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30日讯】“代表”一词完全被中共玷污了。中共早年的文艺作品中,“党代表”的形象被标榜得相当正面,似乎他就是正义的化身,只要党代表一到,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到了后来,中共党魁江泽民更是把“代表”一词用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其在所谓的三个代表中,吹捧中共不但代表了中国文化,还代表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实质却是在代表的名义之下,最大限度地窃取着民众的利益,并用罪恶的邪党文化毒害中国人。
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被洗脑后的中共邪党人员,也是打着“代表”党和政府的幌子,对法轮功学员痛下杀手。我们通过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的几篇文章,来揭露中共在这方面所犯下的罪恶。
《山东胶南市法院枉法陷害五位法轮功学员》一文讲到,山东青岛胶南法院自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至九月一日,非法审判邢怀萍、张秀华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在这过程中,张秀华聘请的北京律师受到法官刘金仁的多方阻挠,并在不通知家人和律师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当家属气愤地质问法官,为甚么不通知家属就开庭时,刘金仁推说这是按照“610”的意思办事。家属问“610”能管得了公检法?刘金仁说“610”代表党。
众所周知,人有罪无罪是要通过法庭的公正审判的,而且不涉及隐私和国家秘密的情况下是必须公开开庭的。怎么违反法律的规定不通知当事人的家人,更何况人家还聘请了律师!从法官蛮横的言语中,我们看到,法官判案根本不是根据法律,而是按照“610”的意思在断案。在法官的思想中,法律算甚么?中共才是老大。与其说刘金仁是个法官,不如说他就是一个中共的党奴。
《昆明退休干部含冤离世 中共阻友人参加葬礼》说的是曾担任云南省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的王岚,十二年间,屡次遭到中共当局的绑架与判刑,于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含冤离世,终年五十七岁。
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是王岚的葬礼,当地法轮功学员们都想去参加。但是在葬礼之前的一月二日,盘龙区国保大队和区“610”人员就来到法轮功学员赵永梅家,先问赵永梅是否知道王岚去世的事情,赵永梅说知道,他们就说让她不要去参加王岚的葬礼,赵永梅说:“参不参加朋友的葬礼是我的自由,我是合法公民,你们不能干涉!”来人口气突变,威胁她说:“我是代表政府来禁止你去参加王岚的葬礼。”后来在赵永梅参加葬礼时,竟遭到当局的劫持,被软禁到下午四以后,直到葬礼结束了才放人。
这不荒唐吗?参加朋友的葬礼是天经地义的事,哪有阻止人参加葬礼的?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看看这个政府官员的态度多么蛮横:“我是代表政府来禁止你去参加王岚的葬礼。”中共政府的霸道通过他这句话全部表现了出来。
其实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很多中共党徒就是打着这样的藉口对他们进行骚扰和迫害的。早在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昆明市西山区政府一官员、昆明市总工会书记、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两名警察、昆明市东陆派出所警察、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国保大队长邱学彦等一行六人,就到王岚家,一官员邪恶地对王岚说,他代表西山区政府向王岚宣布两个不准:“第一,不准参与法轮功串联、集会等活动;第二,离开昆明要向当地派出所报告。”遭到王岚的当场拒绝。
作为一个合法的政府来讲,政府的权力虽说是法律规定的,但从实质上来讲却是老百姓赋予的。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本来就是违法和违宪的,可是它却能够成立一个凌驾于法律与政府之上的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组织——“610办公室”;无怪乎青岛胶南法院的法官说“‘610’代表党”。中共政府官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所说的代表政府,实质上来讲代表的也是中共邪党。
当然有些人是明目张胆地夸耀自己代表政府代表党的,可是那些没有表白的,实质上不也是在代表着中共在作恶吗?《受益于法轮功 辽宁东港市教师屡遭中共迫害》一文,是辽宁省东港市孤山镇中心小学李卫华老师的自述。李卫华的丈夫叫王振华,夫妻俩都修炼法轮功。一次她被劫持后,被镇政府副镇长宁成亮与学校校长用一辆黑色轿车接送回家,路上宁成亮接到东港市公安局政保科长王润龙打来的电话。王润龙在电话里说:“王振华两次去北京,就是因为他老婆是老师。我让他老婆没有工作,看他以后还有钱去北京!把他老婆关起来,让她没有工作。”就这样她又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后来,李卫华在学校受到刁难,考核被定为“不合格”,不给普调工资,连被评的优秀教师都给取消。
一个政保科长怎么能有这么大的权力?他在公安部门工作,怎么能开口让一个教师没有工作?没有“610”的背后撑腰,他哪来这么大口气?他没说代表中共,可是实质上他是在为中共卖命。
