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良民blog:“中华慈善奖”设百万门槛 莫非爱心也有起步价?

2012年01月04日评论
【新唐人2012年1月4日讯】因为丑闻不断,中国的慈善事业在2011年恐怕是遭遇了一场空前的寒流,至少公办的慈善机构在社会上的诚信度被大打折扣。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迫切需要依赖公民或企业的慈善捐助来缓解社会弱势需求来支撑的公益事业而言,无异于令人寒心的悲剧,相信绝大多数人并不愿意看到出现这样不堪的结局。所以当民政部启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本应当起到一次重新振兴并推动中国慈善公益事业的契机。

然而令人不安且耐人寻味的是,这次评选“中华慈善奖”才刚刚启动,就设置了一个准入的门槛,起步价100万元,一时哗然。据新京报1月3日报导,民政部日前启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针对2011年度慈善领域的人和事进行评选。本届“中华慈善奖”设立了基本参评标准,如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均需要达到100万元以上。媒体称设置百万元捐款门槛有爱心货币化的倾向,有违公平。

众所周知,慈善公益行为,是由民间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织与开展活动的、对社会中遇到灾难或不幸的人,不求回报地实施救助的一种无私的支持与奉献的事业。慈善事业实质上也是一种社会再分配的实现形式。它可以由政府组织引导或由民间自愿自发进行,其本质是彰显出一种人性的道德和良知,尽管慈善事业的重要基础是货币捐款的形式,但这绝非慈善的全部,更不能完全以捐款多少来衡量一个人或一个企业在慈善公益上谁先进谁落后,毕竟一个社会上,每个人或每个企业的能力有大小;比如有人出于公德或良知捐献出10万元,并且是个人的全部家财,同时也有亿万富翁为此捐出100万元,你能说他们谁更具有公德心、谁在公益事业上做出的表现更优秀呢?难道捐出10万的公民就连评奖的资格都不具备了吗?显然这种慈善的逻辑相当的荒谬,甚至是对真正的慈善公益本意的亵渎。

当然捐款多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或许可以被认为是贡献大小的一种货币衡量标准,毕竟慈善事业的物质基础是捐款或捐物,但民政部启动的并非“慈善贡献奖”,而是出于道德意义上的对公益慈善事业的褒奖和鼓励,是以政府的名义对那些自愿为社会上需要帮助的群体献爱心而做出的一种认可,有些时候,比如四川大地时,一个乞丐将自己乞讨得来的所有钱款都捐献出来,似乎比一个富人捐出10万元更感人、更具有慈善所包含的人性的光辉。也就是说,真正的慈善,彰显出的是人性的善良,是一种发自内心的道德和良知;有人高谈阔论说乞丐捐款不理智,因为他本身就是需要社会救助的弱势群体,但这种逻辑恰恰是忽视了深藏于许多普通人心中的本能的善心,我可以拒绝他的捐款,但不能否认他的善良。与此同时,在中国这样一个贫富分化相当严重的社会,拥有或占有更多社会财富或资源的富人更有义务将他们的财富回馈社会,在西方国家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在中国,富人的捐款却往往变成了一种施舍,有时甚至成了商业炒作。那又能说某某超级富翁捐出了100万元,就获得了“中华慈善奖”的进门资格,而其它更多的普通老百姓献出的爱心就靠边站了呢?或者就可以被故意的忽视吗?如果这种逻辑成立的话,不仅丧失了起码的公平,所谓的慈善奖也只会是对公办慈善的讽刺。

2011年中国的慈善公益事业之所以遭遇寒流,正是因为形形色色的公办慈善机构不断被曝光出一系列的丑闻,包括滥用慈善款项,慈善款用途不透明,机构内部出现商业化、官僚化、甚至呈现出腐败倾向,这本身已经极大的锉伤了广大基层爱心人士的公益心,更引发了公众对慈善机构的信任危机。在这种不利的背景下,民政部偏偏还要将本来可以彰显慈善宣传的评选活动设置一个赤裸裸的货币化门槛,人为的扭曲慈善公益事业的本质,试问这是在鼓励更多的人或企业做慈善还是想方设法的圈钱为目的呢?恐怕大多数人看不出这是在推动中国的公益事业。难怪平时一讲慈善,很多机构或单位就采取强迫的方式,甚至有的单位直接从职工的工资中扣钱,慈善在某些官员的眼里,似乎已经成了政治任务,成了政绩,圈钱多少则成了几乎唯一的目标,这与慈善的本来意义可谓南辕北辙,久而久之只会锉伤最广大的爱心人士的慈善意愿。

所以民政部所谓的“中华慈善奖”评选设置百万元捐款门槛,绝对是一种畸形的慈善观,而这种将爱心、良知货币化的倾向,只会让中国已经艰难的慈善事业雪上加霜、甚至误入歧途。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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