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9日电)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今天指出,侦办宇昌及富邦案“不偏不倚、不畏不惧”,没有蓝绿之分,更没有不敢办的案件。他强调,外界指特侦组放话给晚报,违反侦查不公开,是不实指控。
陈宏达表示,宇昌及富邦案侦办进度均“无可奉告”,检察官办案“不偏不倚、不畏不惧”,不偏袒任何政党,不分蓝绿,且没有不敢办的案件。
对于外界指称特侦组14日放话给晚报,违反侦查不公开。陈宏达说,14日上午11时30分许,国家发展基金管理会交付24件宇昌案相关卷宗给特侦组检察事务官,有签收条可证。
他说,特侦组基于宇昌案敏感,不宜保留太久,指示书记官影印卷宗,并于隔天下午5时许还卷,有还卷凭条为据,因此办案人员并不可能在14日中午取得卷宗后短短2小时内阅完24件,并对当天晚报透露讯息,所以晚报刊登内容,并非特侦组泄漏。
陈宏达表示,依法院组织法第63之1条规定,侦办有关总统大选案件,必须为全国性舞弊案件,有政党、中央选务机关及候选人本身涉案,截至目前为止没有立案相关案件。
陈宏达表示,宇昌及富邦案侦办进度均“无可奉告”,检察官办案“不偏不倚、不畏不惧”,不偏袒任何政党,不分蓝绿,且没有不敢办的案件。
对于外界指称特侦组14日放话给晚报,违反侦查不公开。陈宏达说,14日上午11时30分许,国家发展基金管理会交付24件宇昌案相关卷宗给特侦组检察事务官,有签收条可证。
他说,特侦组基于宇昌案敏感,不宜保留太久,指示书记官影印卷宗,并于隔天下午5时许还卷,有还卷凭条为据,因此办案人员并不可能在14日中午取得卷宗后短短2小时内阅完24件,并对当天晚报透露讯息,所以晚报刊登内容,并非特侦组泄漏。
陈宏达表示,依法院组织法第63之1条规定,侦办有关总统大选案件,必须为全国性舞弊案件,有政党、中央选务机关及候选人本身涉案,截至目前为止没有立案相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