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不差钱背后的巧取豪夺

2012年01月16日评论
【新唐人2012年1月16日讯】山东济宁国土局一次购买公车105辆,可谓豪购;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发天价工资,可谓巧取。巧取与豪购,合在一起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个成语:巧取豪夺。

元旦春节前后,春运和讨薪是惯常的话题。其实,惯常的话题还有一个,就是“制止突击花钱”。表彰奖励、突击花钱与春运抢票、民工讨薪合并起来,构成年末岁尾的特殊图景。

突击花钱,重在“突击”二字。年末岁尾既有突击花钱的理由,也有突击花钱的条件。先说理由,节日临近,不免要体现福利,以促心气。再说条件,常常是年末时有大量财政支出指标等待用完。不用完,指标就取消了,而且下一年的用钱基数都要减少,“谁不用谁傻”。据报,2011年年末要用的钱超过3.5万亿,相当于瑞士201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

近日山东济宁曝出其国土局一次购买公车105辆的新闻。不知这是否属于“突击花钱”,但时间上说,很有些像。现在刚进2012年,而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透露,这批车已经“采购了”。这是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十几年来最大的单笔公务车采购,一共花了多少钱,却没有消息。

政府采购中心,是要“阳光采购”的。这个最大采购行动,却没有公开招标。有工作人员说,这事“比较特殊,比较敏感”。这是不错的,但特殊和敏感,就不用“阳光采购”了?暗中进行,政府活动何以言“光明磊落”?

报导称,这批公务车采取了“单一来源采购”,国土局与汽车厂谈,政府采购中心也参与。价格低还是高,这是一码事。但不公开招标,价格高低又有什么意义?价高,财政要花冤枉钱;价低,谁知后面有没有用政策优惠去做交易?关键问题是,财政要花多少钱?车要用到哪里去?都事先秘而不宣,故意向公众隐瞒,而后既成事实,然后自称合理。这种“民不可以虑始”的搞法,就是愚民政策,通行无阻,是何道理?

该市纪委、监察部门介绍,公车采购计划按中办、国办要求,2011年4月已冻结,却又一次采购105辆。省国土厅批准,市财政就可以出钱,“不是普通公务用车”就可以大买狂购?这样,我们既不明白“冻结”是什么意思,也不明白济宁的财政到底是向谁负责,说负责于市民吧,它服从省国土厅的命令;说负责于官场吧,它又无视中办、国办的要求。

近日,重庆涪陵区又有一个批量采购蘋果手机的新闻。涪陵区气象局要花费22万元,采购33台蘋果手机。这回有采购公示,名为“涪陵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灾害监测预警移动终端”。说得挺玄乎,就是用手机发发短信而已。这就非得22万元不可,而且需要33台。不过,网友将这个“预警移动终端”采购信息公开展览了一下,涪陵气象局又停止采购了。为什么不采购蘋果手机了呢,不知道,只是说“一切以公告为准”。这算是“从善如流”吧,只是当初计划买蘋果手机,就不知其非了?然而,这还是好的。前年底,辽宁抚顺市财政局采购蘋果的一款娱乐设备,称为U盘,曝光后可有下文?

上面说的都有些像是“突击花钱”的事。但耗费公款的部门,并不是平时就花钱不多。例如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天价工资事件,前年被曝光,近日出结果,终于证明属实。这个中心管理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以及配套的公共设施和商业用房,2009年和2010年人均年工资达到30多万元水平,最高的拿到74万元。

被网络曝光时,这家中心曾信誓旦旦,工资列表只是一张已经作废的预算清单,工资没那么高,“差得远”。现在审计证明那是彻底的谎言,但没有听说有什么处罚。不只是撒谎没有受罚,天价工资还被定性为“制度缺陷造成”,“没有违规”,因为那两年深圳并没有规定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果然是一个“制度缺陷”,这就可见为什么领导干部不得“包二奶”之类的规定必须要有。不明文规定,就算制度缺陷,领导“包二奶”就不算违规。他们眼中的这个所谓制度,真是令人无语。

从来,政治都被视为民意的体现。莫说现代政治是这样,就是“奉天承运”也还讲个“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只有这貌似周详的“制度管理”,可以完全不与民意直接挂钩,而必须要“完备制度”。

像公共决策密室化、官员撒谎这种事情,放在古代或属正常,放在现代,无论制度如何,恐怕都得直接滚蛋。而在我们的一些地方,则是没事的。有制度,“上级批准”就可以违反;没有制度,那就更是“无规可违”了,心无愧疚地滥耗民财,心安理得地继续做官。这是何种神奇的特殊现实啊!

山东济宁国土局一次购买公车105辆,不差钱,可谓豪购;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因“制度缺陷”发天价工资,不差钱,可谓巧取。巧取与豪购,合在一起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个成语:巧取豪夺。

这不是一个好词,但是某些人、某些部门的气息与这个词似乎很搭,很般配。

文章来源:《现代快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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