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良民:捡钱包还失主索要10元该不该被骂“人渣”?

2012年01月16日评论
【新唐人2012年1月16日讯】一般来讲,被骂“人渣”绝对是相当恶毒的人身攻击了,但如果是捡了的钱包还给失主还被失主骂“人渣”,恐怕很难令人相信,而这一切仅仅为了失主索要区区10元钱补偿。据华声在线1月15日报导,1月11日,46岁的杨师傅,是陕西宝鸡人。据杨师傅介绍,他离婚后在西安打零工。1月11日晚11时许,他在垃圾箱内捡瓶子时,发现一个钱包。钱包里没现金,但身份证、银行卡、会员卡都在。于是,杨师傅按钱包内一份办卡复印件的电话,于12日凌晨2时许联系到失主。失主是个24岁的女孩,两人相约第二天取证件。12日早晨,女孩和朋友找到杨师傅,杨师傅归还钱包,并提出给自己买顿早餐或给10元“早饭钱”。女孩和她的朋友很生气,还骂了杨师傅。杨师傅很气愤,为了讨说法开始打电话、发短信与对方理论,失主用短信回覆到:“老天会承(惩)罚你的,你们这些人类的渣滓。”

我想一定是杨师傅事后讨说法的举动让失主相当的反感,甚至激怒了她,24岁毕竟还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在她人生的道德观里,做好事的人,一定应该是拾金不昧,不取报酬的,过去对好人好事所有的宣传教育,几乎都是如此,一但做好事染上了索取回报,则就已经脱离了拾金不昧的本质,就沾上了世俗的势利关系,但做为这件事中的获得实际利益的失主,真的就可以基于自己的价值观、道德观而辱骂索取轻微报酬的杨师傅为“人渣”吗?或者说你可以按照自己的观念和好恶来反感做好事后还索取报酬的人,但退一万步说,10元钱仅仅可以看作一种拾金成本,相信绝大多数人可以做到“不昧”,或者只需要听到一声感谢,或者连感谢都不需要,但并不能排除象杨师傅这样的靠打零工兼捡破烂讨生活的弱势群体在潜意识里觉得物质胜过空洞的感谢,而且他索取的仅仅只是区区的一餐早餐或10元钱,或许谁都难以理解他为什么会提出10元钱的报酬,但这或许正是这个社会中群体之间道德价值的观念差异,作为失主,我认为你可以选择不给,但不能藐视,更不可以辱骂,毕竟别人并非圣贤,并非道德楷模,他只是一个凡人,一个社会底层的穷人,或许在他看来,做一件好事能换一餐早餐,是既帮了人又很划算的事,一举两得,而10元钱或一餐早餐在绝大多数人看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花费。

显然失主是基于自己的价值观来衡量一件她认为的好人好事,结果在她的意识里,将索要10元钱与拾金者的道德挂钩起来,那么平心而论,道德本身并没有法律的约束力,或者说并没有任何一条规定说助人为乐者不允许索取成本式的报酬,因为我们并没有看到杨师傅漫天要价或者进行利益要挟,也不存在贪心贪财的意味,如果他选择不要,那值得社会称赞,因为符合主流道德观,可谓两全其美,但每个人的道德逻辑是不一样的,就算索取报酬淡化了拾金不昧的社会认同,但也不至于要被失主漫骂,甚至被辱骂为“人渣”,或许失主从内心鄙视贫困潦倒的穷光蛋,从内心里认为他们做好事不过是为了谋取私利,不过是见利忘义,如果这样的话,失主与人渣的距离也不远了。

无论如何,拾金不昧或助人为乐的行为都值得社会鼓励,包括比如见义勇为的行为,作为鼓励,这些行为可以由获得利益者本人或社会或甚至官方进行物质奖励,比如那些为此还付出了成本的人,人们没有理由因为习惯的宣传教育理念而潜意识里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责那些做好事获得回报或索取回报的人,学会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信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会更加和谐,社会才会更加成熟。比如这件事,如果一开始失主满足杨师傅的要求付出10元钱而不是辱骂,杨师傅也不至于要讨说法,毕竟他当初不归还失主钱包,也不存在过错,反而失主强烈的蔑视和恶毒的辱骂,凸显她的道德素质和个人修养并不比别人高明多少,至少缺乏一种感恩之心。如果她内心感激帮助了自己的人,就不会对索取轻微报酬的的人如此排斥和蔑视,或者这种情感应该埋藏在心底,以宽容之心善待别人,这似乎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举手之劳而已。

孟子曾曰:“与人为善,善莫大焉”。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和谐的润滑剂,更是我们处理好人际关系的必备素质。只有做到与人为善,才能造就和谐的人际关系。为了10元钱而异化了助人为乐的本质,甚至因此对捡钱包还失主的人斥之为“人渣”,让人情何以堪?我们这个社会并不缺乏温情和善良,事实上也只有在人格上相互尊严、相互包容、相互理解,最终才能赢得了尊重。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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