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薇:自杀 伪自杀 被自杀

2011年09月14日评论
【新唐人2011年9月14日讯】中国是一个盛产“自杀者”的国家。最震撼人的是“文革”期间,天天有自杀的消息传出,这已不足为怪, 这是中国的一段“非常”时期。那么文革结束后的“和平”时期呢?

表妹刚从医学院毕业参加工作那会儿,好奇心、新鲜感十足,工作之馀的话题,除了病人还是病人。她无意中提到“我们每天收治的病人中,自杀的人是最多的。”这话令人非常震惊,这段时间的中国,被当局称为“莺歌燕舞、国泰民安。”在这“太平盛世,”这些人何以如此想不开?依我看,是被逼的。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唯有自杀一条路。

2009年,四川唐富珍女士,为保护家人的房产,引火自焚,用自己悲壮的火把,控诉当局的野蛮拆迁。唐大妈由此开创以自焚抗强拆的“先河”,接着一幕幕强拆自焚悲剧,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在中华大地频繁、惨烈上演:

北京市海淀区居民席新柱为了阻止强拆,引火自焚,严重烧伤;江苏省盐城市居民曾焕为抗强拆点火自焚,严重烧伤;江苏东海县陶家父子俩点火自焚,儿死父伤;黑龙江绥棱县居民潘立国自焚,身体大面积烧伤;黑龙江密山市56岁老人崔德喜抗强拆自焚,严重烧伤;昆明市梁家河村何姓村民为阻强拆,引爆液化气罐10人受伤;江西省抚州市钟家三人自焚被烧成重伤;湖南株洲农民汪家正为抗强拆于自家楼上自焚,烧成重伤……

实际上,在唐富珍之前,还发生过三起抗强拆自焚事件: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居民何全通点火自焚致死;黑龙江省东甯县拆迁现场靳丽霞点火自焚,严重烧伤;山东胶州市拆迁现场,张永霞在挖掘机前浇下汽油自焚。

他们是否可以不自杀?有无别的出路?当这些自杀者自杀时,均有政府官员在现场,面对这些企图自杀的人,看看政府官员的态度:

当唐福珍浑身浇满汽油站在房顶上一遍遍喊话:“你们退下,我们可以坐下来商量……。”众多政府人员在场,无人理会。唐案中曾遭停职的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长钟昌林,在复职后接受采访称:“唐福珍自焚是一个法盲的悲剧,”“我对唐福珍不存在歉意……在法律面前不应该有歉意。”

当北京的席新柱把汽油洒在自己身上,并拿出打火机……,在场强拆人员说“你点啊,你点啊。”

天津市宁河县教育局党委记刘广宝,曾这样劝说小学老师张熙玲接受拆迁:“你以为浇了汽油,荣书记就免职了?李县长就免职了?……现在全国都在这儿摆着呢嘛,把谁处理了?处理了又到别的地方去了。”

这刘书记还真说了一句大实话。这些惨烈自杀事件发生之后,没有一名地方一把手官员受到问责或追究。中国频繁发生自杀的原因还用得着我来说吗?

中国的自杀事件不仅数量宏伟,而且还“花样翻新”领先世界潮流。“伪自杀”顺势而生。

2001年的大年三十,一支拥有男女老幼的自杀队伍浩浩荡荡开进天安门广场,陪伴他们进入广场的还有:手拿毛毯的武装员警、身背灭火器的消防队员、肩扛摄像机的央视记者、穿着白大褂的烧伤科医生。当然,还有停在现场的救护车;有关人员也没忘带上一块的条状铁器(后来果然在刘春玲头上派上用场);甚至还考虑周到的准备了给刘思影涂脸的黑色油彩、并为王进东配备了绿色雪碧瓶;央视播音员在直播室里庄严待命,随时准备念那事先写好的“自焚”稿件。

不一会儿,一场栽赃“法轮功”的世纪“自焚”闹剧隆重上演。由此,中国的“伪自杀”一时冲出国门,“享誉”世界。但是伪的东西终究是伪的,不管当局如何精心设计、导演,也不管现场“演员”如何卖力表演,这出漏洞百出的闹剧却被中共的摄像机记录下来,被民众轻而易举识破。

在中国,民众面对强权,也并非都选择自杀这条路。当有的人不畏强权、奋力抗争,于是“被自杀”华丽登场。大凡死亡原因蹊跷、但被官方确定为自杀的,就属于“被自杀。”

弱势群体用自己的生命作为最后维权的筹码,那么作为当权者的强势群体为何也自杀呢?他们因所处地位不同,自杀方式也与众不同,他们大多是“被自杀”者。

最早“享受”这一自杀方式的,当属举报安徽阜阳斥钜资修建“白宫”一事的李国福。接着,几乎三天两头就都有“被自杀”事件出现,不胜枚举。远的就不说了,说说最近的。

湖北纪检官员谢业新办公室身亡,身中11刀,刀刀致命。经公安机关缜密调查,谢业新系自杀身亡。这种自我凌迟式的自杀,是一个高难度的自杀方式。谢是先割手动脉还是先割脖子气管? 谢当然作不到,毫无疑问他属于“被自杀”

以上“自杀”方式我统称为“中国式自杀,”中共专制政权是中国人自杀的推手。只要中共政权存在,这种“自杀”的阴影就笼罩在每一个人中国百姓头上;只要中共还在当政,中共民众就生活在这种“自杀”的恐惧之中。

文章来源:作者本人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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