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8月8日讯】(接前文《610、维稳办、国保等迫害机构更多黑幕(一)》)
5、凌驾在法律之上的中共邪党政法委
中共邪党的所谓“政法委员会”制度正式使用“官方”名义始于邪党窃夺政权的1949年。 1949年中共邪党搞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设政务院,政务院设外交、国防等各部,在这些专门行政部门之外,中央政府还搞了一些委员会,包括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和人民监察四个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地位比各部高,它们负责“指导”相关各部门。其中的“政治法律委员会”简称“政法委”,负责操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司法部和法制委员会四个部,后来公安部又纳入这个系统。中共的政法委还与纪委共同指挥政府监察部门(即中共的党务部门指挥政府部门),与军委共同指挥武警部队。
“政法委员会”原来是以国家机关名义出现的所谓“官方”机构,但后来则露骨的以中共邪党的党务专门机构的面目起作用。作为国家机关的政法委员会什么时候撤销的,无从考证,大体上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或者是六十年代初期左右。而在六十年代初期,中共邪党中央成立了“中央政法工作领导小组”。八十年代初期,中共邪党中央再次决定成立政法委员会,这个政法委员会继承了中央政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成为中共党内的正式机构。 1987年中共“十三大”后,曾决定撤销中央政法委这个明目张胆的干涉司法独立的机构,但江泽民上台后,为加强其独裁权力,党政分开不提了,司法公正也不提了。 1990年初,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法工作的通知》,“决定恢复中央政法委员会”。 199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发《关于转发的通知》(厅字[1995]28 号),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1999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声称“政法委员会是各级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作为中共中央的正式机构,成为党干涉政,破坏司法独立的典型组织。
中共邪党政法委的所谓“职能”包括执法监督权(“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协管干部权(“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干部”),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等。
县级政法委员会是中共邪党政法委员会制度设置的最低一级,再往下到乡镇一级就没有设置这一机构(综治委到乡镇一级还设治理办公室)。市县一级基层政法委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干扰司法独立,原北京大学一法学博士曾在2003年到江苏做过基层政法委员会制度个案研究,把政法委员会制度称为是一种隐性司法制度,他在调查报告中说,在县一级的公安、检察、法院、政法委四家关系中,由于公安部门实力最强,而法院和检察院的地位又比政法委在行政级别上的地位高(一般说来,政法委书记的地位比法院、检察院长要高一些,但是政法委书记并不能代表政法委员会这个机构的级别,就机构本身来讲,政法委又要比法院、检察院的制度地位要低),政法委员会到底有多大的权力,取决于这几个部门的权力博弈。但是,在中共发动的从上到下的整人政治运动中,政法委却是一个权力极大的关键部门。作者说,他去调查的那天下午,正赶上县委组织部来通知,宣布政法委员会的四个干部退居“二线”,其中包括三个政法委副书记全部下台,但保留了主管“610”办公室的一个兼职的副书记。可见,迫害法轮功是中共邪党政法委的重要职能。
