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9日讯】 简单叙述一下9月21日辽宁盘锦的杀人案:政府征地;农民做自焚状;警察开抢杀死农民;媒体、律师赶往现场,有限报导;政府说不存在强制征用农民土地,定性为“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事件”;全国网民愤怒。
来梳理几个问题:
1,警察执行的什么“公务”?
当地政府声称“公安民警执行公务”,请问是什么“公务”?当地某农场队在征地补偿协议尚未达成,也未有法院强制执行判决的情况下,开着两台挖掘机进入了王树杰家还未收割的稻田里,遭遇王树杰家激烈抵抗。张研等2名警察赶赴现场后,并未阻止农场队的违法占地和侵权行为,却与王树杰一家发生了激烈冲突,打死了王树杰,并打伤其父王再元。
请问:警察执行的“公务”,是阻止农场的违法行为,还是与农场一起收拾村民?
警察张研模拟自己当时杀人动作,称当时开抢是“下意识”。
2,警察为什么开抢?
政府通报称:“王树杰将自己衣服点着火扑向张研。由于身上被浇汽油,生命受到威胁,张研开枪制止”。
警察张研称开枪的两个理由:1,王树杰的家人用镰刀弄伤了张研。2,王树杰往王树杰自己身上泼了汽油,又泼到张研身上。
张研试图为自己的开枪找到藉口,所以尽可能多地找理由,可理由多了,反倒自相矛盾。请问张研:当时到底谁在你身边?是泼了汽油的王树杰,还是拿镰刀的人?
先来看第1个理由“被镰刀弄伤,有危险,所以就开枪”,是绝对无法成立的,从后来张研的所谓“伤势”就可以看得出来。左臂包扎得很夸张,跟猪头肿了一样,被镰刀划破有必要包扎那么肿?化妆也太不专业了。
化妆过于夸张,太不专业。
这两个理由的第2个,“为了避免被汽油烧伤,所以开枪”,更是荒唐,汽油遇到火星就可能燃烧,怎么能“用开枪去制止燃烧”?
我们来问:当时王树杰与张研距离多远?张研说是一米。意思是,距离一米了,不开枪就没办法保护自己。可旁边目击了全过程的村民们村民们说是五六米。
好在据说已经有记者拿到了当时的视频,希望这段视频能证明张研是否是故意杀人罪。
3,为何要开那么多枪?
村民说张研开了6枪,张研自己说是开了5枪。估计最终法院必然采纳张研的说法。那么,即便是开5枪,有必要吗?
开5枪,还说自己不是故意杀人,而是执行公务,这如何让公众相信?
4,有关部门凭什么火速定性开抢合理?
当地政府很快就出了通报,称:“经检察机关认定,民警张研等属正常执行公务活动,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请问:你凭什么如此之快地定性?对这样一个恶性杀人案件,全国网民关注,你总不能只告诉我们一个结论吧?我们要求有关方面提出具体理由。
5,为什么给予400万补偿?
网上疯传:当地政府为了安抚死者家属,用400万公款补偿给死者家。
对于这个问题,王树杰的妻子姜洋的回答是,“你别问我了。我心脏不好。”盘锦兴隆台区副区长韩彤则回答说给予了“人道主义救助。”看来确实给予了补偿,是否400万,政府必须公布,因为用的是纳税人的钱,纳税人就有知情权。
我要问的是:假如张研杀人有理,那王树杰就该死,凭什么用纳税人的钱给他补偿?假如张研杀人有罪,那么将如何判他?会判他死刑吗?杀人偿命。
6,政府是否强占农民耕地?
不能仅仅追究张研的责任。对于死者王树杰一家来说,这是个天大的事情;对于公众来说,除了表示巨大的同情,更重要的是防止同类悲剧再度发生。
隆台区副区长韩彤称:这一次和上次截然不同,这次不存在强拆,也不存在野蛮征地。
而此前,盘锦市委书记孙相国说:“拆迁的速度就是我们发展的速度,拆迁的力度就是发展的力度。”——还说没有强拆?
媒体盘点近期9起拆迁伤亡事件:2011年3月6,河北唐山,1人伤。2011年3月26,1人死。2011年3月28,黑龙江哈尔滨11人伤。2011年4月11,湖北枣阳1人伤。2011年4月22,湖南株州1人死。2011年5月2,辽宁盘锦2人伤。2011年6月23,山西朔州2死1伤。2011年7月25,陕西延安1人伤。2012年9月21,辽宁盘锦1死1伤。
7,如果在美国,会如何处理?
引用“@作家陈岚”的微博:盘锦事件若在美国,1、尸体存留。2、警察停职写详细报告。3、痕迹专家调查复原现场。4、警署内部听证会。5、死者家属会起诉,上法庭。6、媒体会在第一时间把死者、警察背景查个底儿掉,十年前曾发种族歧视言论这类细节都可能会被挖出来、等等等...对哪一方都公平。
也就是说不能让警察自己去查警察,要让媒体和公众监督,那么我们下面来看媒体的表现。
8,媒体为何不能充分介入?
