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昊轩:陈平福何罪之有

2012年09月13日评论
【新唐人2012年9月12日讯】9月4日,兰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起诉书称陈平福在网上发表或转载34篇文章,攻击党和政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法庭上,陈平福的律师为他作了无罪辩护,陈本人也辩称,他所写文章都是基于言论自由的表达,并非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我实在想不明白,一个GDP世界第二、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其政权怎么会被区区一个有严重心脏病、实际年龄55岁、看起来却老得像60岁的文弱书生所颠覆?这个书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只不过在网上写了几篇文章,抱怨了下自己被城管警察欺压得无处求生的窘境,同时要求宪法所赋予人民的政治权利,怎么就颠覆国家政权了?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要说颠覆政权,能颠覆这个政权的不是陈平福这样的正人君子,而是像刚卷款两亿元潜逃美国的辽宁丹东凤城市委书记王国强这样的贪官,或者野蛮粗暴对待陈平福的那些“人民公仆”——岂有文章倾社稷,从来奸佞覆干坤。

与颠覆政权相反,陈平福的所作所为,恰恰尽到了一个合格公民所应尽的责任:监督政府的所作所为,防止手握权力的政府官员作恶、危害到国民的福祉。从这个意义上说,陈平福的行为不是在颠覆这个政权,而是在维护这个政权。

陈平福曾在首钢胜利机械厂员工子弟学校做了20多年的数学老师。2005年,48岁的陈平福患上了冠心病,突发心肌梗塞入院。在大陆看病难、看病贵的大环境下,这场疾病让陈平福一家倾家荡产,背上了巨额的债务。2008年,陈平福所在的首钢胜利机械厂倒闭了,年过50的陈平福很难找到工作,不得不到兰州拉小提琴为生。

当陈平福身患重病无钱医治的时候政府没有管他,当陈平福失业失去经济来源的时候政府也没有管他,可当陈平福要用自己的双手谋生的时候,政府却要管他了。 2010年夏天的一个晚上,陈平福在兰州街头拉小提琴的时候被一群城市管理者粗暴抓住四肢扔进了装有铁笼的囚车,被当做罪犯一样非法关进了兰州救助站。在那里那群政府工作人员警告陈平福以后不许再在大街上拉小提琴卖艺,还恐吓他说弄死他不过像捏死一只蚂蚁那样容易。

陈平福和这些政府工作人员理论,希望他们放他这样一个重病在身的人一条活路,给他一口饭吃,但这些人根本不为所动。后来陈平福又打电话向“有关部门”反应自己的不幸遭遇,希望能得到政府的救助,孰料电话那头的政府工作人员不仅没有对他表示出丝毫的同情,反而毫无人性地哈哈大笑起来,把他的不幸当作是笑料。愤怒之下,陈平福开始在网上写博客,内容大多是表达自己对政府的不满,要求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履行宪法所赋予人民的政治权利。

因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悉心关照”,在兰州拉提琴卖艺是肯定不行了。陈平福只好千里迢迢奔赴云南投奔一个办私立学校的朋友。这个朋友给了他一份包吃包住、月薪1500元的工作,陈平福非常高兴。可出乎他意料的是,即使他跑到了云南,警察还是没有放过他。他们找到了陈平福的朋友,说陈是“在网上写博客攻击政府的危险分子”,勒令他必须辞退陈平福,但不要告诉陈被辞退的真实原因,只要说他不适合这份工作就行了。

陈平福的朋友是一个正直的人,不愿意对老朋友说谎,最终还是把解雇他的真实原因告诉了陈平福。听到这个消息,陈平福感到自己受到了奇耻大辱,自己好不容易才找到工作,为什么警察还是不放过自己。他不明白政府为什么要把一个身患重病的失业者往死路上逼。为什么警察做事和做贼一样见不得人,还要求朋友撒谎不要告诉自己被辞退的真实原因。他在博客里这样抒发自己悲愤的情绪:

“短短十天时间,不单打工挣钱的美事化为泡影,还赔进了一千多元的路途费,这对我这个贫苦的失业者简直就像是晴天霹雳。这个政府不准我在街头拉琴卖艺谋生,又不准我打工挣钱谋生,这明明是在把我往死路上逼啊!”

“古之乱时,黎民尚有存身之所,不论乞讨还是做工,不论卖艺还是流浪,都没有听说过任何一个官府如此把人往绝路上逼。今之盛世,却没有我陈平福立足之地,真是千古奇闻,恒古之未见。”

“有朋友一再追问我是否犯了什么打、砸、抢、烧之类的罪行,我一再解释我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我只不过是经历了太多的艰难和磨难,我无法默默忍受屈辱,因而把自己的经历和一些想法记录在了自己的博客里公诸于世。我从来都没有组织或参加过任何争取公共权益的反抗活动,也没有任何机会、条件或资格从事贪污受贿之类的违法犯罪活动。我只是在努力争取个人的自由和尊严,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也为了自由和尊严,写了不少博文,可能是影响了朝廷的形象,被一帮狗奴才逼上了绝路!不知是那个层次的那个恶官在害我。”

请甘肃当局立刻停止自己的违法行为,释放陈平福,让这样一个不幸的人有条活路!不要让更多像陈平福那样正直的人对这个政权绝望。也请陈平福的主审法官手下留情,不要让中世纪野蛮的文字狱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一再重演。

文章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