铨叙部:育婴假不宜计退休年资

2012年11月29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9日电)铨叙部今天说,立委提案要求公务员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应采计为退休年资,但铨叙部收集各国资料后,认为不宜采计。

另外,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邱志伟、黄伟哲等人提案,删除公保法加保30年免缴公保及健保费规定;在健保费部分,考试院日前通过的修法草案,已取消免缴规定。

至于公保费部分,铨叙部说,这项制度有其法源依据及历史背景,但近来舆论对相关优惠持强烈的负面批评,基于社会公义及避免劳工产生相对剥夺感,尊重立法院审议结果。

台湾团结联盟立委黄文玲等21人提案修公务人员退休法,认为公务人员请领退休金的年资应包括产假、陪产假、育婴假,藉此提高公务人员生儿育女的诱因。

铨叙部今天说,现行规定,公务员产假与陪产假期间,还是依法领有俸给,也都依规定在发薪时扣收退抚基金费用,所以都可并计公务人员退休年资。

至于育婴假并计退休年资,铨叙部说,依退休法规定,公务员退休年资采计是以“编制内、有给、专任”的年资为限,而且也要依规定拨缴退抚基金费用;公务员育婴留职停薪期间,没有支薪,与“编制内、有给、专任”的标准不合,无法并计为退休年资。

铨叙部说,育婴留职停薪者的退休年资采计,涉及全国军公教及劳工整体问题,在没有通盘评估之前,不宜单就退休法,纳入育婴留职停薪年资采计规定。