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投资案 外劳比例拟松绑

2012年10月01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0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1日电)行政院今天达成跨部会共识,新增投资案拟可额外增加外劳比例,并享附加就业安定费“豁免期”,但外劳核配上限仍维持40%。

行政院今天由政务委员管中闵和薛承泰联席召开跨部会研商会议,经济建设委员会主委兼政务委员尹启铭、劳工委员会代理主委的潘世伟与会,会议进行3小时,并由行政院发言人胡幼伟、薛承泰和管中闵正式对外说明。

薛承泰表示,相关部会对于新增投资案部分达成初步共识,在维持3K5级制架构下,同意可透过附加就业安定费方式,提高外劳比例,促进投资诱因。

薛承泰指出,提高外劳比例须经一定申请原则,且以这2年间的新增投资申请案为限,可有3年附加就业安定费的“豁免期”,在豁免期间,额外增加就业安定费比照现行新台币2000元,期满后回归劳委会的3K5级制相关规定,外劳核配比例上限仍维持目前的40%。

有关附加提高外劳比例幅度,薛承泰说,会中共识针对新设厂的新增投资案,可额外提高外劳核配比例5%或10%,相关条件细节将由经济部进一步研拟。

管中闵指出,行政院长陈(冲)对外劳核配比例政策原则是,一定要增加本劳就业,才能有更多放宽,增加外劳核配比例跟豁免期都是合理做法,据经济部粗估,可创造超过8000名本劳就业。

对于台商回台投资部分,管中闵说,与会代表针对外劳比例增加幅度交换意见,最后数字尚未定论,仍待进一步突破,原则上将以6年为努力方向,包括给予台商回台投资案同样3年的附加就业安定费豁免期,后3年再进一步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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