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乌坎村民自治揭示中国社会病根

2011年12月23日乌坎村民抗议事件
【新唐人2011年12月23日讯】各位听众大家好,我是横河。今天我和大家讨论一下乌坎最近发生的事情,以及它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最近乌坎村民的抗议活动,从9月21日游行算到今天已经快要三个月了。当时在刚刚开始游行的时候,网上还有人称赞政府和抗议双方都很冷静,都很克制。很快的就发生大规模的警民冲突,主要是政府方面开始镇压,另一方面村民的要求如果他们不能达到的话,当然他们就不会退缩。而当局最终不可能接受村民任何要求,因此镇压或迟或早会发生。

乌坎村民自治是中国式的民主

我们今天就来看一下,乌坎抗争有哪些特点。我认为第一个特点就是乌坎村民选举自治,是中国特色的民主。乌坎这次维权最大的特点就是实行真正民主选举,选出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和乌坎村妇女代表联合会这两个村民自治的组织,所以它真的实行村民自治。从1988年试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来,中共搞了20多年所谓村民委员会选举,而且还把村民委员会选举当成向联合国和世界宣传中共实行民主选举的样板。到现在全国没有搞出一个真正民选的村民自治的政府,而乌坎村在一夜之间就实现了。

从乌坎村这件事情,一方面可以看出中共乡村自治选举完全是叶公好龙,因为一个完全符合自治选举的村民理事会,就是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立刻就被中共方面宣布是非法组织。即使是按照中共自己的理论......,中共自己认为它的权力是来自革命,它不需要授权,然而它的各级政府是从中共(中央)向下一级授权的。但是按照它的理论,村民委员会是不同的,村民委员会在中共自己的理论体系里面,它的权力也不是来自上级的授权,而是来自村民的选票,不管实际情况是和它相反的,就是实际情况它仍然是来自上级的授权。就是按照中共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来说,它的合法性来源应该来自村民的选票。如果中国有真正自治的村庄的话,那当然也许其他地方也有,但是人们不知道,人们知道的,出名的就是这个乌坎村村民理事会。如果他们把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宣布违法了,实际上就是宣布中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违法,就是宣布中共几十年所谓的基层选举是假的。

真正的基层选举它的必要条件,从现在来看的话,并不是选民的民主意识或者是选民的民主素质,而是党要从基层退出去。这是乌坎村村民做的最特别的一件事情,和别的地方所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不同的,和任何地方选举事件,或者是抗议,或者是征地纠纷不同的,就是它实现了把党的基层组织从这个村庄里彻底赶出去了。从9月21日游行第二天发生大规模警民冲突以后,统治41年村支书、村委会的主任和整个村委会的班子都不见了,就是说他们撤出了村。正因为原来由上面委派下来的党的组织,和党组织所支持假的村委会不在了,临时代表理事会才能够进行顺利的选举,才能够顺利选出这个理事会。

你不能想像在一个中共基层组织还在发挥作用的时候,民间能够实行自治。所以要在中国实行任何有意义的自治、民主、自由的话,它的必要条件就是中共的退出。这个宣布它的村民选出来的理事会是非法组织的时候,正好是广东省率先宣布开放社会组织的时候。如果说广东省宣布开放社会组织是真的话,那么它连社会组织都可以开放,合法的村民自治却为什么要打压?那只能说明就是中共绝不会允许真正的任何社会组织的存在,它绝不会真正的开放社会组织,不管它口头上说得有多好听,法律订得有多完美。

这一次,乌坎村的选举当中实际上我觉得最有意思一部分,就是通过中国民间的智慧,把民主政治和传统乡村自治结合起来。乌坎村的选举包涵了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世界上绝大多数民主选举当中的代议制。乌坎村虽然只有一万多人,完全可以直选,但是他们实际采用的是一种间接选举方式,就说他们先选出一批代表来,选出117个代表,然后由这117个代表再选出13个人的理事会。这和很多民主国家选举是一样的。

其实美国总统选举也是采用间接选举,就是选举人团然后再选举总统。它和乌坎村选举区别在哪里呢?我觉得区别在选区的划分上,美国的选举它的选区划分是按照地区来讲,像国会议员的选举是每50万人一个选区,所以当某个地区人口增加以后,它就要重新画选区,它的选区基本上是以地区人口这两个因素综合考虑的。

