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撞护栏殒命 家属国赔胜诉

2012年11月26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26日电)苗栗警员李柏毅两年前骑机车执勤时摔倒身亡,家属质疑桥梁施设护栏不当,请求国赔。法院今天判苗栗县政府赔190馀万元。

原任职于苗栗县警局三义分驻所的员警李柏毅,民国99年4月执行巡逻勤务,为追缉两名未戴安全帽机车骑士,行经三义乡苗130线16.5公里路段时,滑倒摔车身亡。

事故现场位处苗130线道路衔接义潭桥转弯处,家属认为2段纽泽西护栏衔接不平整,导致员警急速转弯滑倒撞击凸出的缺口断面,造成肋骨骨折伴随肝脏、腹部大量出血死亡,要求苗栗县政府改善护栏设计,并向法院提出国赔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道路、桥梁设置护栏,应避免凸出缺口断面,以免机车驾驶人撞击凸出物而发生意外事故,且事发路段如果没有凸出的缺口断面,员警可能仅肋骨骨折受伤,不至于造成肝脏多处挫裂伤,大量出血死亡,认定路段外缘的凸出缺口断面设置有欠缺。

李姓员警父母向苗栗县府提出赔偿丧葬、扶养及精神慰抚金共新台币587万馀元;法院认为警员左转时未注意车前状况并减速,也有责任,判苗栗县政府需赔偿190馀万元。全案可上诉。

苗栗县政府工务处表示,已签报上级裁示是否上诉,但工务处从未接获地方民众反映事发路段有缺失。

李母得知判决结果后说,路面至今仍未改善,使得官司胜诉的意义不大,儿子无法复生,“我要的不是钱,是要一个公道”,护栏设计没有彻底改善,难保没有下一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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