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杀女室友 遭判无期徒刑

2012年10月27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0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林瑞益新竹27日电)高姓女子因怀疑同居罗姓女室友移情别恋,持刀砍死罗女,新竹地方法院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已婚且育有小孩的罗女,和丈夫分居后,与同在新竹科学园区担任作业员的高女在新竹县宝山乡租屋同居。高女6月21日因发现罗女的手机有与男同事暧昧简讯,醋劲大发,乱刀砍杀罗女。

判决书说,罗女虽已倒地不起,但高女仍不住手,直到争吵声吸引房东注意,用备用钥匙打开房门,要求高女住手,高女这才停手。房东赶紧报警,消防局人员到场时发现罗女已无生命迹象。

判决书说,高女在行凶后除打电话给罗女的丈夫,指因不满罗女背叛,杀了罗女外,还打电话给简讯中的男同事,质问两人是否在交往。

法官认为,高女在杀人后,竟态度自若,坐在沙发上用平板电脑上社群网站“脸书”(facebook)留言,并在与亲友联络时有说有笑,指她杀人,可见她完全不尊重生命,且在死者的身上发现多达233处锐器伤,手段极残忍,因此依杀人罪量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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