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反悔不卖 朱木炎告赢确定

2012年10月03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0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3日电)跆拳道前国手朱木炎以千馀万元价格买下台北市一处旧公寓后,不满屋主反悔不卖,提告请求交屋。最高法院今天判朱胜诉。

根据判决书,朱木炎去年1月间透过房仲业者,以新台币1400万元价格,买下台北市南京东路附近一处旧公寓,并依约给付头期款140万元,但张姓屋主收下订金后,后悔卖太便宜,迟迟不肯交屋。朱木炎因而提告,请求屋主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张姓屋主抗辩,当初房仲业者恶意欺瞒他,害他误以为当地市场行情价约1400万元,才会答应出售,但事后才发现,价差高达700万元,所以才寄出存证信函表明解除买卖契约,拒绝交屋。

法院一、二审理认为,当初买卖契约价金是双方同意后才签下,且买卖契约未经合法解除,屋主必须履行契约,判决朱木炎胜诉,朱木炎只要再付剩馀1260万元尾款,屋主就必须移转房屋所有权。最高法院驳回屋主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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