中国异见人士吕耿松曾在《北京之春》杂志上撰文,引用历史事实、法理论证和学者意见认为,政法委是中国最大的特务组织,政法委员会的存在本身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是个缺乏法律依据、破坏司法独立的违宪组织。在中国,最高法院院长竟然还得向公安部长做工作汇报,可说是中国司法的悲哀。在周永康担任公安部长时,周是中央政法委副书记,而当时的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只是政法委委员,所以,公安部长还是法院院长的直接上司。这种司法怪像在中共的系统里却是常态,很多地方的政法委书记都是兼任公安厅(局)长。比如现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同时就又是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以及武警河北省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按照现代司法独立的原则,公检法三机关是相互独立的,但政法委偏要把这三家揉在一起,而且凌驾在这三家之上,搞所谓“联合办案”。政法委对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安(全)系统的控制,使得中共统治下的司法独立完全成为泡影。这样做的后果是,警方根据检察院起诉的需要来蒐集证据;检察院又根据法院判决的需要来起诉。即使这些年中共司法改革中也一直在声称要加强司法独立,但是,在中共发动的全国性政治迫害运动中,司法独立是荡然无存的,一切都是围绕着中共邪党的意志来进行的。这在“610办公室”操纵的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中表现尤为明显。
6、邪党综治办、维稳办、610办
虽然中共邪党数十年一直高喊“稳定压倒一切”,但是中共的胡作非为却使得社会越来越不稳定。近几年大陆社会矛盾,包括群体抗暴事件,越来越突出,于是为了维护高压统治,从中共中央到地方,甚至基层的乡镇街道,都出现了所谓“综治办”、“维稳办”等机构,常常又和“610办”、“ 防范办”在一起办公,比如在一些基层文件中会看到“维稳办(防范办)”、“维稳办(610办)”的说法,所以有人猜测是不是“610办”改名叫“维稳办” 了。这里我们详细说一下这几个办公室的关系。
中共邪党的所谓“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中央综治委”)成立于1991年,是中共中央的所谓“直属工作部门”(其他直属工作部门包括政法委、中央组织部、宣传部等),下设“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综治办”),它是“中央综治委”的办事机构,与“中央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 “中央综治委”的主任一般都是中央政法委书记。
“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中共邪党中央的“议事协调机构”,正式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但其下设的办公室“维稳办”在各地的建立是近几年的事情。 “维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其常设办事机构是“中央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简称“中央维稳办”)。同“中央综治办”一样,“中央维稳办”也是在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 “中共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一般也是中央政法委书记。 “维稳办”主任通常由政法委副书记兼任。 “维稳办”涉及到社会多个方面,并不仅限于政法方面。因此,其成员单位比中央政法委广泛,除公、检、法系统及国安部门外,还纳入宣传部门。中共邪党从中央到各省、市、县直到乡和街道一级、乃至重要事业、企业单位都设置了“维稳办”。
“维稳办”虽然成立已久,但首度引起外界关注,却源于2008年的沃尔玛“工会门”事件。 2009年,大陆媒体《南风窗》杂志发表封面专题:“09年维稳新思维”,反映了中共邪党数十年的“稳定压倒一切”的统治模式反而造成了社会矛盾的日益频发和冲突的日益加剧。 “维稳”再次走向前台。这几年中共在所谓的“维稳”上的投入有了大量的增加。 2010年5月27日出版的《社会科学报》公布的数据表明,2009年度全国维稳经费达到5140亿元。据《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显示,中共维稳的“公共安全”开支已高达6244亿元。
中共邪党的所谓“综治办”、“维稳办”、“610办”是什么关系呢?
因为“综治办”、“维稳办”、“610办(防范办)”都是邪党党委的“政法委”在管,都与“政法委”合署办公,几个机构一套班子,所以,到了基层,常常就没有分得那么清楚。
1)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610办”已经运作了好几年,很多时候就以“610办”为基础,直接在“610办”挂上“综治办”、“维稳办”的牌子,发文件通知时名称也混用。比如安徽省宁国市发的一份通知中就把“维稳办”和“610办”混起来用,在有关宁国市委政法委的介绍中把“维稳办”和“防范办” (也就是“610办”的另一名称)混用。
安徽省宁国市维稳办发的通知,混用“维稳办”和“610办”
中共宁国市委政法委简介中,把“维稳办”和“防范办”(也就是610办的另一名称)混用
2)也有的中共基层把“综治办”、“维稳办”、“610办(防范办)”明确分开,都是归党委政法委管,由政法委的书记和副书记去兼任各个办公室的主任。
