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哥哥冒名涉赌 弟弟上诉遭驳

2012年08月08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8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县8日电)彰化赖姓男子哥哥因赌博罪被逮,冒用赖男名子应讯,被判决有罪。赖男上诉,但法院认案件对“人”非“姓名”,判决驳回。

赖姓男子的哥哥5月在彰化员林镇因涉嫌聚众赌博遭警方逮捕,不管是接受检察官应讯或是制作笔录时,都使用弟弟的名字,检察官侦结后向彰化地方法院声请简易判决,法院认为事证明确判决有罪。

不过彰化地院二审合议庭受命法官开准备庭时,赖姓男子出庭指认犯下赌博罪是他的哥哥,法院调出指纹进行比对,也发现犯案的是赖姓男子的哥哥,确认赖姓男子的哥哥冒名应讯及接受审判。

赖姓男子提出上诉,不过地院法官认为,依刑法规定,起诉对象为被告其“人”,非其“姓名”,被告冒用他人名义应讯,检察官未发觉,起诉书记载错误姓名、年籍资料等,起诉对象应为其人,非形式上的姓名。

彰化地院判决书说明,检察官起诉及原审审判对象为赖姓男子的哥哥,原审判决书指的真正被告是赖姓男子的哥哥,判决效力也仅及于赖男的哥哥,被冒名的赖姓男子非原审判决效力所及之人,提出上诉于法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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