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都是“PM2.5”惹的祸!

2012年08月29日评论
【新唐人2012年8月29日讯】遵杭州市政协宣传处之“将令”,8月27日晚参与《我们圆桌会·政协视线》有关“杭州空气质量”节目的录制。不想完成任务后竟然动起了该拿“PM2.5”说一说事的怪念头。

老实说,如果没有2012年6月5号“世界环境日”那天,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希望个别驻华使馆停止发布在中国境内的PM2.5数据”的新闻,我还真不知道“ PM2.5”是个什么玩意儿。当知道“PM2.5”对人的危害,心中的害怕用恐惧来形容是一点儿也不过分的。

想来,全国的非环境专业的华夏同胞大多与笔者一样被“蒙在鼓里”过。

吴晓青是云南大学物理系毕业的,懂得污染有物理污染与化学污染之分。“PM2.5” 作为“对人体有害的细小颗粒物”,恰好是物理污染,落在了他的“饭碗”里!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张远航透露,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与美国标准比稍微松一些,即使按照宽的标准,加入“PM2.5”后,中国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将也会从现在的80%下降到20%。他认为:“这也是环保部迟迟未能下定决心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监测体系的原因。”

不知北大张院长是否在暗示环保部吴副部长的“希望”与公与私的真正内涵。

有一篇《警惕环保部门成为新的腐败温床》的文章说:“真是风水轮流转,人们公认的吃香的政府部门,近30年来分别从商业、粮食、劳动人事、教育、国土资源,现在转到了环境保护部门了。 ”

据传,环保方面的腐败现象主要有三——

“个别人利用环保审判权谋私”,“一些人利用环保工程谋私”,“不少环保工程已成为新的面子工程”。

之中以一者为甚。比如,《了望新闻周刊》曾披露:“ 2007年,XX省XX市环保系统腐败案,共涉及XX市13个区县、90多人。这一案件中,XX市环保系统普遍存在利用环评项目审批权,以20%至40%不等的比例收取环评管理费,产生环评机构和审批单位'携手腐败'现象。”
窃以为,这些“腐败”者简直就是下三滥。

殊不知,廉洁与腐败有时只是毫釐之差。

吴副部长的“环评”水平那就绝对不是一般的了——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外交人员有义务尊重接受国法律法规,不能干涉接受国内政。中国空气质量监测及发布,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属政府的公共权力,个别国家驻华领事馆自行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并从互联网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既不符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精神,也违反了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尽管吴副部长的“环评”为了国家利益,也有“略”失一个科学工作者的科学精神之处。
“见其大而忘其小”是一种美德。

然而,从利人利己的角度来看,“境界”太不高。周敦颐的“孔颜乐处”思想及其理论价值亟当重新审视。

高层次的是把国家之“大”与个人之“大”巧妙地“捆绑”起来。

时下网路上有一种观点,以为房地产“绑架”政府。

多难听!

不用“联合”以免溢美之嫌,用中性词“捆绑”不亦相对好一点?

将“PM2.5”提到“内政”的高度是前无古人的聪明且伟大的“创举”。

在日前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全球1081个城市采集的空气质量中,杭州的空气质量排在1002位。而今年6月市环保局公布了《2011年度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去年市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上年增加19天,共333天。

解读这两组对比性数据既简单,又复杂。说简单,由于标准不一,结论自然就不同;说复杂,其背后不单纯是自然科学的技​​术数据问题,还牵涉到人文科学的生命意识,或者说对弱势群体的生命关怀。

实在不能责备环保部所辖的杭州市环保局。倘若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测评,“PM2.5”的年平均限制为35微克/立方米,有关专家称,杭州的“PM2.5“年均值都未达标。

问题是严重的,杭州这一向来环境口碑不错的风景旅游城市尚且如此(首善之区北京排在1035位,位于杭州之后颇远),别的地方大概多数惨不忍睹了。

都是“PM2.5”惹的祸!


文章来源:作者博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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