比如山东省青州市(青州市是中国山东省潍坊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潍坊是这些年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之一)政法委网站上各个办公室分得很清楚。青州市政法委书记同时也兼任“综治委”主任和“维稳办”的主任,而一名政法委的副书记兼任“610办”的主任。
山东省青州市委政法委机构设置
浙江省长兴县网站上也列出了县委政法委管辖的“维稳办、610办、综治办”的领导成员名单。 “维稳办”和“610办”都由一名政法委副书记当主任,一名政法委委员当“综治办”主任。
长兴县委政法委(维稳办、610办、综治办
7、不讲法律的“法制培训中心”
迫害法轮功开始以后,明慧网上揭露洗脑班的消息中常常提到一个名叫“法制培训中心”的地方。一般人还以为这真是一个什么普及法律的培训单位,以为只是顺便也用来给法轮功学员办洗脑“转化班”。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根据山东青州市政法委网站上公布的“市法制培训中心职责”,这个中心根本不是一个顺便利用其地方来开所谓的“转化班”,而是一个非法“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专门犯罪机构,就是为给人洗脑而开办的。
“市法制培训中心”的工作职责并非什么法律培训,而是给法轮功学员洗脑的专门犯罪机构
近几年,随着官场腐败,社会矛盾越来越多,各种上访人员层出不穷,于是给法轮功学员洗脑的所谓的“法制培训中心”又被利用来非法“关押”上访民众。 2011 年7月15日中国大陆媒体披露出了《陕西城固“法制培训中心”关押饿死上访者》一事。 2010年3月18日,因上访被关押9个月零4天的三等甲级残疾退伍军人,几乎瘦成骨架的胥灵军猝死在“法制培训中心”。该报导曝光了很多“法制培训中心”的恶劣行为。报导说,陕西城固县为了阻止上访人员进京上访,把从北京接回的“缠访者”都被投到这个“培训中心”。 “法制培训中心”用饥饿等最方便、不受制约的残酷手段折磨上访者,让其遭受巨大的苦难,最终“息诉罢访”。因为长期遭受体罚和吃不饱,受训者大多瘦得皮包骨头,有人甚至因此丧命。
从这些上访民众在“法制培训中心”的遭遇,就可以想像法轮功学员在那里的可怕处境了。中共把法轮功当作最大的敌人,法轮功学员不但面临酷刑,包括长期不让睡觉,还要被强制洗脑,被强制转化,遭受身体和心灵的双重迫害。
8、中共邪党再次“发动群众战争”来“维稳”
在进行了三十多年的所谓“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人民并没有迎来国泰民安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社会矛盾反而日益尖锐。中共没有顺应民心,还给人民宪法保障的各种权利和自由,中共的做法是把过去发动群众“告密、检举、群众斗群众” 的那一套又搬了出来,开历史的倒车。
2005 年,全国政法系统再次开始重拾多年前的所谓“法宝”——“枫桥经验”。此一经验为1963年浙江诸暨县枫桥镇在邪党党魁毛泽东发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号召以后,总结出的一套“发动群众,加强专政”的经验。 1979年以后渐渐从中国的政治话语中消失,直到2005年再次推广。这一次,“枫桥经验”被总结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还有的地方提出,就是构建所谓县、镇、村三级综治工作平台,号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县终结”。
随着社会矛盾,特别是大规模群众抗争维权事件的频发,从2009年起,中共邪党的“维稳办”也正式走向前台,不再只是各乡镇的“内设机构”,而是拥有了自己的“门脸”。同时,中共把高压“维稳”重心锁定在基层,要求乡镇(街道)要由党(工)委副书记牵头,把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方面力量整合起来,形成所谓“综合治理”(实为高压暴政)的大平台。
仍举青州市为例,青州市下面的12个镇都建立了自己的综治维稳中心,每个中心都下设综治办、610办等专职机构。
青州市邵庄镇综治中心,下设综治办、610办公室、信访办、司法所、国土所、派出所、安监所、执法大队、规划办、财政经管审计中心等办公室
青州市王坟镇综治中心,下设综治中心办公室、信访办、司法所、610办公室、调节矫正室、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青州市谭坊镇综治中心,下设综治中心办公室、信访办公室、610办公室、司法所、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打非办。
