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晓军:中英骚乱之比较

2011年08月12日时政评论
【新唐人2011年8月12日讯】一、起因:伦敦一警察,开枪射杀一男子。警方说:是男子先开枪,而后被击毙。据初步检验:所谓男子射出的子弹,可能来自警方的其他人。像这样的事,在中国很平常。如:贵州枪杀村民案,警察说“给我跪下”,而后就“呯呯呯”5枪,死俩。事后,说村民袭警、抢枪。依我看:这是权力作崇。区别在于:民主社会,是伦敦那警察,妄自尊大、草菅人命。而中国,则是全社会权力阶层较普遍的现象。
 
二、骚乱:伦敦骚乱三天,且蔓延至英国多地。像这样的事,中国很多。远一点,有湖北石事件;近一点,有广东新塘事件。最近的,有贵州黔西事件:城管暴力执法,打伤一女。群众围观,警察介入;引众怒,越围越多,最后就推翻警车……依我看:骚乱,是一种情绪、一种21世纪的现代都市病。区别在于:民主社会,是有宣泄渠道下的再宣泄;而中国,是没有宣泄渠道下的爆发。
 
三、骚乱手段:伦敦骚乱者,声称对政府不满,但,破坏的多是普通老百姓的财产,渲泄的对象却不是政府。中国的群体事件,渲泄的对像是警察、政府官员,如掀翻警车、烧办公楼,并不针对无辜的老百姓下手。
 
四、官方处置:英国首相卡梅伦,声称“严厉打击而不怕有侵犯人权的嫌疑”,然,尽管警力不足,却不使用军队。中国的做法:不声不响,武警开上去了、军队也开上去了……这就是体制的区别:人权第一、还是维稳第一?
 
五、网络:新媒体,可服务于革命,亦可服务于骚乱。伦敦骚乱,网络的助燃作用,真可谓功不可没。然,英国政府却没有关闭网络或限制,谣言也自生自灭了。而我们,肯定又是封杀、又是删贴,忙得不亦乐乎。根本的区别在哪?民主社会,公民的权益不能随意侵犯。而我们,官方往往参与造谣。如,艾未未事件。
 
今天,是我的生日。党,竟不给我送礼,是不厚道与忘恩负义。
 
2011-8-12 于南京

文章来源:作者本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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