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收紧房贷 措施即时生效

2012年09月14日财经
【新唐人2012年9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吴显申香港14日电)香港金融管理局今天宣布房屋贷款新措施,规定新建房屋的贷款申请人,如果持有1个或以上未偿还完毕房贷的房屋,他的新房贷供款与收入比率上限,由目前的5成下调至4成。

为因应美国联邦准备理事会(Fed)推出第3轮量化宽松(QE3)措施,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宣布金管局向银行发出新指引,以防止房市进一步升温,为银行体系带来风险。指引即时生效。

新措施除上述规定外,还包括新造房屋抵押房贷的供款年期收紧至最高30年;如果申请人以资产水准为基础申请新的房屋贷款,最高抵押房贷成数上限,由4成下调至3成。

另外,如果抵押房贷申请人主要收入非源自香港,房地产抵押贷款最高成数,由当前所适用的最高成数下调10个百分点,改为下调20个百分点。

陈德霖表示,新措施并非为了降低房价,而是要维持银行体系稳定。因为抵押房贷占银行资产的比率高,需要保证银行的风险管理做得好,这些措施可以使香港银行体系,在经济下行时有能力承受震荡。

他说,利率处于上升周期,对银行体系的冲击很大,需要小心处理,收紧抵押房贷措施需要小心平衡。

陈德霖表示,近来新造房屋抵押房贷期限有延长的趋势,由1909年平均的22年,增加至目前的平均25年,部份更长至40年。这种趋势会减低借款人延长供款期的能力,所以将供款年期上限设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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