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兵:省部级高官咋高度赞同“裸”?

2012年02月22日评论

京华时报报导,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2年《法治蓝皮书》。蓝皮书指出,根据调查,近四成公职人员认可当“裸官”。级别越高的公职人员对“裸官”更宽容,接受调查的省部级、司局级和县处级的公职人员超过半数认可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而认可“不得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选项上,省部级高官的比例最低。

公职人员中的“裸官”现象早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无数的现实证明,“裸官”不仅关系到反腐倡廉,还直接影响到政府决策。但令人称奇的是,在百姓草根抨击“裸官”,国家纪检监察部门管控“裸官”的情况下,官场竟然一边倒的认可“裸官”,省部级高官“裸”得更是彻底,成为官员群体中赞同“裸”起来的比例最高。曾兵以为,或许有四种原因使然。

其一,高官有“裸”的资本。从经济学上讲,资本就是指用于生产的资金、厂房、设备、材料等物质资源,通常指向于财富。让老婆、孩子出国定居,财富资本当然是必不可缺少的要件之一,而省部级高官当然具备这项资本了,仅正常工资待遇就是非常丰厚。已经辞职了原民政部慈善司司长王振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他一个月的工资大概在一万元。在腐败已经成为常态的现在,在受贿千万甚至上亿的当下,权力之下的灰色收入,恐怕是草根不可想像的数字。如果说草根出国定居是梦中的幻想,那么,高官就是踏踏实实的现实。

其二,高官有“裸”的条件。从哲学上讲,条件指影响事物发生、存在或发展的因素。省部级高官除了具备超强的经济条件之外,还有着纷繁交织的社会关系,非同一般的人脉体系,这也为“裸”下去,甚至是“裸”起来创造了方便。重庆的文强、中山李启红、南昌的汤成奇……,哪一个不是美誉光环加身?即便是有“九宗罪”的辽宁铁岭原公安局长谷凤杰,也有一个美妙的“慈父般的公安局长”封号。这仅仅是从外在来看,从众人皆知的表象来看,不为人知的条件还有多少?恐怕就更多了吧。

其三,高官有“裸”的能力。能力总是和人完成一定的活动相联系在一起的。高官“裸”的能力有多强?今年1月,广东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领导职务。”曾兵以为,此规定虽然尚有新意,但对边“裸”边上升并没有有硬性的规定要求,其作用极其有限。是否有避重就轻之嫌呢?是否是由于官场对“裸官”的的高认同率使然呢?不任正职,还可以当副职,制度也为官员“裸”下去成为何能。即使是如此乏力的规定,在全国还是鲜见,可见高官“裸”的能力有多强。

其四,高官有“裸”的技巧。技巧是指对一种生活或工作方法的熟练和灵活运用程度。高官在官场多年,其应对制度、规定和要求,自然有一番独到的方法。所谓的“裸”是指官员的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按此定义,如果官员尚有一名直系亲属在国内,或者是偷偷加入外国国籍而不为他人所知,就算不上是“裸”。曾兵相信,高官多如解牛的庖丁,面对如此的难题,恐怕费不了多少周折,便会轻松破解。

如果说过去的“裸”是官场中的暗流涌动,而《法治蓝皮书》告诉我们,官员之“裸”已经成为趋势甚至是常态。坊间都在猜测,在大权在握之时,将妻儿、财产全部移到海外,是否为腐败行为提前留好后路呢?国家纪检监察部门十分关注“裸官”,从2010年起作为预防腐败的重点,提出过对“裸官”进行登记管理。曾兵不知道,现在登记了多少“裸官”,管理的效果如何。

《法治蓝皮书》指出,“裸官”对国家利益具有潜在危害。曾兵以为,如何管理“裸官”或许并不复杂,也并不难办。如果说许多官员认可“裸”尚不以为惧,那么,省部级高官对“裸官”的宽容和高度认可,就让人可怕了。掌控大权的高官都想往国外跑,草根怎么办?国家利益谁来维护?时下的官场之乱,或许也与此有关吧。

文章来源:《和平论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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