但是乌坎村这次代表的选举,它的选区,就是产生有最终选举权代表的选区的划分,是按照宗族姓氏来划分的。这是很特别的。乌坎村是有47个不同的姓,其中薛姓和孙姓这两个是大姓。而这次选举就是按照这个姓氏人数多少来决定这个姓氏能够选出来的代表数,所以它的代表数,不同的姓氏从1个到5个代表不同,大姓代表多一些。由于原来每个姓氏自己就有自己的理事会,所以这一次在各个姓氏内部选举代表最后去投票选理事会的时候,就由原来各个姓氏自己的理事会来主持,因此它就非常顺利。

这里其实就牵涉到中国传统社会的社会结构,就是以前在王朝统治的时候,不同朝代统治的时候,官员的数量其实是非常少的,一直到清代它的官员只任命到县一级,县以下就没有官了,就不是吃朝廷俸禄的了。所以中国历史上叫做官不下县。像汉唐时期好几千人养一个官,县以下的主要就以乡绅为主的这种乡村自治,而这个乡绅在很大程度上是和宗族有关系的。这种乡村自治的形式,维持了中国基本社会结构几千年,也就说无论是朝代的变迁,还是饥荒,在政权一旦稳定下来的时候,就是战争一结束,饥荒一结束以后,这种乡村自治的形式它不变,它基本上没有被破坏过,哪怕是改朝换代,它也没有改变过。

我记得我自己的老家当时村庄就有“十三个半脑头”这个说法。就是有一个上千人的村庄,它有十三个半头面人物,这是我自己老家。这种头面人物就属于乡绅,就是当这个村子每一重大事件的时候,就要把这些人请出来,这些人一出面,再棘手的事情都能够摆平。我记得我爷爷也是其中的一个。那是1949年以前的事情了。

中共统治以后,它就把中国乡村自治彻底给消灭掉了。它是通过镇反和土改把以地主阶级为主的乡绅阶层基本上消灭掉了,这个乡村自治结构就彻底破坏了。而中共的政权就打破了历来官不下县这种做法,政权一直到达乡一级,而它的统治一直深入到村一级,党组织也深入到村一级。从此以后原来是由乡绅统治的农村,就变成流氓当家。

因为中共到了基层以后,它利用了一般来说都是好吃懒做的,或者是不会做事情的这些人,农村里面的无产者绝大部分都是属于不能干或者不愿意干的。但是在乌坎事件当中我们看到,尽管经过中共60多年的破坏,中国传统社会以乡绅为主的乡村自治仍然以某种形式存在着,或者说是以某种形式在复甦。尽管原来做为乡村自治纽带的主要成员,就是地主乡绅阶级已经不复存在,但是实际上在民间又开始冒出来了新的领袖,它自然形成的,在人群当中。就是平常私心比较少一点的,比较有号召力的,慢慢就形成一种以宗族为纽带的乡村自治的雏型。这就是我们现在看到在乌坎事件里面,乌坎村原有以姓氏为单位的理事会。这种传统中的中国乡村自治的形式,又在乌坎选举当中和西方传来的民主政治结合在一起。所以我说这是中国民间智慧的产物,它能够把传统的自治形式和民主政治结合在一起,就是中国的特色。

这里又提出来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在前一段时间,当《九评共产党》出来以后,就有人担心没有中共了,中国会乱。其实这个观点也是中共长期给人们洗脑所造成的,它也在不断制造和加强这种观点。当然不是说乌坎这种自治形式就一定最好的形式,而是说乌坎这次经验,证明在中国,中共才是制造动乱的根源,如果没有了中共,中国人民就有足够的智慧能够建设一个美好的国家,这个智慧是来自中国历史传统文化,而这个传统和西方文明当中优秀的部分是没有冲突的,就是这个传统可以和西方文明当中优秀的部份很好的结合起来,这就是乌坎这一次村民选举给人一个很好的提示。

从彭湃的因到乌坎的果

下面我们谈一下,乌坎这个事件,如果我们追根溯源的话,可以追到什么地方。很多人注意到这次乌坎抗议行动主要的要求是要土地,他要求惩治腐败的村官,最开始时候仅仅在村一级,他要求生存权,要求财务公开;最基本当然和生存有关的,就是几千亩良田被村官和开发商勾结出卖的问题,使人们就没有了生存之路。当然这个过程中还提出了民主诉求,以后又增加了查明理事会副会长,村民代表之一的薛锦波死亡的真相。他是在被警方拘禁期间两天就死亡了。而且家属看到身上有伤,而官方却不承认他有伤,说他心脏病。所以后来又增加了查明薛锦波死亡真相和释放被捕的代表等这些条件。

