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19日电)经济部长施颜祥今天表示,第三阶段开放陆资来台投资项目已经行政院审查通过,其中制造业开放幅度约97%、服务业与公共建设开放幅度约51%。
施颜祥今天出席立法院经济委员会,针对“第三波陆资来台之政策评估过程”进行报告。
施颜祥表示,目前已完成第三波阶段开放陆资来台投资业别项目的检讨,并经行政院审查通过;开放项目以制造业、服务业及公共建设为主,并未涉及农业。
制造业部分,施颜祥指出,这次新增开放115项,若加计以往开放的89项,开放幅度约达97%,包括新增开放发光二极体制造业、太阳能电池制造业等。
他说,这次制造业开放项目共有33项分别依据产业发展规模及其因应能力,订定不同限制条件;包括限投资现有事业且持股比率不超过50%、限制不得具有控制能力,并应提出产业合作策略经专案审查等。
服务业部分,施颜祥说,这次新增开放23项,若加计以往开放的138项,开放幅度约达51%:主要以经济部主管及与公共建设相关的服务业为主,有 8项依业别特性订有不同限制条件。
另外,公共建设(非承揽)部分,施颜祥表示,这次新增开放23项,若加计以往开放的20项,开放幅度约达51%;其中有14项附带限制条件。
施颜祥进一步举例,其中公路,限国道服务区;大型物流中心,限采合资对投资事业不得具控制能力;至于其他经主管机关认定的社会福利措施,采个案认定;而其他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认定的文化、教育机构及其设施等,皆订有持股比率等限制条件,以及对其投资事业不得具控制能力。
施颜祥今天出席立法院经济委员会,针对“第三波陆资来台之政策评估过程”进行报告。
施颜祥表示,目前已完成第三波阶段开放陆资来台投资业别项目的检讨,并经行政院审查通过;开放项目以制造业、服务业及公共建设为主,并未涉及农业。
制造业部分,施颜祥指出,这次新增开放115项,若加计以往开放的89项,开放幅度约达97%,包括新增开放发光二极体制造业、太阳能电池制造业等。
他说,这次制造业开放项目共有33项分别依据产业发展规模及其因应能力,订定不同限制条件;包括限投资现有事业且持股比率不超过50%、限制不得具有控制能力,并应提出产业合作策略经专案审查等。
服务业部分,施颜祥说,这次新增开放23项,若加计以往开放的138项,开放幅度约达51%:主要以经济部主管及与公共建设相关的服务业为主,有 8项依业别特性订有不同限制条件。
另外,公共建设(非承揽)部分,施颜祥表示,这次新增开放23项,若加计以往开放的20项,开放幅度约达51%;其中有14项附带限制条件。
施颜祥进一步举例,其中公路,限国道服务区;大型物流中心,限采合资对投资事业不得具控制能力;至于其他经主管机关认定的社会福利措施,采个案认定;而其他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认定的文化、教育机构及其设施等,皆订有持股比率等限制条件,以及对其投资事业不得具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