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咚:《环球时报》无权站在道德高地

2011年11月24日评论
【新唐人2011年11月24日讯】在进入正题之前,我想说的是,在过去的十馀年里,鄙人一直是《环球时报》的“忠实读者”,几乎每天必看此报。众所周知,在中国,利益集团垄断了所有媒体——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它也正在加紧被垄断——除了阅读它们,你无法获得关于世界的有效资讯。



《环球时报》社评截图。



当然,我也得承认,经过岁月的淘洗,我越来越发现它始终具有浓厚的偏见和意识形态色彩,独缺中立和公正的立场,因此,从一开始的盲信,逐渐带着质疑和批判的眼光阅读它。我相信,这是很多人共同的感受。

就像今天,它发表了题为《莫让粗暴对立主导中国互联网》的社论。在这篇社论里,它将艾未未在互联网上公布包括《环球时报》总编辑在内的几个人的私人号码作为批评的标靶,指斥其为“反道德行为”,进而批判“微博使用者容易出于吸引粉丝、寻求更大关注等目的,让言语呈现暴虐化、极端化、激烈化,以致迅速形成粗暴对立,其对中国社会的负面影响,在严重威胁多元格局本身带来的正面影响。”“......并将影响中国现实社会的道德品质。”

它不无恶意地夸大互联网上侵犯他人隐私、人身威胁和恐吓的程度,鼓动政府行动起来对上述“违法及犯罪行为”形成打击之势。

社论中,《环球时报》企图站在道德高地上,把自己装扮成道德君子对一个道德败坏者进行说教。《环球时报》自诞生之日起就以意识形态划界,主动放弃一个媒体的社会担当,放弃人类良心,“自觉”充当利益集团的打手和帮凶的角色,以进行舆论宣传和教化民众为己任,却虚伪地提出广大网民应当超越所谓的“意识形态站队”,不让“立场”做网络粗暴及侵权行为的保护伞。一个自始至终躲在意识形态阴影背后、动辄以某种立场进行新闻报道和对外亮相的媒体,却反过来教训别人“意识形态站队”进行言说,并将“立场”作为立论的基础,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客观来说,艾未未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开一些人的手机号码,的确有欠考虑。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对于不讲世间通行的游戏规则,而只妄图以自己内部的游戏规则强加给全中国人民的某些人来说,对他们讲道德,将是严重的不道德。从这个意义上说,艾未未的行为虽然在人类法则面前,是不道德的,但在中国某些特殊环境下,却是道德的。

因为你自己就是不道德的,以利益集团代言人的身份出现的,把自己放在公众良心的对立面,将利益集团的利益而不是公众利益,将利益集团的关注而不是社会进步放在首位,何以要求别人就要受到所谓的道德约束??这不是十足的虚伪吗?

除此之外,这篇社论罔顾中国多元化社会、多元化思想不仅尚未形成、而且受到限制的事实,罔顾自由言论频受打压的事实,过度强调互联网世界的“失控”,鼓动利益集团将多元因素遏制在萌芽状态,不仅是虚伪的,不道德的,而且简直是居心险恶,以至濒于犯罪的边缘了。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