但是很多人注意到很多村民在指望中央为他们做主。那么我们要看一看中央有没有可能为乌坎村民做主,首先就要看看中央和被赶走的村官他们有什么不同。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土地,两个因素:一个是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和支配权。村支书和村委会不属于国家政权,但是他是中共和中共政权向基层的延伸,所以他的权力的来源是中共;另一方面就是中共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危机的时候解脱危机的模式,它需要基本建设,需要土地。因为它的经济模式是出口导向型的,70%左右产值是出口导向。要拉动国内建设时候,它基本上靠基本建设,而不是靠消费。这是它的经济发展模式,所以土地是这种发展模式必须需要的。而这个土地又不是按照私有制地方,按照市价去向土地所有者收买的。按照理论上来说中共已经剥夺农民土地,土地已经不属于农民的,所以支配权也不属于农民。

另一方面出让土地也是地方财政的一个主要来源。乌坎事件绝不是唯一的,乌坎所在的汕尾市在2005年发生过因为不满电厂征地抗议,遭到武警血腥屠杀的重大事件。而全国各地几乎每个地方都有因为征地所发生的纠纷,因为中共的建设最主要特征就是成本低,成本低在什么地方?就是土地强征,花很少钱或者不花钱。当然还有就是钱转到中间人手里,其他各级基层官员手里。地方政府这么热心征地,当然有个人利益在里面,而村支书和村委会之所以敢卖地,敢贪污卖地款,还是因为这是政策允许的,有政府撑腰。

现在民选的理事会,帐目一笔一笔都要公开,哪怕是很小一笔帐都要公开,非常透明,所有的运作都向村民汇报,为什么?是因为他们是村民选出来的,他们需要对选他们的人负责。原来的村支书,原来的村委会敢这么干,就是因为他们权力来源来自中共,不是来自民间。在买卖土地和贪污卖地款问题上,村支书和原来村委会并没有违反中央政策,他的作法和党政各级官员的做法也没有什么不同,贪污卖地款在各地各级官员都是这么做的。这些村官没有做得跟别人特殊的地方。

再一点就是打压村民的抗议,这一点是由中共维稳政策决定的。我们看到在今天为止,中国大陆由于征地,或者是拆迁所发生的群体事件,没有在任何一起事件上官方是让步的。原因很简单,这些事件实际上都牵涉到对民间财富的掠夺,如果让步就是要让统治集团让利给民众,还要惩罚腐败的官员。中共自下而上一直到中央,不会有任何人允许它们的官员这样做的。而暴力维稳,它只要把民众压下去了,就是保住了一方的官员,也保护表面的平静,这就是中共需要的。暴力维稳是党的政策,你做得再过分都不会受党的惩罚,所以它可以调上千武警来护住村子,武警可不是村官调来的。

乌坎村民想让中央知道,我们现在问一个问题,就是中央是否知道?乌坎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关注中国的焦点,很多世界级的大媒体现在都在设法进入乌坎的报导现场,实际上很多已经进去了。全世界都知道了,中共中央能不知道吗?换句话说如果中央真的不知道,那只能说明中共对全国的控制能力已经不如辛亥革命以前的满清了,那离倒台已是一步之遥了。

另外一种做法,就是在9月21日的抗议行动后发生的抓抗议组织者,这其实也是中共历来的作法,就是不管这个事件发生在中国哪个地方,没有例外的就是抗议活动组织者都会被抓、被打、被关、被判刑。钱云会就是代表村民维权,就被判刑了,出狱以后继续要想竞选村长,继续为村民维权,结果就被谋杀在车轮底下。这么重大的事件居然没有一个真正的地方官员,该负责任的官员被惩罚。如果说指望让中央来管一管地方官的话,难道地方官不是执行中央的维稳政策才这么做的吗?

