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劳教委斥任建宇:不要自认清白 你应被劳教

2012年11月26日薄熙来大案
【新唐人2012年11月26日讯】(新唐人记者林妙音综合报导)轰动一时的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言获罪案,他被释放后控告重庆当局非法劳教,最终遭到法院驳回。而近日,中共喉舌央视播出的一段节目中,任建宇表示,重庆劳教委曾劝任建宇撤诉,并说:“不要自认清白,你应被劳教”。

任建宇是在央视11月25日的《面对面》节目中,作出上述表述。

2011年4月份到8月份,任建宇在其微博中写下“唱红歌,大跃进,浮夸风,个人崇拜,藐视法律……拿什么拯救你,苦难的公民”等语句,并且在腾讯微博和腾讯空间里复制、转发和点评一百多条“负面信息”而被重庆市公安局逮捕。任被当时的重庆市劳教委认定为所谓的“通过网际网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进行劳动教养两年。随后警察搜查了任建宇的家,搜出文化衫一件,上面写有“不自由、毋宁死” 。

然而在近日,任建宇不仅仅通过行政诉讼的司法程序迫使劳教委撤销了之前的劳教决议,同时还再一次以原告的身份将重庆市劳教委告上了法庭。

但是,这样一个一波三折的故事,依然没有划上句号。

上周五依然准备上诉的任建宇回到了老家,想到过去的400多天,他说在里边印象最深刻的梦是梦见自己好像是在一个鸟笼子里,现在笼子打开了,只是走向自由之地的道路依然很漫长。

周二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任建宇诉被告重庆市劳教委劳动教养一案进行公开宣判。由于此前媒体的大量报导,这一宣判结果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除了宣判结果,在法院的行政裁定书中有两点引人注目。一是驳回任建宇起诉的原因。法院认为,任建宇在劳教期间虽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通信会见权利得到保障,过去一年因进入起诉期间,超过了三个月法定起诉期限,因此裁定驳回。而另一个是重庆三中院的这样一段判词:“尤其是(公权力)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严厉处分措施时,应遵循目的与手段相适应的原则,即使面对公民的过激不当言论,公权机关也应该给予合理宽容。”

因此,当主持人问:“他们有了自我纠错的这样一个过程,不就证明你没有问题了吗?你自由了不就等于你没有问题了吗?”

任建宇回答:“不是,他是认定你劳教不当,劳教不当并不是说我没有违法事实。”任建宇认为,这并没有还他清白,这也正是他坚持要上述的原因。“因为我需要这个(清白的)身份,我没有违法事实,如果我有违法事实,是不是所有人应该被劳教,谁也没有抱怨过,谁没有发过对一个事件有一个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10月10号,任建宇起诉重庆市劳教委违法劳教一案在重庆三中院开庭。任建宇看到了让他劳教的人。而在庭审之后,法院并没有当庭判决,而重庆市劳教委和任建宇协商,希望他能够撤诉。

任建宇:“谈让我撤诉的时候,问我有什么条件,我说有三个条件,第一个是对我撤销劳教决定,第二个是国家赔偿,第三个是恢复我的工作,他们说恢复工作可能不行,我说那也不行,恢复工作是恢复我身份的一种方式。”

任建宇认为,只有恢复工作,才能可以说是他没有违法事实。只是,结果并没谈成。

任建宇:“……他们告诉我,你不要认为你是清白的,你是有问题的,你是应该被劳教的。”

重庆三院的判决一出,不但引起舆论哗然与外界对中共非法而随意抓人的质疑,同时也引发了对中国劳教制度的讨论。

任建宇委任律师浦志强表示,他们将在10天内上诉到重庆高等法院。浦志强还表示,这也说明要纠正薄熙来主掌重庆期间的冤假错案,还存在难度。

任建宇被判劳教时,正是前重庆领导人薄熙来和王立军在位期间。2011年9月,任建宇在微博上转发“打倒共产党”、“结束一党专政,民主自由万岁”等100多条帖子,被重庆当局认定是“负面资讯”,被处以劳教2年。

而在经过了十五个月的劳教后,任建宇说,自己非常不认可劳教制度:“劳教制度肯定是有问题的,劳教制度它太随意了,太强大,它的随意性,很可怕。”同时,他表示,上诉之路不管如何艰难,自己一定会坚持。

不少网友对任建宇表示支持,并呼吁应废除劳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