网络上的大篇幅报导很少,只能从微博上看到一些情况。
作家金满楼:二十里村已被严密监控,大批维稳人员层层设防。死者已被火化,警方仍在继续抓人,谁敢说话就抓谁。村民陷入极度惊恐的状态,几乎无人相信此案能被公正处理。
王才亮:盘锦前方记者落实,的王树杰遗体已经被火化。青烟能带走冤魂吗?我想不能。该案众多疑点未明,现场勘察与尸检对查明事实有重要意义。为何如此匆忙?想掩盖什么!再想事发后新华社记者到现场都能拾到当事人的纽扣,可见警方现场勘查并未认真进行。
@徐昕:不止一人对我们说,张研确实打光了手枪里的全部子弹,中枪人员包括王树杰、王树杰的父母…死者被击毙时,其实距离张研有相当的距离(有村民说5-6米),总之并非近距离接触。开枪,是否是必须的选择,是否还能够采取其他的制止措施…
@纪许光:刚接到着名律师兼好友来电:辽宁盘锦兴隆台区警察射杀村民一案视频已拿到!请教……家属确实被封口,有关部门正按上级指示“抚慰”中!
最为让人惊奇的是,署名“环球时报”的官方微博竟然也这样说——多位身在盘锦的记者发来消息,说现在只要踏进9.21强拆血案现场就会被人跟踪。面对来自全国的质疑,盘锦方面没有选择真诚的沟通,反而封锁消息,干扰媒体调查。盘锦在害怕什么?不要再拿“稳定”做挡箭牌。影响稳定的并不是真相,而是极力想掩盖真相的私欲——这还是那个义和团的环球时报吗?这次良心发现了?
9,枪难道不是用来解决敌我矛盾的吗?
前一段,民船刚刚去保卫钓鱼岛;如今,警枪杀死了村民。我很恍惚于什么是“军用”,什么是“民用”了。以前一直以为,保卫国土应该让军队出面,解决国内矛盾应该到法庭去辩论。而当今这个时代,彷彿是相反了。
网友“某S是我”的一条微博引起无数人转发:辽宁盘锦决定武力收复被农民王树杰占领的土地。双方交火过程中敌人自焚并举着衣服冲向我方阵地,民警表现出良好的战术素养,沉着应战冷静开枪将敌人击毙。我方大获全胜,土地回到母亲怀抱,一名民警左手的小拇指甲受了重伤在医院抢救……此役有效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表明了我们捍卫领土完整的决心。
这是一篇优秀的新闻稿,可做新闻教材。
无限悲凉在其中。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来梳理几个问题:
1,警察执行的什么“公务”?
当地政府声称“公安民警执行公务”,请问是什么“公务”?当地某农场队在征地补偿协议尚未达成,也未有法院强制执行判决的情况下,开着两台挖掘机进入了王树杰家还未收割的稻田里,遭遇王树杰家激烈抵抗。张研等2名警察赶赴现场后,并未阻止农场队的违法占地和侵权行为,却与王树杰一家发生了激烈冲突,打死了王树杰,并打伤其父王再元。
请问:警察执行的“公务”,是阻止农场的违法行为,还是与农场一起收拾村民?
警察张研模拟自己当时杀人动作,称当时开抢是“下意识”。
2,警察为什么开抢?
政府通报称:“王树杰将自己衣服点着火扑向张研。由于身上被浇汽油,生命受到威胁,张研开枪制止”。
警察张研称开枪的两个理由:1,王树杰的家人用镰刀弄伤了张研。2,王树杰往王树杰自己身上泼了汽油,又泼到张研身上。
张研试图为自己的开枪找到藉口,所以尽可能多地找理由,可理由多了,反倒自相矛盾。请问张研:当时到底谁在你身边?是泼了汽油的王树杰,还是拿镰刀的人?
先来看第1个理由“被镰刀弄伤,有危险,所以就开枪”,是绝对无法成立的,从后来张研的所谓“伤势”就可以看得出来。左臂包扎得很夸张,跟猪头肿了一样,被镰刀划破有必要包扎那么肿?化妆也太不专业了。
化妆过于夸张,太不专业。
这两个理由的第2个,“为了避免被汽油烧伤,所以开枪”,更是荒唐,汽油遇到火星就可能燃烧,怎么能“用开枪去制止燃烧”?
我们来问:当时王树杰与张研距离多远?张研说是一米。意思是,距离一米了,不开枪就没办法保护自己。可旁边目击了全过程的村民们村民们说是五六米。
好在据说已经有记者拿到了当时的视频,希望这段视频能证明张研是否是故意杀人罪。
3,为何要开那么多枪?
村民说张研开了6枪,张研自己说是开了5枪。估计最终法院必然采纳张研的说法。那么,即便是开5枪,有必要吗?
开5枪,还说自己不是故意杀人,而是执行公务,这如何让公众相信?
4,有关部门凭什么火速定性开抢合理?
