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案 吴乃仁洪奇昌拟上诉

2012年02月29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2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29日电)台糖售地案,台中地方法院今天依背信罪将前台湾糖业公司董事长吴乃仁、前立法委员洪奇昌判刑;吴乃仁、洪奇昌表示,等看到判决书后,依法提起上诉、还原事实、捍卫清白。

判决书指出,吴乃仁在民国92年间担任台糖董事长,因时任立委的洪奇昌关切协商要求,将春龙公司向台糖租用的雾峰工业区等土地,“转租为售”给春龙。台中地院依背信罪判处吴乃仁徒刑3年10月、洪奇昌2年4月。全案可上诉。

目前人在国外的吴乃仁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这件事是公开招标案,在他离职半年后发生,执行的人不是他,且台糖每半年会检讨尚未执行的标案,这件招标案是经台糖检讨后认为价格不需改变,继续执行,他当时已非台糖董事长,无从干涉台糖决策。

洪奇昌受访时也说,这件案子是选民服务性质,他基于选民服务,陪当事人到过台糖1次,完全不可能介入,这种指控绝非事实。

吴乃仁、洪奇昌都说,等收到判决书内容后,将与律师研究,一定会提起上诉,据理力争,还原事实、捍卫清白。1010229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