专职机构并不能做到人盯人,用金钱动员全社会才是中共的传统邪恶做法。 《南方周末》曾发表一篇报导,称“临时工”撑起中国维稳体系:“发动群众参与战争”。这些所谓的“临时工”,就包括中共发动的群众。文章说,“送奶工、送煤气工、保洁员、物业管理员……这些千家万户都离不开的人,成为公安机关延伸开去的触角。他们以自己特有的观察力,随时收集每个角落的治安信息。”在一些重要部位,这些眼线的分工十分精细。例如,每个被公安局划入涉稳人员等七类重点人员的所谓“危险分子”身边,都要安排两个眼线,进行有效监视控制。这些人有一个称号叫“治安志愿者”,虽然是志愿者,却是要付钱的。文章中以江苏省宿迁市为例,不到一年,宿迁市已有了3.8万名治安志愿者,相当于每142人中就有一名,一张严密的“防控网络”就织成了。公安机关通过考核奖励细则,对志愿者进行累计积分管理,每1分换算100元,由财政建立专项基金兑现奖励。志愿者可以获得最低0.01分、最高100分的积分。累积到一定积分后,以奖金兑现。可见中共邪党用纳税人的钱进行特务统治,维护其独裁政权。
山东青州市邵庄镇综治维稳中心主任陈湘颖在其政法委网站上发表“经验交流”说, 该中心投资28万,装修办公室和配置设备,又投资10多万元,在镇区、社区、村主要路口安装电子监控系统。维稳中心下设综治办、610办、信访办、司法所等六个机构,工作人员由原来的3人增加到11人,聘用村综治维稳信息员120名,按规定发放补贴。还在每个社区建立社区维稳工作站,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社区。在村一级,由村里所谓的“有威望”的“五老”和妇女代表组成村维稳工作站,各村成立15到20人的治安巡逻队。要求坚决将上访人员控制在当地,防止越级上访。
青州市王府街道综治维稳中心主任李传德在交流中说,要推行街道、社区、村(社区)“三级联防”的所谓群防群治措施,要创建“大防控”格局,搞“人防、技防、物防”所谓的“三防”。 “人防”就是人盯人,要巡逻队员实行每天24小时巡逻,严防死守,确保不出任何问题;“技防”就是采用高科技手段,比如在北关社区投入资金30馀万元,在社区各主要街道、重要部位安装监控探头38个,实现了对社区的全天候无缝隙监控;“物防”就是要建立社区组织,调委会和警务室,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李传德还在文章中特别提到,把3名法轮功人员弄进法律培训班学习(“法制培训中心”就是强制转化的洗脑班),刑事拘留1名法轮功学员,破坏资料处2处,确保辖区内无一例法轮功人员外出串联等。
中共在发动群众搞人盯人的特务活动时,从来都没有放松对学生的控制。在大学里发展所谓“政保信息员”,为中共在学生团体中培养眼线。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在2009年的一份政保信息员培训通知中声称,学院从2002年建校起按学生比例建立政保信息员队伍,从最初的25人到103人,政保信息员队伍逐渐壮大和规范起来。通知还特别提到这些政保信息员如何密切关注和诬告法轮功,非法收缴了多少法轮功的宣传材料等。
中共不惜花费巨资,发动人海战术,来建立所谓的“维稳队伍”,实施高压统治。很多被“维稳”的对象,都是被中共迫害的百姓,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监控仍然是重中之重。
山东青州市邪党政法委网站上有两份“文件”,是青州市邪党综治办、维稳办和“610办”印制的明细账表格,供各镇、街道、园、区综治维稳中心使用,名称叫“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台帐”和“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台帐”,里面有“综治维稳信息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综治维稳信息员每月补贴情况登记表”,以及很大一部份由中共青州市委610办公室制定、分发到各个镇(街道、园、区)维稳中心的关于监视法轮功学员的登记表,而且还细分成所谓的“本地户籍长期滞留外地”、“负案在逃”、“失控人员”、“曾外出滋事人员”、“未转化人员”、“判刑、劳教、出班人员”、“重点不放心人员”等七种台帐表格来监控法轮功学员,另外还有“法轮功人员基本信息”表、法轮功人员回访调查登记表、法轮功人员回访谈话记录表等等。
由上可见,中共是一个与民为敌的恶党,民众没有起码的自由和权利。在中共恶党的统治下,大陆社会如同一个大监狱。
山东青州市印制的“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台帐”中维稳信息员按月补贴发放表格
山东青州市印制的“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台帐”中有关监控法轮功学员的多种表格
山东青州市印制的“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台帐”中有关法轮功学员信息表格
山东青州市印制的“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台帐”中有关回访法轮功学员的登记表格
──转自《明慧网》
(待续)
