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振洲:“和谐家庭”是评出来的?

2012年02月05日评论
【新唐人2012年2月5日讯】我一直反对中国的很多评比活动,尤其是什么文明单位评比、文明家庭评比等等。这些评比别说是没有真正标准,就是活动本身也是劳民伤财、得不偿失,毫无实际意义和必要。

最近,北京市妇联和北京市社科院搞的“和谐家庭”评比又引起了颇多质疑,吵得沸沸扬扬。对此,2月3日,北京妇联副主席、新闻发言人周志军接受新华网记者专访,对于“和谐家庭”评价体系是否过于“生硬”等网友关注的问题,通过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一一给予了解答。

对于周志军的解答,我表示理解。但是,就北京市搞这个评比必要吗?

众所周知,和谐一词,重在一个“和”字上,落在一个“谐”字上。一个家庭和睦不和睦,协调不协调,与家庭成员的权利、地位、贫富、文化基本无关。比如一个高官不但对妻子不好,还包养二奶、三奶,家庭能和谐吗?再比如一个亿万富翁,常年夜不归宿,不但包养多个情人,还经常嫖娼狎妓,家庭能和谐吗?再比如一个穷苦之家,尽管每天粗茶淡饭,为生计煎熬,但夫妻恩爱、儿女孝敬,能说不和谐吗?再以最近因吸毒被抓的张默家庭来说,有钱有势有地位,家庭能算和谐吗?尤其是北京市妇联和社科院制定的《和谐家庭评价指标体系》里的一些所谓指标,简直与和谐家庭风马牛不相及,根本不沾边。我家有万套藏书,就是夫妻老打架;我每天上网5小时,就是儿女不孝;我每年最少旅游两次,就是不读书、不看报;我家每月用水不到5吨,一月不洗一次澡……如此等等,能证明家庭和谐吗?

按照周志军的介绍,这些指标“非硬性指标”,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各有侧重,并非“一刀切”。但我认为,任何的指标都与家庭和谐不和谐不搭界,和谐家庭是由一个家庭全体成员培植的、养护的、浇灌的,而非评出来的。尤其是家庭作为社会上一个相对私密性的小团体,和谐不和谐,更非是外人所能感受到的,即使自己家庭成员,也很难给自己下定论。因此笔者认为,这样的评选活动不但无益,甚至荒诞。

中国现在的评比活动实在太多、太乱,用“氾滥”二字形容一点也不过分。为什么会出现这许多评比活动呢?大致可归结到两点:一是一些社会机构靠评比活动敛财,最典型的如“共和国脊梁”之类;二是政府或社会团体吃饱了无事可做,找事干,如这种“和谐家庭”评比。

据了解,“首都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2007年命名了500户“和谐家庭”,2009年、2011年各命名了200户“和谐家庭”,2013年初又将启动第四轮评比。我不知道这种评比究竟能推动创建多少和谐家庭,但每次肯定会耗费很多人力、物力、财力。妇联又不生产产品,创造经济效益,花的钱肯定是财政资金,也就是说花的是纳税人的银子。

写到这里我真的想说,如果妇联真的无事儿可做而找事儿做,倒不如走到基层妇女们中间去,把时间、精力、资金用于解决妇女同志们的困难和实际问题,这才能体现妇联的真正价值。

2012.2.4于美国北卡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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