户,‘捕得青布短衣之工人,即在路上枪毙’。仅据驻军单方面的统计,当场死伤者也已在百人以上。”

然后,他作了一条注释,称:

“《时事新报》两次公布死伤数字,一次显为军方发布之消息,称军队死2人,伤30馀人,工人死30馀人,伤40馀人,死伤数字应不下于110人。一次未显示倾向,仅公布死伤人名103人,其中军队死12人,受伤5人,馀为工人及民众。但两次公布之死伤名单(第一次公布了28名伤者名单),除个别人可对上号以外,馀均不相同。且所谓军方死亡者,只标明由缴械司令部收殓,显未让报道者查验死因。而凡能查验伤情之士兵,则均非枪伤。鉴于军方在缴械问题上公然造假,以及死者不公布死因,和伤者均非枪伤等情,推断可知军方发布的所谓游行者先放枪,第二师为自卫而还击,及士兵因此死伤等消息,亦多属虚构。”

其实,关于数字不一样的问题很好理解。第一次的数字,见报于宝山路事件的第2天,记者的采访自然很匆忙,何况当时是铅字排版,耗时费力,名单不全、名字弄错的可能性都有,在一个言论相对自由的社会里,我们自然会相信第二次的统计比较准确。

第二,杨教授说:“士兵死亡只标明由军方收殓,显未让报道者查验死因”,未免过于武断。所谓“显未”,纯系猜测,因为没有任何旁证,在当时的新闻环境下,即使不让记者查验死因,事后也必遭抨击,胡愈之等人要求严惩凶手的抗议书都可以公开发表,为什么却没有批评当局摀盖子、不让查验死因的报道呢?至于杨教授又说:“而凡能查验伤情之士兵,则均非枪伤”,同样不知道根据何在,原文中的“金胖头,兵士,头部”,“段少卿,兵士,伤左足”等等,谁有一双慧眼看得出来是“均非枪伤”?

第三,至于“鉴于军方在缴械问题上公然造假”这句话,不知道杨教授是不是把利用帮会“伪装工人去冲击工人纠察队,然后驻军再乘机”收缴武器的兵不厌诈当作是“公然造假”?如果一定认定这是“公然造假”,那杨子荣冒充胡标、王一飞冒充大学生算不算“公然造假”?再说,帮会的弟兄们也用不着“伪装”,他们当中有拉黄包车的、有扛活的、有跑堂的,一样要靠自己的劳动吃饭,实际上也是工人。

看来,杨教授根据这些不能成立的理由,来推断“多属虚构”的观点,值得商榷。

(全篇完)

文章来源:《凯迪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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