相关视频新闻:【中国禁闻】迫害维权信仰-政法委610罪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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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凌驾在法律之上的中共邪党政法委
中共邪党的所谓“政法委员会”制度正式使用“官方”名义始于邪党窃夺政权的1949年。 1949年中共邪党搞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设政务院,政务院设外交、国防等各部,在这些专门行政部门之外,中央政府还搞了一些委员会,包括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和人民监察四个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地位比各部高,它们负责“指导”相关各部门。其中的“政治法律委员会”简称“政法委”,负责操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司法部和法制委员会四个部,后来公安部又纳入这个系统。中共的政法委还与纪委共同指挥政府监察部门(即中共的党务部门指挥政府部门),与军委共同指挥武警部队。
“政法委员会”原来是以国家机关名义出现的所谓“官方”机构,但后来则露骨的以中共邪党的党务专门机构的面目起作用。作为国家机关的政法委员会什么时候撤销的,无从考证,大体上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或者是六十年代初期左右。而在六十年代初期,中共邪党中央成立了“中央政法工作领导小组”。八十年代初期,中共邪党中央再次决定成立政法委员会,这个政法委员会继承了中央政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成为中共党内的正式机构。 1987年中共“十三大”后,曾决定撤销中央政法委这个明目张胆的干涉司法独立的机构,但江泽民上台后,为加强其独裁权力,党政分开不提了,司法公正也不提了。 1990年初,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法工作的通知》,“决定恢复中央政法委员会”。 199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发《关于转发的通知》(厅字[1995]28 号),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1999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声称“政法委员会是各级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作为中共中央的正式机构,成为党干涉政,破坏司法独立的典型组织。
中共邪党政法委的所谓“职能”包括执法监督权(“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协管干部权(“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干部”),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等。
县级政法委员会是中共邪党政法委员会制度设置的最低一级,再往下到乡镇一级就没有设置这一机构(综治委到乡镇一级还设治理办公室)。市县一级基层政法委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干扰司法独立,原北京大学一法学博士曾在2003年到江苏做过基层政法委员会制度个案研究,把政法委员会制度称为是一种隐性司法制度,他在调查报告中说,在县一级的公安、检察、法院、政法委四家关系中,由于公安部门实力最强,而法院和检察院的地位又比政法委在行政级别上的地位高(一般说来,政法委书记的地位比法院、检察院长要高一些,但是政法委书记并不能代表政法委员会这个机构的级别,就机构本身来讲,政法委又要比法院、检察院的制度地位要低),政法委员会到底有多大的权力,取决于这几个部门的权力博弈。但是,在中共发动的从上到下的整人政治运动中,政法委却是一个权力极大的关键部门。作者说,他去调查的那天下午,正赶上县委组织部来通知,宣布政法委员会的四个干部退居“二线”,其中包括三个政法委副书记全部下台,但保留了主管“610”办公室的一个兼职的副书记。可见,迫害法轮功是中共邪党政法委的重要职能。
