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男陪产假 拟增为3天

2012年06月20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6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20日电)内政部役政署拟修正“替代役役男请假规则”,替代役役男若因配偶分娩,可望将比照一般役男,核给陪产假由2天增至3天。

国防部4月下旬修正“常备兵补充兵服役规则”,将役男因配偶分娩核给陪产假由2天修正为3天,基于服兵役义务的平衡并符合性别工作平等法立法意旨,内政部拟将修正“替代役役男请假规则”,将替代役男请陪产假规定比照一般役男办理。

“替代役役男请假规则”修正草案第4条规定,替代役役男因配偶分娩,核给陪产假3天,可分次申请,但应于配偶分娩日前后3天内请毕,遇上例假日或轮休日可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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