当地政府很快就出了通报,称:“经检察机关认定,民警张研等属正常执行公务活动,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请问:你凭什么如此之快地定性?对这样一个恶性杀人案件,全国网民关注,你总不能只告诉我们一个结论吧?我们要求有关方面提出具体理由。
5,为什么给予400万补偿?
网上疯传:当地政府为了安抚死者家属,用400万公款补偿给死者家。
对于这个问题,王树杰的妻子姜洋的回答是,“你别问我了。我心脏不好。”盘锦兴隆台区副区长韩彤则回答说给予了“人道主义救助。”看来确实给予了补偿,是否400万,政府必须公布,因为用的是纳税人的钱,纳税人就有知情权。
我要问的是:假如张研杀人有理,那王树杰就该死,凭什么用纳税人的钱给他补偿?假如张研杀人有罪,那么将如何判他?会判他死刑吗?杀人偿命。
6,政府是否强占农民耕地?
不能仅仅追究张研的责任。对于死者王树杰一家来说,这是个天大的事情;对于公众来说,除了表示巨大的同情,更重要的是防止同类悲剧再度发生。
隆台区副区长韩彤称:这一次和上次截然不同,这次不存在强拆,也不存在野蛮征地。
而此前,盘锦市委书记孙相国说:“拆迁的速度就是我们发展的速度,拆迁的力度就是发展的力度。”——还说没有强拆?
媒体盘点近期9起拆迁伤亡事件:2011年3月6,河北唐山,1人伤。2011年3月26,1人死。2011年3月28,黑龙江哈尔滨11人伤。2011年4月11,湖北枣阳1人伤。2011年4月22,湖南株州1人死。2011年5月2,辽宁盘锦2人伤。2011年6月23,山西朔州2死1伤。2011年7月25,陕西延安1人伤。2012年9月21,辽宁盘锦1死1伤。
7,如果在美国,会如何处理?
引用“@作家陈岚”的微博:盘锦事件若在美国,1、尸体存留。2、警察停职写详细报告。3、痕迹专家调查复原现场。4、警署内部听证会。5、死者家属会起诉,上法庭。6、媒体会在第一时间把死者、警察背景查个底儿掉,十年前曾发种族歧视言论这类细节都可能会被挖出来、等等等...对哪一方都公平。
也就是说不能让警察自己去查警察,要让媒体和公众监督,那么我们下面来看媒体的表现。
8,媒体为何不能充分介入?
网络上的大篇幅报导很少,只能从微博上看到一些情况。
作家金满楼:二十里村已被严密监控,大批维稳人员层层设防。死者已被火化,警方仍在继续抓人,谁敢说话就抓谁。村民陷入极度惊恐的状态,几乎无人相信此案能被公正处理。
王才亮:盘锦前方记者落实,的王树杰遗体已经被火化。青烟能带走冤魂吗?我想不能。该案众多疑点未明,现场勘察与尸检对查明事实有重要意义。为何如此匆忙?想掩盖什么!再想事发后新华社记者到现场都能拾到当事人的纽扣,可见警方现场勘查并未认真进行。
@徐昕:不止一人对我们说,张研确实打光了手枪里的全部子弹,中枪人员包括王树杰、王树杰的父母…死者被击毙时,其实距离张研有相当的距离(有村民说5-6米),总之并非近距离接触。开枪,是否是必须的选择,是否还能够采取其他的制止措施…
@纪许光:刚接到着名律师兼好友来电:辽宁盘锦兴隆台区警察射杀村民一案视频已拿到!请教……家属确实被封口,有关部门正按上级指示“抚慰”中!
最为让人惊奇的是,署名“环球时报”的官方微博竟然也这样说——多位身在盘锦的记者发来消息,说现在只要踏进9.21强拆血案现场就会被人跟踪。面对来自全国的质疑,盘锦方面没有选择真诚的沟通,反而封锁消息,干扰媒体调查。盘锦在害怕什么?不要再拿“稳定”做挡箭牌。影响稳定的并不是真相,而是极力想掩盖真相的私欲——这还是那个义和团的环球时报吗?这次良心发现了?
9,枪难道不是用来解决敌我矛盾的吗?
前一段,民船刚刚去保卫钓鱼岛;如今,警枪杀死了村民。我很恍惚于什么是“军用”,什么是“民用”了。以前一直以为,保卫国土应该让军队出面,解决国内矛盾应该到法庭去辩论。而当今这个时代,彷彿是相反了。
网友“某S是我”的一条微博引起无数人转发:辽宁盘锦决定武力收复被农民王树杰占领的土地。双方交火过程中敌人自焚并举着衣服冲向我方阵地,民警表现出良好的战术素养,沉着应战冷静开枪将敌人击毙。我方大获全胜,土地回到母亲怀抱,一名民警左手的小拇指甲受了重伤在医院抢救……此役有效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表明了我们捍卫领土完整的决心。
这是一篇优秀的新闻稿,可做新闻教材。
无限悲凉在其中。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