中国异见人士吕耿松曾在《北京之春》杂志上撰文,引用历史事实、法理论证和学者意见认为,政法委是中国最大的特务组织,政法委员会的存在本身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是个缺乏法律依据、破坏司法独立的违宪组织。在中国,最高法院院长竟然还得向公安部长做工作汇报,可说是中国司法的悲哀。在周永康担任公安部长时,周是中央政法委副书记,而当时的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只是政法委委员,所以,公安部长还是法院院长的直接上司。这种司法怪像在中共的系统里却是常态,很多地方的政法委书记都是兼任公安厅(局)长。比如现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同时就又是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以及武警河北省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按照现代司法独立的原则,公检法三机关是相互独立的,但政法委偏要把这三家揉在一起,而且凌驾在这三家之上,搞所谓“联合办案”。政法委对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安(全)系统的控制,使得中共统治下的司法独立完全成为泡影。这样做的后果是,警方根据检察院起诉的需要来蒐集证据;检察院又根据法院判决的需要来起诉。即使这些年中共司法改革中也一直在声称要加强司法独立,但是,在中共发动的全国性政治迫害运动中,司法独立是荡然无存的,一切都是围绕着中共邪党的意志来进行的。这在“610办公室”操纵的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中表现尤为明显。
6、邪党综治办、维稳办、610办
虽然中共邪党数十年一直高喊“稳定压倒一切”,但是中共的胡作非为却使得社会越来越不稳定。近几年大陆社会矛盾,包括群体抗暴事件,越来越突出,于是为了维护高压统治,从中共中央到地方,甚至基层的乡镇街道,都出现了所谓“综治办”、“维稳办”等机构,常常又和“610办”、“ 防范办”在一起办公,比如在一些基层文件中会看到“维稳办(防范办)”、“维稳办(610办)”的说法,所以有人猜测是不是“610办”改名叫“维稳办” 了。这里我们详细说一下这几个办公室的关系。
中共邪党的所谓“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中央综治委”)成立于1991年,是中共中央的所谓“直属工作部门”(其他直属工作部门包括政法委、中央组织部、宣传部等),下设“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综治办”),它是“中央综治委”的办事机构,与“中央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 “中央综治委”的主任一般都是中央政法委书记。
“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中共邪党中央的“议事协调机构”,正式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但其下设的办公室“维稳办”在各地的建立是近几年的事情。 “维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其常设办事机构是“中央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简称“中央维稳办”)。同“中央综治办”一样,“中央维稳办”也是在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 “中共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一般也是中央政法委书记。 “维稳办”主任通常由政法委副书记兼任。 “维稳办”涉及到社会多个方面,并不仅限于政法方面。因此,其成员单位比中央政法委广泛,除公、检、法系统及国安部门外,还纳入宣传部门。中共邪党从中央到各省、市、县直到乡和街道一级、乃至重要事业、企业单位都设置了“维稳办”。
“维稳办”虽然成立已久,但首度引起外界关注,却源于2008年的沃尔玛“工会门”事件。 2009年,大陆媒体《南风窗》杂志发表封面专题:“09年维稳新思维”,反映了中共邪党数十年的“稳定压倒一切”的统治模式反而造成了社会矛盾的日益频发和冲突的日益加剧。 “维稳”再次走向前台。这几年中共在所谓的“维稳”上的投入有了大量的增加。 2010年5月27日出版的《社会科学报》公布的数据表明,2009年度全国维稳经费达到5140亿元。据《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显示,中共维稳的“公共安全”开支已高达6244亿元。
中共邪党的所谓“综治办”、“维稳办”、“610办”是什么关系呢?
因为“综治办”、“维稳办”、“610办(防范办)”都是邪党党委的“政法委”在管,都与“政法委”合署办公,几个机构一套班子,所以,到了基层,常常就没有分得那么清楚。
1)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610办”已经运作了好几年,很多时候就以“610办”为基础,直接在“610办”挂上“综治办”、“维稳办”的牌子,发文件通知时名称也混用。比如安徽省宁国市发的一份通知中就把“维稳办”和“610办”混起来用,在有关宁国市委政法委的介绍中把“维稳办”和“防范办” (也就是“610办”的另一名称)混用。
安徽省宁国市维稳办发的通知,混用“维稳办”和“610办”
中共宁国市委政法委简介中,把“维稳办”和“防范办”(也就是610办的另一名称)混用
2)也有的中共基层把“综治办”、“维稳办”、“610办(防范办)”明确分开,都是归党委政法委管,由政法委的书记和副书记去兼任各个办公室的主任。