至于说村民理事会的副会长薛锦波被抓两天就死于警方之手,死的时候伤痕累累,这也不是当地警察的独创。中国的维权人士被抓以后,很少有不被酷刑的,那个是党的政策,对维权人士,特别是有组织的维权,或者是维权领导人的有计划的虐待和打压的一部分,不是说中国的警察就特别喜欢打人,那是党给他的工作。

高智晟律师是被北京的国保蓄意酷刑的,这个被北京的国保用各种方式的迫害是谁设计的?是中央政法委设计的。判3缓5,结果5年都在警方手里,居然说他缓刑期间违反规定,人家都没有自由,5年都在你手里,他怎么去违反规定!非要等到缓刑到期的那几天来宣布,等于一判就判了人家8年,这个可是中央设计的,不是哪个村官、县官能够干出来的事情。

所以说对维权人士的酷刑,本来就是中共维稳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啦,乌坎村民直指向地方官员,或者是村官,或者地方官员,可能是一种策略,也可能有人真的是这么想,只把矛头对准最基层的官员,那么这就是一种哀兵嘛。然而你看一下,当年六四学生也没有把矛头对准党,也没有人真的想反党的,还绝食,也是哀兵,结果党照样去枪打、坦克压。所以当一个人或者是一群人真正站出来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党已经把他看成是对立面了,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承认还是不承认。

说到乌坎所在的陆丰县,当年它可是名声极大的,很多人这次也提到了,说那是当年中共最早期的领导人彭湃的家乡,彭湃就是在那里起家的。但是我们要想到彭湃闹革命的那个时候,中国农民的日子要好得多,至少绝大多数人有地种,有饭吃。我在农村当知青的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了一个事实,就是中国在1949年以前农民的日子过得不错,当然有人穷,有人富,但是绝对没有像中共宣传那样严重的阶级对立。有的时候要好几个村子才能找到一个给大家去做忆苦思甜的人,而这个唯一的一个能够做忆苦思甜的人,说到最痛苦的时候,最泣不成声的时候,他也只是说旧社会贫下中农苦啊,多苦呢,都和58年差不多了,你想想看几个村子里面能找到的最苦的人,他所说的苦也就是和大家在58年受的苦差不多,而58年是人人受这样的苦。

八十四年前彭湃搞海陆丰农民起义,建立起中国的第一个县级苏维埃,和今天乌坎发生的事情,绝对不是巧合。84年前彭湃开始的那场革命,和今天乌坎人的遭遇是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那场革命胜利了,结果就是中国的农民几千年来第一次永久的失去了土地。

八十四年前有没有人有这个权力,把上万人赖以生存的几千亩良田给卖了,还不给钱的?没有!为什么?因为当时土地是私有的,国家保护私人财产,而私人财产是祖辈传下来的,是辛苦劳动得来的。不像今天中共可以剥夺一切人的财富,只是今天剥夺了农民,明天剥夺了中产阶级,后天剥夺一部分富人,只是说有没有轮到这个人,而不是说他有没有这个权力去剥夺,而中共的国家机器它只保护统治集团非法掠夺和积累的财产。

最后我们可以预测一下前景。在过去几十年,我认为可以和乌坎村的有组织的申诉、维权相比的,比较的典型的案例是文革结束以后,云南知青的大回城的那次抗议活动。当时云南农场的知青是有组织的成立了罢工委员会,赶走了或者软禁了当地的干部,和中央谈判,达成协议。这个协议的内容不是非常清楚,但是至少有一点我们是看到的,就是知青参加谈判的代表公开声明要永远扎根农村,这个是我在《人民日报》上亲眼看到的他们的声明,因为我自己也是知青,所以我很关注这件事情。而另一方面中央允许他们知青回城。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它和今天乌坎所面临的情况、背景大不相同。当时是因为文革刚刚结束,那些老干部们刚刚回到他们失去的权力位置上,他们自己被迫害还心有馀悸,他们自己很多人也有子女在当知青或者当过知青。而中央当时需要收买人心,全社会对知青都是表示同情态度,知青问题也是全社会的心病,而当时国家需要疗伤,知青问题是国家伤痛的一部分,所以知青的回城诉求和各个阶层,甚至包括当时的中央,他们基本上是一致的,所以才会发生中共统治下,唯一的一次例外。

而如今乌坎村民的利益和整个统治阶层没有任何相同之处,不是说统治阶层不顾民间疾苦,而是民间疾苦、包括乌坎人的苦难就是当今统治阶层造成的,乌坎人维权的问题在中共统治下无解。中共解体,这些问题全都迎刃而解。乌坎村已经在村范围之内证明了这一点,他们现在只是单靠自己的力量,没有办法改变外部的大环境,如此而已。好,谢谢大家。

2011年12月17日

文章来源:《希望之声》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