通过上述事例,我们看到,“610”这个邪恶的组织代表的就是中共恶党的意思,“610”操控下的政府部门秉承的又是党通过“610”所传达的意思,政府部门的官员,无论是公检法的执法人员,还是行政人员,他们代表政府或“610”的意思在行恶时,代表的也都是党的意思。这个罪恶的“代表”链条将中共邪党,邪党操控下的组织和政府,以及政府中参与迫害的人员统统聚拢到了一起。
文章来源: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被洗脑后的中共邪党人员,也是打着“代表”党和政府的幌子,对法轮功学员痛下杀手。我们通过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的几篇文章,来揭露中共在这方面所犯下的罪恶。
《山东胶南市法院枉法陷害五位法轮功学员》一文讲到,山东青岛胶南法院自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至九月一日,非法审判邢怀萍、张秀华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在这过程中,张秀华聘请的北京律师受到法官刘金仁的多方阻挠,并在不通知家人和律师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当家属气愤地质问法官,为甚么不通知家属就开庭时,刘金仁推说这是按照“610”的意思办事。家属问“610”能管得了公检法?刘金仁说“610”代表党。
众所周知,人有罪无罪是要通过法庭的公正审判的,而且不涉及隐私和国家秘密的情况下是必须公开开庭的。怎么违反法律的规定不通知当事人的家人,更何况人家还聘请了律师!从法官蛮横的言语中,我们看到,法官判案根本不是根据法律,而是按照“610”的意思在断案。在法官的思想中,法律算甚么?中共才是老大。与其说刘金仁是个法官,不如说他就是一个中共的党奴。
《昆明退休干部含冤离世 中共阻友人参加葬礼》说的是曾担任云南省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的王岚,十二年间,屡次遭到中共当局的绑架与判刑,于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含冤离世,终年五十七岁。
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是王岚的葬礼,当地法轮功学员们都想去参加。但是在葬礼之前的一月二日,盘龙区国保大队和区“610”人员就来到法轮功学员赵永梅家,先问赵永梅是否知道王岚去世的事情,赵永梅说知道,他们就说让她不要去参加王岚的葬礼,赵永梅说:“参不参加朋友的葬礼是我的自由,我是合法公民,你们不能干涉!”来人口气突变,威胁她说:“我是代表政府来禁止你去参加王岚的葬礼。”后来在赵永梅参加葬礼时,竟遭到当局的劫持,被软禁到下午四以后,直到葬礼结束了才放人。
这不荒唐吗?参加朋友的葬礼是天经地义的事,哪有阻止人参加葬礼的?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看看这个政府官员的态度多么蛮横:“我是代表政府来禁止你去参加王岚的葬礼。”中共政府的霸道通过他这句话全部表现了出来。
其实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很多中共党徒就是打着这样的藉口对他们进行骚扰和迫害的。早在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昆明市西山区政府一官员、昆明市总工会书记、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两名警察、昆明市东陆派出所警察、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国保大队长邱学彦等一行六人,就到王岚家,一官员邪恶地对王岚说,他代表西山区政府向王岚宣布两个不准:“第一,不准参与法轮功串联、集会等活动;第二,离开昆明要向当地派出所报告。”遭到王岚的当场拒绝。
作为一个合法的政府来讲,政府的权力虽说是法律规定的,但从实质上来讲却是老百姓赋予的。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本来就是违法和违宪的,可是它却能够成立一个凌驾于法律与政府之上的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组织——“610办公室”;无怪乎青岛胶南法院的法官说“‘610’代表党”。中共政府官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所说的代表政府,实质上来讲代表的也是中共邪党。
当然有些人是明目张胆地夸耀自己代表政府代表党的,可是那些没有表白的,实质上不也是在代表着中共在作恶吗?《受益于法轮功 辽宁东港市教师屡遭中共迫害》一文,是辽宁省东港市孤山镇中心小学李卫华老师的自述。李卫华的丈夫叫王振华,夫妻俩都修炼法轮功。一次她被劫持后,被镇政府副镇长宁成亮与学校校长用一辆黑色轿车接送回家,路上宁成亮接到东港市公安局政保科长王润龙打来的电话。王润龙在电话里说:“王振华两次去北京,就是因为他老婆是老师。我让他老婆没有工作,看他以后还有钱去北京!把他老婆关起来,让她没有工作。”就这样她又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后来,李卫华在学校受到刁难,考核被定为“不合格”,不给普调工资,连被评的优秀教师都给取消。
一个政保科长怎么能有这么大的权力?他在公安部门工作,怎么能开口让一个教师没有工作?没有“610”的背后撑腰,他哪来这么大口气?他没说代表中共,可是实质上他是在为中共卖命。
通过上述事例,我们看到,“610”这个邪恶的组织代表的就是中共恶党的意思,“610”操控下的政府部门秉承的又是党通过“610”所传达的意思,政府部门的官员,无论是公检法的执法人员,还是行政人员,他们代表政府或“610”的意思在行恶时,代表的也都是党的意思。这个罪恶的“代表”链条将中共邪党,邪党操控下的组织和政府,以及政府中参与迫害的人员统统聚拢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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