比如山东省青州市(青州市是中国山东省潍坊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潍坊是这些年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之一)政法委网站上各个办公室分得很清楚。青州市政法委书记同时也兼任“综治委”主任和“维稳办”的主任,而一名政法委的副书记兼任“610办”的主任。
山东省青州市委政法委机构设置
浙江省长兴县网站上也列出了县委政法委管辖的“维稳办、610办、综治办”的领导成员名单。 “维稳办”和“610办”都由一名政法委副书记当主任,一名政法委委员当“综治办”主任。
长兴县委政法委(维稳办、610办、综治办
7、不讲法律的“法制培训中心”
迫害法轮功开始以后,明慧网上揭露洗脑班的消息中常常提到一个名叫“法制培训中心”的地方。一般人还以为这真是一个什么普及法律的培训单位,以为只是顺便也用来给法轮功学员办洗脑“转化班”。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根据山东青州市政法委网站上公布的“市法制培训中心职责”,这个中心根本不是一个顺便利用其地方来开所谓的“转化班”,而是一个非法“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专门犯罪机构,就是为给人洗脑而开办的。
“市法制培训中心”的工作职责并非什么法律培训,而是给法轮功学员洗脑的专门犯罪机构
近几年,随着官场腐败,社会矛盾越来越多,各种上访人员层出不穷,于是给法轮功学员洗脑的所谓的“法制培训中心”又被利用来非法“关押”上访民众。 2011 年7月15日中国大陆媒体披露出了《陕西城固“法制培训中心”关押饿死上访者》一事。 2010年3月18日,因上访被关押9个月零4天的三等甲级残疾退伍军人,几乎瘦成骨架的胥灵军猝死在“法制培训中心”。该报导曝光了很多“法制培训中心”的恶劣行为。报导说,陕西城固县为了阻止上访人员进京上访,把从北京接回的“缠访者”都被投到这个“培训中心”。 “法制培训中心”用饥饿等最方便、不受制约的残酷手段折磨上访者,让其遭受巨大的苦难,最终“息诉罢访”。因为长期遭受体罚和吃不饱,受训者大多瘦得皮包骨头,有人甚至因此丧命。
从这些上访民众在“法制培训中心”的遭遇,就可以想像法轮功学员在那里的可怕处境了。中共把法轮功当作最大的敌人,法轮功学员不但面临酷刑,包括长期不让睡觉,还要被强制洗脑,被强制转化,遭受身体和心灵的双重迫害。
8、中共邪党再次“发动群众战争”来“维稳”
在进行了三十多年的所谓“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人民并没有迎来国泰民安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社会矛盾反而日益尖锐。中共没有顺应民心,还给人民宪法保障的各种权利和自由,中共的做法是把过去发动群众“告密、检举、群众斗群众” 的那一套又搬了出来,开历史的倒车。
2005 年,全国政法系统再次开始重拾多年前的所谓“法宝”——“枫桥经验”。此一经验为1963年浙江诸暨县枫桥镇在邪党党魁毛泽东发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号召以后,总结出的一套“发动群众,加强专政”的经验。 1979年以后渐渐从中国的政治话语中消失,直到2005年再次推广。这一次,“枫桥经验”被总结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还有的地方提出,就是构建所谓县、镇、村三级综治工作平台,号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县终结”。
随着社会矛盾,特别是大规模群众抗争维权事件的频发,从2009年起,中共邪党的“维稳办”也正式走向前台,不再只是各乡镇的“内设机构”,而是拥有了自己的“门脸”。同时,中共把高压“维稳”重心锁定在基层,要求乡镇(街道)要由党(工)委副书记牵头,把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方面力量整合起来,形成所谓“综合治理”(实为高压暴政)的大平台。
仍举青州市为例,青州市下面的12个镇都建立了自己的综治维稳中心,每个中心都下设综治办、610办等专职机构。
青州市邵庄镇综治中心,下设综治办、610办公室、信访办、司法所、国土所、派出所、安监所、执法大队、规划办、财政经管审计中心等办公室
青州市王坟镇综治中心,下设综治中心办公室、信访办、司法所、610办公室、调节矫正室、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青州市谭坊镇综治中心,下设综治中心办公室、信访办公室、610办公室、司法所、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打非办。
