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秋寂:哈尔滨桥塌人亡

2012年08月26日评论
【新唐人2012年8月26日讯】 随着一身巨响,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引桥轰然崩塌,车辆行人坠落多人死伤,消息传来人们由震惊而痛苦,抑或早已麻木,抑或祈祷不要发生在自己身上。因为近年桥梁垮塌事件反覆多次发生,未来人们会望桥生畏,三思而后行。

哈尔滨市政当局此次灾难解释为“货车超载”,这立刻使人想起去年北京怀柔白河桥垮塌后的官方解释——如出一辙。今年货车车主被判罪罚款,希望“货车超载”不要成为桥梁垮塌的惯例性理由。最令人无法容忍的是:该市建委声称无法查证究竟是哪家建筑单位是大桥的施工方,不知道谁该负责任,这传达出对公众人身安全不重视的傲慢态度。是什么力量促使市政建设管理部门如此强悍?而受害人以及公众如此无奈?

此次哈市坍塌的大桥箱梁长一百三十米,是近年来垮塌桥梁中最大的一座,总投资近十九亿,才通车半年多就垮塌了,周期愈来愈短。四辆大货车坠桥,如果说是超载造成,那么桥梁设计承载是否考虑过多辆大货车过桥以及中国大陆普遍超载的国情?按一般经验推理,如此大桥即使车辆首尾衔接过引桥也应该能承受才合理,因为满桥车辆也是常事,如何几辆货车就压垮了?这是超载还是“筋骨虚弱”、“名不副实”?如果说是共振造成的,可共振现象早已是桥梁工程必须考虑的常识啊。如果说超载确是责任因素之一,为何无人过问?

至于说查不到该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这还真是历次大灾难后少有的表态。如果是真查不到,它说明市政管理、工程监管是何等的混乱无序,难道是工程转包了多少次?有没有贪污中饱行为?连承建单位都不知道、找不到了,谈何监管?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岂不是一句空话?这里面的黑洞,政府责任何在,纳税人向谁问责?死难冤魂及家人何以瞑目。

本来三年完成的工程,仅十八个月就完成了,这就是号称北方最宏伟大桥的“哈尔滨奇迹”。这是大跃进式的英雄主义“政绩”形象,还是对科学的羞辱和肆虐?这种形象和“发展速度”的工程全国到处都是,其与“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宣言是何关系,如此急功近利意味着什么。

桥梁和楼宇都是涉及人命安危的危险建筑,桥梁人为地把人托举到江河之上,楼房动辄几十层把人托举到天空,置于“神马”的危险境地,地上动物变成了空中孤魂,人命关天呀。因此人类对桥梁和楼宇的建筑配置了很高的安全标准,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材料与施工过程设置了严密监控体系,市政管理机构的监管责任重如泰山。然而这一切都成了浮云。

民国时期茅以升先生主持建造的钱塘江公路铁路大桥为什么服务社会七十五年巍然屹立?

大桥垮塌、车毁人亡是近年粗放城市化与“铁公鸡”“大跃进”的附带结果,再次警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以及体制弊端的隐忧。 管理混乱、社会失序甚至贪腐酿祸之外,利益群体利益驱动、权力制约失效、政绩工程背后的急功近利以及由此引发的“大跃进式”粗放城市化难免其责。如果说大量“人祸”发生,行政体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人们的生命就是虚拟的、偶然的,而灾难则具有真实性与必然性。人们的生活依赖于侥幸,每个人就是一种“临时的存在”。

除了要检讨和追究施工方、监理方以及市政管理和监管机构的责任外,还应该反思、溯及近年来滥用投资、滥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持GDP和城市表面繁荣的政策。为投资而投资、为建设而建设造成的GDP,如果再与监管制衡缺失、权力腐败、贪腐氾滥相结合,不仅效益很低,不仅耽误中国大陆的经济转型,且促使不受监管、制约的权力肆无忌惮、遗患无穷。

最新消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现场拍摄照片看到,在垮塌的桥梁体内,充塞着鹅卵石、木棍和编织袋的混合物,钢筋是铺在箱梁内的,并没有看到捆扎的情形。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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