专职机构并不能做到人盯人,用金钱动员全社会才是中共的传统邪恶做法。 《南方周末》曾发表一篇报导,称“临时工”撑起中国维稳体系:“发动群众参与战争”。这些所谓的“临时工”,就包括中共发动的群众。文章说,“送奶工、送煤气工、保洁员、物业管理员……这些千家万户都离不开的人,成为公安机关延伸开去的触角。他们以自己特有的观察力,随时收集每个角落的治安信息。”在一些重要部位,这些眼线的分工十分精细。例如,每个被公安局划入涉稳人员等七类重点人员的所谓“危险分子”身边,都要安排两个眼线,进行有效监视控制。这些人有一个称号叫“治安志愿者”,虽然是志愿者,却是要付钱的。文章中以江苏省宿迁市为例,不到一年,宿迁市已有了3.8万名治安志愿者,相当于每142人中就有一名,一张严密的“防控网络”就织成了。公安机关通过考核奖励细则,对志愿者进行累计积分管理,每1分换算100元,由财政建立专项基金兑现奖励。志愿者可以获得最低0.01分、最高100分的积分。累积到一定积分后,以奖金兑现。可见中共邪党用纳税人的钱进行特务统治,维护其独裁政权。
山东青州市邵庄镇综治维稳中心主任陈湘颖在其政法委网站上发表“经验交流”说, 该中心投资28万,装修办公室和配置设备,又投资10多万元,在镇区、社区、村主要路口安装电子监控系统。维稳中心下设综治办、610办、信访办、司法所等六个机构,工作人员由原来的3人增加到11人,聘用村综治维稳信息员120名,按规定发放补贴。还在每个社区建立社区维稳工作站,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社区。在村一级,由村里所谓的“有威望”的“五老”和妇女代表组成村维稳工作站,各村成立15到20人的治安巡逻队。要求坚决将上访人员控制在当地,防止越级上访。
青州市王府街道综治维稳中心主任李传德在交流中说,要推行街道、社区、村(社区)“三级联防”的所谓群防群治措施,要创建“大防控”格局,搞“人防、技防、物防”所谓的“三防”。 “人防”就是人盯人,要巡逻队员实行每天24小时巡逻,严防死守,确保不出任何问题;“技防”就是采用高科技手段,比如在北关社区投入资金30馀万元,在社区各主要街道、重要部位安装监控探头38个,实现了对社区的全天候无缝隙监控;“物防”就是要建立社区组织,调委会和警务室,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李传德还在文章中特别提到,把3名法轮功人员弄进法律培训班学习(“法制培训中心”就是强制转化的洗脑班),刑事拘留1名法轮功学员,破坏资料处2处,确保辖区内无一例法轮功人员外出串联等。
中共在发动群众搞人盯人的特务活动时,从来都没有放松对学生的控制。在大学里发展所谓“政保信息员”,为中共在学生团体中培养眼线。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在2009年的一份政保信息员培训通知中声称,学院从2002年建校起按学生比例建立政保信息员队伍,从最初的25人到103人,政保信息员队伍逐渐壮大和规范起来。通知还特别提到这些政保信息员如何密切关注和诬告法轮功,非法收缴了多少法轮功的宣传材料等。
中共不惜花费巨资,发动人海战术,来建立所谓的“维稳队伍”,实施高压统治。很多被“维稳”的对象,都是被中共迫害的百姓,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监控仍然是重中之重。
山东青州市邪党政法委网站上有两份“文件”,是青州市邪党综治办、维稳办和“610办”印制的明细账表格,供各镇、街道、园、区综治维稳中心使用,名称叫“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台帐”和“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台帐”,里面有“综治维稳信息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综治维稳信息员每月补贴情况登记表”,以及很大一部份由中共青州市委610办公室制定、分发到各个镇(街道、园、区)维稳中心的关于监视法轮功学员的登记表,而且还细分成所谓的“本地户籍长期滞留外地”、“负案在逃”、“失控人员”、“曾外出滋事人员”、“未转化人员”、“判刑、劳教、出班人员”、“重点不放心人员”等七种台帐表格来监控法轮功学员,另外还有“法轮功人员基本信息”表、法轮功人员回访调查登记表、法轮功人员回访谈话记录表等等。
由上可见,中共是一个与民为敌的恶党,民众没有起码的自由和权利。在中共恶党的统治下,大陆社会如同一个大监狱。
山东青州市印制的“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台帐”中维稳信息员按月补贴发放表格
山东青州市印制的“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台帐”中有关监控法轮功学员的多种表格
山东青州市印制的“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台帐”中有关法轮功学员信息表格
山东青州市印制的“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台帐”中有关回访法轮功学员的登记表格
──转自《明慧网》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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